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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聲明稿】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主要以避免性侵害案件發生之事前預防及教育、及性侵害案件發生後,弱勢受害者之關懷、轉介醫療和心理輔導,及針對性侵害案件加害者之獄中評估治療及獄後處遇之相關修法。

並教育民眾強化犯罪預防及預防犯罪之意識,且共同為保障孩童安全成長權益努力,並維護弱勢家庭生活權益,進而推動修復家庭臍帶關係之落實。

本會落實福利、實踐公益,永不懈怠。

        這是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走過修法路後新修的協會宗旨。

        第四年開始了,從三年前925帶著大家上街走白玫瑰運動,我們已經手牽著手走過辛苦又艱難的修法三年了。

        三年前的925,我們都是第一次上街頭吧!!從沒想過在電視中上街表達訴求的場景,有一天,主角會變成我們自己;有一天,會有一群人叫我們白蓮教暴民,而我也變成教主

925那一晚,我們高舉著白玫瑰,穿著黑色上衣哀悼那跟民心背離的司法判決、打開手上微亮的手電筒試圖照亮那黑暗不明的司法正義。

我們用燈光照亮凱道上的白玫瑰,為彼此互相烙下白玫瑰的印記。

那一晚,我們唱著奉獻,用歌聲迎接穿著純白上衣的小天使、用歌聲發誓我們要花一輩子守護的決心。用最柔和的愛為彼此許下約定,約定這一路保護孩子的路上,我們永遠不會放手。

我們喊出修法,有人說我們好高騖遠、不切實際,人民怎麼可能完成修法??有人說我們是瘋子、說我們是傻瓜!!連背地裡笑我們都懶了,直接正大光明的說著我們在癡人說夢、在理盲造法。

但我們這群又瘋又傻的人,找到了一群跟我們一樣又瘋又傻的專家,一起走過了那眼淚比笑容多的日子、挫折比前進還困難的路。我們這群瘋子加傻瓜,終於修出了可以保護更多人、依凱道上白玫瑰之約的法。

立院三讀時,我們跳躍著擁抱、不枉被笑的欣喜,我們終於不負、不負我們那三次上凱道的努力、不負我們互相不放棄的緊握、不負我們相互扶持揮汗的日子、不負我們大聲說出訴求的堅持!!

謝謝大家沒有放棄白玫瑰、沒有放棄我、沒有放棄我們一起的理念。

修法過後,我們由檯面上爭取轉入檯面下的落實,我們沒有放棄、我們還在努力,小心維護我們修過的法的落實,只希望,能夠做的更多、哪怕只是多那麼一點點、一點點都好!!

現在協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進來實體運作,我肩上的重擔也多了人可以分擔,白玫瑰看似無聲,實際上卻有越來越多的責任要負、越來越多的事情想做。

我們依然是又瘋又傻的一群人,一群打死也不會退的一群人。我很高興我是那一群人中的其中之一,我很榮幸我也是那些不放棄的手的其中一雙,我們還能做、也還在做、還要做。

第四年的開始,我們的面向更廣了,許多的落實工作還要做、許多的關懷不會停、許多的事情還想管、許多的孩子更想擁抱。

如今的白玫瑰修法還要繼續,我們會更落實我們修法的施行細責、監督我們修法的實際成效。我們不會修過就好、我們要讓它更好、更好。

因此,我還是會帶著專家群一起努力,在修法上、在預防犯罪、在防止受害、在修復家庭臍帶關係上更用力,永遠不會停。

而在各式活動、弱勢機構協助長期認養、緊急救助等,將由本協會秘書長洪嘉楓洪秘書長與協會周鈺青周理事全權處理。感謝他們願意花更多的時間,依白玫瑰的精神,為這社會付出更多、擁抱住更多的弱勢、讓協會真正落實「社會關懷」的「社會責任」。以後大家都可以找他們、跟他們討論。

法案不過、玫瑰永三年啟程、百年玫瑰。謝謝大家,我們寫了歷史,也完成了一部份的歷史。接下來的歷史,我們還要繼續。

用最溫柔的方式不是因為我們無力,是要對照出有權者的無心;用最平和的方式不是因為我們怕事,是要映照出主權者的蠻橫。未來,我們也會用一路走來的方式,一直在公民議題上努力。不衝撞不是因為我們怕,而是我們準備好了跟另一種聲音不卑不亢的溝通、我們立定了要跟不在乎的聲音持續不停止的對抗。

我們腰軟是來自於謙卑,謙卑不是對執政者,而是對公民發聲最崇敬的尊敬。我們不會讓公民的聲音被分化、被模糊焦點、被冠上那莫須有的罪名。

我們要讓公民大聲的說,我們努力的做;我們要公民放心的訴求,我們堅持不放棄的努力。我們要讓公民更好、我們要保護公民最純靜的聲音、我們要保護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我們要保護我們最愛的人民、這土地上最偉大的人民。

三年前我們一起牽手修過白玫瑰法案,三年後我們也要每一次、每一次牽手發出公民的聲音、落實人民的訴求,我們永遠一起,好嗎??

