因為官網發起活動,然後我發現我們好像在平行時空,廢死的人過來,找到一個不夠精確的發言,就群起圍攻,我看到有官網上的人,因為對專有名詞不熟,就被圍剿的超慘,好難過。
所以我就趁空擋簡單整理了Q&A第一篇,做個橋樑,讓大家可以把問題聚焦,也不會一直在那幾個問題打轉。整理完了,就順便放到我的部落格來(((是不是有沒有那麼順便啦XDDD
我很認真說,我真的很不喜歡「菁英」制度下,對於別人的發言用鼻孔看人、一直抓語病、用邏輯等著人家跳洞、卻不直接討論議題的感覺,真的很差。這就像有些政府官員面對質疑時繞一些學術名詞、卻不直白地回答問題一樣。真的很想問,說白話文有那麼困難嗎?知識份子的知識變成攻擊的武器、階級的傲慢,祝福他們買便當、修水管的時候,也會被這樣歧視。
所以我就趁空擋簡單整理了Q&A第一篇,做個橋樑,讓大家可以把問題聚焦,也不會一直在那幾個問題打轉。整理完了,就順便放到我的部落格來(((是不是有沒有那麼順便啦XDDD
我很認真說,我真的很不喜歡「菁英」制度下,對於別人的發言用鼻孔看人、一直抓語病、用邏輯等著人家跳洞、卻不直接討論議題的感覺,真的很差。這就像有些政府官員面對質疑時繞一些學術名詞、卻不直白地回答問題一樣。真的很想問,說白話文有那麼困難嗎?知識份子的知識變成攻擊的武器、階級的傲慢,祝福他們買便當、修水管的時候,也會被這樣歧視。
Q1、死刑又還沒廢除,你們在吵什麼?
A:死刑還沒廢除,但法官老是用奇奇怪怪的理由,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例如:精神有問題、國中得過獎狀、國小成績很好、學習有障礙(咦?)、人際關係很好、跟人相處有障礙(咦?咦?)、很可惡但是已經有悔意、手段兇殘但是堅不認錯有認知障礙(咦咦咦?)...等,最後再用個兩公約結尾,然後不判死,死刑等於名存實亡。
Q2、難道有死刑就一定要每年判每年執行嗎?
A:我們的選項就有寫該判就判、該執行就執行,可以把文字讀清楚嗎,別好像人民看到犯罪人都要殺要砍一樣。
Q3、冤判怎麼辦?你們要賠人家的人生嗎?你有去買徐自強的書嗎(別懷疑這個問題我們在開會時真的被廢死團體拿出來問過)?
A:小編認真的認為,冤判不是應該要提升審判的素質、證據的嚴格審用、無罪推定的落實嗎?難道吃飯會噎到、喝水會嗆到、上廁所馬桶會堵到,就不會選擇小心吃飯、專心喝水、找人來看馬桶短路問題?還是不吃不喝不拉?然後我有買徐自強的書,國內外冤獄、提倡廢死律師的書,協會也都會買來當作工具書,我們還有收到司改會寄來徐自強信的募款信,但是我的錢都貼給協會了,所以沒辦法捐款。
還有,冤獄怎麼辦的同時,想請問,那已經無期徒刑結果解釋出來又再殺人,連國賠都無法提起的受害者家屬,誰又要賠給他們?這個也要解決一下才有公平正義吧!
Q4:歐洲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並沒有提高,反而還降低。
A:歐洲的福利政策跟矯正預算不知道是台灣的多少千倍,他們的福利政策可以從出生到墳墓、他們的矯正教化預算可以達到1:3(台灣監所管理員全員上班,連掃廁所阿姨都算入是1:14)你知道台灣某間監所裡面教化老師只有一位嗎?其他都要用志願教誨師幫忙嗎?所以廢死人權團體那麼強,可以幫忙跟立委要預算先落實教化嗎?不然關進去就會變好,法官判可教化,誰教化呢?
還有,跟我們相近的南韓在暫停執行死刑,1998-2007這十年,殺人犯增加了32%。開會時人權團體說,這應該是跟當國政治經濟是否良好有關,所以現在台灣政治經濟很好囉?經得起廢除死刑之後的衝擊?
Q5:難道廢死後你們就會去殺人嗎?
A:當然不會,就算有人說大便很好吃也不會大家都跑去吃啊!人在殺紅眼的時候有沒有廢死根本控制不了,但是,人在想殺人時,想到死刑會思考一下,不然怎麼會有殺人犯想逃避死刑、死刑犯一直想要免死呢?表示死刑讓人有一定程度的懼怕。
Q6:台灣現在犯罪率下降,都是媒體太氾濫一直報(圖一)。
A:台灣犯罪率有沒有下降,這個還有待商榷,畢竟台灣有太多系統都沒合再一起,警政、檢察、法院、監所,各有不同統計。但是,在台灣很多重大傷人事件,最後都是以「傷害致死」而非「故意殺人」定案,這個圖表真的有待商榷,而我們找了幾件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截圖,其中不包含媒體沒報導,但實實在在在我們身邊發生的案件,由矯正機關大爆滿、重刑犯增加就可以窺知一二。
Q7: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走向、是世界潮流。
A:我們要先面對自己的問題,衡量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有沒有能力,才是制定政策的方向吧!盲從的跟著潮流走,對嗎?
Q8:我們有簽兩公約,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是已經國內法化了,不能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就可以不理,就像在學校老師放棄了你,你就要當壞孩子嗎?
A:首先,我們簽署的兩公約已經被退回來了先不論,兩公約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除了死刑嚴格審慎之外,還有福利政策、人權保障、所有自由,台灣有先做好了嗎?不是只有遇到死刑問題才把兩公約拿出來當萬用符吧!再來兩公約保留的是「死刑犯的人權」「有申請特赦的權力」「對精神病患、未成年、孕婦不得判死刑」...等,廢死是目標,但不是所有都不能判死刑,更何況是每次遇到重大案件都拿兩公約出來濫用,更讓人反感。不如先幫我們落實兩公約所有公民的權力吧!
還有,如果不廢除死刑就是自我放棄的壞學生,那美國應該要先被抓出去鞭打百遍吧!
Q9:死刑不能遏阻犯罪。
A:很認真說,但底什麼可以遏阻犯罪?整部刑法在那邊那麼久了,酒駕一樣存在、吸毒一樣存在、偷竊一樣存在,那既然都存在,要不要整部刑法都廢除算了?大家在講的重判、重刑、重罰,都是在提高犯罪成本,讓想犯罪、還有理智的人可以想一下,然後重罰減少他在社會中的犯罪的時間、延緩能犯罪週期,就像法官很愛說的,把這個人關到30年後出來也七十幾歲了,也沒有犯罪能力(這裡補充一下,這人沒有犯罪能力,也等於快沒有謀生的行為能力,所以法官是打算放這些人在社會上自身自滅嗎?這樣更殘忍吧!監獄現在老年化嚴重,很多人在裡面養病、養老、連戒護外醫家人都不來繳費關心,這是監所面對最大的問題)一樣。不能法官說的就是英明話,人民說的就是白痴話吧!
因為我不是律師,所以就先寫到第九點,之後,再補充給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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