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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我收到了一封來自暴力型性侵犯的申請書

        我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收到他的申請書,在我做白玫瑰的時候,雖然我知道在監所的他一定能夠看到我們拍的短片,想必也記下了我的臉。

          當八年前一個夜裡,我跟被他用殘忍、毫無人性的方式、性侵殺害的女孩的父母見面時,他就是我不想記得的名字,他所做的事,是我想剔除的記憶。但一切就像註定,當性侵犯治療專監因法官申請釋憲而岌岌可危、幾位高再犯性侵累犯被放回社區後,我也收到了他的申請書。

         他是一個暴力型的性侵累犯,他的對象沒有特別,就是隨機、當他想要時候。第一次是性侵未成年少女入監。出獄後,不到兩年,他持刀又再性侵一名女子被抓(中間黑數受害者有多少沒人知道),再入獄。甚至於在第二次入監時,在監所他就性侵了兩位獄友,監所內幾次評估下來,都是高再犯危險,但刑滿,那時還沒有專區、還沒有推動刑後強制治療的立法,他出獄了。

         第二次出來後,不到二個月,他就隨機尾隨兩位女子,攻擊性侵,兩位女子都重傷報警,那時因為出獄的資料還沒到當地的警察局,所以沒有及時約談。也因為這樣,妹妹成為最慘的一個。

          妹妹被他性侵殺害後,屍體就被棄置在農田間,十幾年的生命,消逝在這個半輩子都因為性侵案件進出監獄的累犯手上。當警察到當地查訪,詢問監視器上出現的臉孔時,他還若無其事地在旁邊出現,殘忍且冷靜。

          他第三次入獄,在妹妹死亡後,妹妹犧牲了生命,讓其他人的安全得到平靜。

          尋著他填寫的地址,我到了那個案發地,感受那個來不及長大的妹妹,在那個地方如何痛苦的死去。他的家人早已搬走,只留下一間荒涼,旁邊的民房依舊,只是那他姦殺妹妹的地方,荒草一片。

           並不如當初媒體所形容,那裡並不特別的偏僻,因為正好在地下道旁,車來車往,幾乎沒有太多安靜的時間。

            我踩進了那片荒草,站在那裡,不冷的天氣,竟有股寒意將我包圍的發抖了起來。我彷彿看見他如何把妹妹用紗布勒昏、聽到妹妹當初被性侵疼痛又驚恐的求救聲如何在車水馬龍間被掩沒、那勒在妹妹脖子上的窗簾是怎麼樣的斷了妹妹的最後一聲尖叫,妹妹恐懼的眼神,浮在了我的緊閉的雙眼前,刺痛了我的心。

妹妹被性侵殺害的地方,只剩下一片雜草跟頃斜的建築
那片荒涼,就像鎖住妹妹的承受不住的痛苦

            誰說在偏僻的地方才會有殘忍的事情發生,妹妹就這樣被性侵殺害在那熱鬧的地點;妹妹的驚恐喊叫聲,就在車聲中被掩蓋了下來;妹妹所受的痛苦,就伴隨著車的來來去去,一次一次的撕裂著她最後那幾口呼吸、那最後的人生。

            在判決時,妹妹的爸媽問我,為什麼兇手沒有判死刑?我抱著妹妹的媽媽,眼淚跟著她一直掉一直掉,收著妹妹爸爸寫給大家的信,希望法律能將這個不停性侵傷害女生的兇手,判處死刑。

            妹妹爸爸的請求很卑微,他只是希望妹妹已經死了,不要再有一個受害者。那痛苦的爸爸跟我說,他希望兇手判死刑,不是因為要報復,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不要再有一對像他們一樣,因為失去女兒而痛苦不已的父母。

            不管經過再多法律手段,那殘忍的兇手還是逃過了死刑,法官以兇手可教化、因為妹妹不停尖叫而情急才失控殺人、而且兇手的行為並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以無期徒刑定讞。

            妹妹爸爸的希望落空,那封信,也成了爸爸最後對這法律公義的絕望,最後對於這社會的通話。

            當「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完成」那一天,我打電話給妹妹的家人,告訴他們,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讓兇手被判死刑,但我們總是修法完成了,就算這個兇手刑滿、就算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但這個人刑滿後,也會到專區,不會再有人受傷,請他幫我告訴妹妹的爸爸,也幫我把告訴妹妹,阿姨努力了,雖然結果並不完整。

            妹妹的家人謝謝我,但那幾聲謝謝,卻讓我看見自己的能力不足,對妹妹的對不起,我做得太晚、我做的太少,讓那個家庭幸福的笑容,消失了。

            這個痛,在我心中八年了,也因為這個痛,我讓自己不斷的監督性侵加害者治療的系統跟落實,我也逼自己去面對那些性侵累犯,希望在悲劇發生前,能夠預防,那怕我的能力是這麼的不足,但只要能做,都能讓這世上少幾個受害者,讓幾個人的人生不因為不夠完整的監控,而毀在性侵累犯的手上,一輩子破碎,甚至於沒有再有存活的機會。

            而現在,當法官提出大法官釋憲、當釋憲中有法官駁回檢察官對於高再犯性侵累犯進入專區的申請,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像他一樣的人會回到社會?還會有多少女孩無助求救的聲音會隱沒在人來人往中?還有多少父母會像妹妹的爸媽一樣,痛苦的無法生活?而當25年後可以假釋的他,出來會在多短的時間再傷害誰跟誰的家人?他的家人已搬到沒有人知道這段過去的地方,出獄後的他又會在哪裡另起爐灶,再去傷害像妹妹一個無辜的孩子?

            我明明知道,最近這個社會大家對於上街已經疲乏了,凱道永遠有不同的團體站在那裡抗爭;我明明知道,這個議題已經被很多人炒了許多次,關注的人逐漸在減少;我明明知道,以我目前的曝光度,號招不了太多人,司法院前,可能只剩下孤單跟無力。

           但我還是決定站在司法院前抗議,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能改變大法官的思維、能改變某些法官不要依個人的想法而停止將高再犯性侵累犯裁入專區,而不要讓每個受害的靈魂、悲劇,埋在荒草間。

           不要再因為國家政策的改變,讓這些高再犯的性侵累犯,製造更多的受害者,讓不同的受害者,來自同一雙手。

            我也希望不要再有法官,看似追求更好的司法而實際上是在幫加害者脫罪,而將問題推給受害者、檢討受害者,在判決意旨、內容。正如最近發生的陳鴻斌法官案件。

          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法官駁回檢察官申請將高再犯性侵累犯送入專區強制治療後;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這個國家給了他兩次機會卻讓他有機會傷害更多人的暴力行性侵累犯;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荒煙漫草間,我看見了妹妹,那哭泣嘶喊的臉;我收到了他的信,告訴我們三次上街的努力都即將變成一場空;我收到了他的信,在戀童僻性侵累犯康老師準備出獄當街頭藝人時。

          我收到他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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