最後,謝謝大家從不曾放棄白玫瑰、謝謝大家幫助白玫瑰,未來的路也許眼淚依然比笑容多,但,我們一定要牽手,在一起,永遠,在一起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 梁毓芳Eva Liang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約好了,下次我們一起陪警眷上凱道

        大家可能不知道本來0831也就是上個禮拜六,凱道有一場活動,一場警眷為自己父親、丈夫挺身而出的活動。宣傳並不大,記者會也沒太多的迴響,她們只是一群努力的人、一群特定的族群。

        或許有人會問我,這樣的族群跟我有什麼關係??尤其在最近這幾次的抗爭事件後,許多警察被描繪成會組礙自由的人、會狠心把人群往外架的人、會阻止訴求的人、會把人惡意帶入警局拘留的人。

        但大家知不知道,很多抗爭活動超過時間變成違法時,是警局努力幫忙協調的??有些活動警察在盯囑的是某一些不太正常、根本不了解活動主軸的職業抗議者,以防脫序的行為讓活動變調??對於理念真正理性訴求的人,警察必需有保護他們安全的責任??這些被保護的人出了事,警察是會被懲戒警告的??

        這就是大家在徹夜抗議,而警察也必須在旁邊陪伴站崗的原因。不是要逮補誰!!而是怕誰出了事!!讓活動變成了暴動場景佔據了活動主軸!!他們比誰更害怕活動模糊了焦點,他們要揹黑鍋記點!!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是多餘的,那我們也一起上街,告訴警政署這項吃力的勤務可以從基層警察工作中剔除,因為我們並、不、需、要!!我們要自由的抗議!!不被拘束的抗議!!我們一起對警政署呼喊,別讓基層員警當夾心餅乾!!

        在某次活動中,我看見這個活動的主辦人的版面上,有許多警眷在說:「爸爸被調去支援,已經幾天沒回家了,身體不知道撐不撐的住??老公執勤好幾天了,下了崗要隨時待命,已經快掛了。孩子已經好幾天沒看到爸爸了,一直問我爸爸去哪裡了??為什麼不回家??

        然後在沒有人關心的照片檔案裡,一堆累到睡倒在圍牆邊地上的警察,他們找到了自己的家人,版面上的心酸,感染到我。

        警眷擔心家裡的支柱倒了要去跟活動主辦人協調,可不可以讓彼此喘口氣??或者移個比較不會讓大家太為難的陣地??主辦單位某些人回:「妳叫警察把我們都抬走活動就解散了啊!!

        聽到了這樣的轉述,我突然在那一秒鐘我後悔我曾經守護過這些人,他們可以繼續抗爭,我一樣會守護會幫忙協調警方;他們可以同理警眷的無奈感受,不得不的結束活動,我也會拍拍拍手謝謝他們的努力。但,他們怎麼可以希望讓警察揹負罪名,讓自己更壯烈的離場??

        因此,警察在很多情況中變成魔鬼、變成集權、變成防礙、變成狗路邊臨檢會被告、被拍上網路有人群公幹!!但我想問,警察如果真那麼壞,我們到底要這些警察幹嘛??他們領的可是我們的納稅錢是公帑,或者下次警眷們上街為警察請命,我們也一起上街要求除廢除警察好了,反正他們上街人不多,凱道夠寬廣,應該不會太擠,搞不好我們人還比他們多。

        還記的以前在街邊坐在我們隔壁一起吃魯肉飯的警察北北嗎??還記的跟我們排隊一起當買全局便當的警察大叔嗎?? 還記的半夜三更跟我一樣在便利商店覓食補充體力結帳時還相視而笑的警察同學嗎??

        這些曾幾何時都看不到了,因為,他們會被質疑在執勤時打混摸魚。那,他們吃什麼呢??他們有體力嗎??

        我們越來越高喊人權,可是警察的那個人權呢??在哪裡??

        年輕時有一次學長帶我去旗津夜遊,半夜被警察臨檢,警察欄下我們這兩台摩托車,晃了晃大家的身份證,對我說:「妹妹,妳認識他們嗎??妳那麼晚跟這些人出來,好嗎??然後轉頭看我學長說:「我記得你們了,如果她出事,我會知道是你們!!

        那時,我恨死這些警察了,好不容易溜出來的夜遊被掃了興,還被警察訓話一頓。可是現在想來,我多感激他們,因為他們的存在,也許有一些迷糊的小女生,可能在被居心不良的人帶到海邊時,那些居心不良的男生也會有點警訊。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現在呢??大概有人會PO上網,說警察干擾了大家的人權,不過就是未成年騎摩拖車夜遊罷了,還很兇的訓話加恐嚇!!把人當壞人看,未犯罪就先貼標籤。

        推法案時,我上過三次街,保護我的是警察,幫我推開不該接近活動的頭痛人士是警察,幫我協調路權的是警察,幫我協調交通的是警察,幫我保護媽媽跟小孩們有安全通道離開到捷運的是警察活動時間到結束,跟我一起等收垃圾的是警察,目送我跟志工安全離開的是警察,最後大家還一個大合照謝謝幫忙並補抓到他們不願留下來的辛苦身影。

        進到立院協調法案中社區密集監控次數時,我們要求提高探訪次數,警政署攤開幾十條基層員警每天要做的勤務,問我還可以塞在哪個時間??我突然覺得好悲哀,警察應該要保護的是這個社會,但我們的警察要找人找貓找狗、協調吵架糾紛酒醉鬧事、店家巡邏簽名趕不速之客、家庭吵架不合去警局互相拍桌我驚覺,社會安全這件事根本無法插入,我們拿大砲在打小鳥,當豺狼虎豹進來時,有時間趕嗎??警察真的成了保母,包山包海的保母,保個人、保店家、保道路、保雞毛蒜皮、保細菌毛渣,那大事呢??要嗎超勤!!要嗎放棄!!這是大家想要的警察的樣子嗎??我不知道??但我希望的更多!!

        我有一個表哥是鎮暴警察,有一次因為有人找我問南部飆車問題那麼嚴重怎麼抓??於是我跑去問他。他無奈的告訴我,就用口袋方式把他們趕到別的縣市。我驚嚇的問,為什麼不都抓起來??他說他也很想啊!!大家誰不想??警察真的很討厭飆車族!!可是追到有人受傷或出車禍死亡時,第一個被檢驗的是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家屬拍的是警察的桌子!!飆車族合理包圍的叫警局!!被吊起來懲處的叫警察!!怎麼抓??誰敢??

        於是警方就像飆車族的玩具,陪他們在縣市邊界跑來跑去,飆車族大聲咆哮而警方還得小心他們安全,好可悲的情景。

        在某一個瞬間,我突然快倒向極權國家,至少大部份守法的人還有點武器可以對抗壞人,最少我們的警察不是像掛了鈴鐺的貓。

        飆車族可以用生命玩警察、法律系教授可以用法條玩警察、想成名的可以用手段玩警察、施政笨蛋可以用權利玩警察,警察還真是全台灣最好被玩的職業。但我們小市民的治安呢??

        我其實不否認某些警察是爛的,他們的腦跟某個時代法官的腦有時差不多,他們有非常自以為了不起的極權思想,他們比流氓還暴力,他們辦案比遠古時代還落後混亂,他們遇到抗議的人就想抓!!他們只在少數,但卻被罵大多數!!

        在一次活動中,有一個警察被某些人拖進去打,他高喊:「別打了,我也是為了生活,我也是奉命行事。

        最後,今天我早上七點起床工作到現在,算算我工作已經16個小時了,我腦袋已經不太清楚,太細的公事已經無法處理,身體跟心理都覺得極度疲憊。而警察一天的工作時間跟我也差不多,我實在很難想像,如果現在有一個強盜在行搶,他們有體力去追??有腦力去做最好的分析處理嗎??我很懷疑!!每個基層員警都被充份運用毫無空隙,但這,是我們大家想要的嗎??當好不容易培養出一個警察,正常時間腦袋不清,過勞的時候折損戰力,這真是對這社會最好的嗎??我過勞了,我不知道!!


        但,不管我們選擇的是哪一種,約好了,下次當這些警眷上街時,我們也一起好嗎??不管支持或廢除,給他們一點聲音,一個方向好嗎??我們一起,一起,再一起,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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