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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死刑存廢問題打轉Q&A(一)

        因為官網發起活動,然後我發現我們好像在平行時空,廢死的人過來,找到一個不夠精確的發言,就群起圍攻,我看到有官網上的人,因為對專有名詞不熟,就被圍剿的超慘,好難過。

        所以我就趁空擋簡單整理了Q&A第一篇,做個橋樑,讓大家可以把問題聚焦,也不會一直在那幾個問題打轉。整理完了,就順便放到我的部落格來(((是不是有沒有那麼順便啦XDDD

        我很認真說,我真的很不喜歡「菁英」制度下,對於別人的發言用鼻孔看人、一直抓語病、用邏輯等著人家跳洞、卻不直接討論議題的感覺,真的很差。這就像有些政府官員面對質疑時繞一些學術名詞、卻不直白地回答問題一樣。真的很想問,說白話文有那麼困難嗎?知識份子的知識變成攻擊的武器、階級的傲慢,祝福他們買便當、修水管的時候,也會被這樣歧視。


Q1、死刑又還沒廢除,你們在吵什麼?

 A:死刑還沒廢除,但法官老是用奇奇怪怪的理由,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例如:精神有問題、國中得過獎狀、國小成績很好、學習有障礙(咦?)、人際關係很好、跟人相處有障礙(咦?咦?)、很可惡但是已經有悔意、手段兇殘但是堅不認錯有認知障礙(咦咦咦?)...等,最後再用個兩公約結尾,然後不判死,死刑等於名存實亡。





Q2、難道有死刑就一定要每年判每年執行嗎?

A:我們的選項就有寫該判就判、該執行就執行,可以把文字讀清楚嗎,別好像人民看到犯罪人都要殺要砍一樣。





Q3、冤判怎麼辦?你們要賠人家的人生嗎?你有去買徐自強的書嗎(別懷疑這個問題我們在開會時真的被廢死團體拿出來問過)?

 A:小編認真的認為,冤判不是應該要提升審判的素質、證據的嚴格審用、無罪推定的落實嗎?難道吃飯會噎到、喝水會嗆到、上廁所馬桶會堵到,就不會選擇小心吃飯、專心喝水、找人來看馬桶短路問題?還是不吃不喝不拉?然後我有買徐自強的書,國內外冤獄、提倡廢死律師的書,協會也都會買來當作工具書,我們還有收到司改會寄來徐自強信的募款信,但是我的錢都貼給協會了,所以沒辦法捐款。

 還有,冤獄怎麼辦的同時,想請問,那已經無期徒刑結果解釋出來又再殺人,連國賠都無法提起的受害者家屬,誰又要賠給他們?這個也要解決一下才有公平正義吧!





Q4:歐洲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並沒有提高,反而還降低。

 A:歐洲的福利政策跟矯正預算不知道是台灣的多少千倍,他們的福利政策可以從出生到墳墓、他們的矯正教化預算可以達到1:3(台灣監所管理員全員上班,連掃廁所阿姨都算入是1:14)你知道台灣某間監所裡面教化老師只有一位嗎?其他都要用志願教誨師幫忙嗎?所以廢死人權團體那麼強,可以幫忙跟立委要預算先落實教化嗎?不然關進去就會變好,法官判可教化,誰教化呢?

還有,跟我們相近的南韓在暫停執行死刑,1998-2007這十年,殺人犯增加了32%。開會時人權團體說,這應該是跟當國政治經濟是否良好有關,所以現在台灣政治經濟很好囉?經得起廢除死刑之後的衝擊?





Q5:難道廢死後你們就會去殺人嗎?

 A:當然不會,就算有人說大便很好吃也不會大家都跑去吃啊!人在殺紅眼的時候有沒有廢死根本控制不了,但是,人在想殺人時,想到死刑會思考一下,不然怎麼會有殺人犯想逃避死刑、死刑犯一直想要免死呢?表示死刑讓人有一定程度的懼怕。





Q6:台灣現在犯罪率下降,都是媒體太氾濫一直報(圖一)。

 A:台灣犯罪率有沒有下降,這個還有待商榷,畢竟台灣有太多系統都沒合再一起,警政、檢察、法院、監所,各有不同統計。但是,在台灣很多重大傷人事件,最後都是以「傷害致死」而非「故意殺人」定案,這個圖表真的有待商榷,而我們找了幾件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截圖,其中不包含媒體沒報導,但實實在在在我們身邊發生的案件,由矯正機關大爆滿、重刑犯增加就可以窺知一二。





Q7: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走向、是世界潮流。

 A:我們要先面對自己的問題,衡量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有沒有能力,才是制定政策的方向吧!盲從的跟著潮流走,對嗎?





Q8:我們有簽兩公約,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是已經國內法化了,不能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就可以不理,就像在學校老師放棄了你,你就要當壞孩子嗎?

 A:首先,我們簽署的兩公約已經被退回來了先不論,兩公約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除了死刑嚴格審慎之外,還有福利政策、人權保障、所有自由,台灣有先做好了嗎?不是只有遇到死刑問題才把兩公約拿出來當萬用符吧!再來兩公約保留的是「死刑犯的人權」「有申請特赦的權力」「對精神病患、未成年、孕婦不得判死刑」...等,廢死是目標,但不是所有都不能判死刑,更何況是每次遇到重大案件都拿兩公約出來濫用,更讓人反感。不如先幫我們落實兩公約所有公民的權力吧!

還有,如果不廢除死刑就是自我放棄的壞學生,那美國應該要先被抓出去鞭打百遍吧!





Q9:死刑不能遏阻犯罪。 

A:很認真說,但底什麼可以遏阻犯罪?整部刑法在那邊那麼久了,酒駕一樣存在、吸毒一樣存在、偷竊一樣存在,那既然都存在,要不要整部刑法都廢除算了?大家在講的重判、重刑、重罰,都是在提高犯罪成本,讓想犯罪、還有理智的人可以想一下,然後重罰減少他在社會中的犯罪的時間、延緩能犯罪週期,就像法官很愛說的,把這個人關到30年後出來也七十幾歲了,也沒有犯罪能力(這裡補充一下,這人沒有犯罪能力,也等於快沒有謀生的行為能力,所以法官是打算放這些人在社會上自身自滅嗎?這樣更殘忍吧!監獄現在老年化嚴重,很多人在裡面養病、養老、連戒護外醫家人都不來繳費關心,這是監所面對最大的問題)一樣。不能法官說的就是英明話,人民說的就是白痴話吧!



因為我不是律師,所以就先寫到第九點,之後,再補充給大家吧!

看完,記得按網址來投票喔!


1 則留言:

  1.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備註:本人有按鈴申告,也已經向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法院提出告訴了。〕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 一部分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8.6.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已經提出告訴。〕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敘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8.6.1
    ============================================================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那個台灣大學畢業的劉文甫,立刻結束這場鬧劇吧!
    chinghi@yahoo.com.tw
    〔司法書信2018.6.1〕
    林清海
    2018.6.27
    P.S.:不告不行,告了也不行。既然有“江湖奧步”,卻又不敢實行,寧可繼續包庇犯罪,也不願意解決問題,這不是很荒謬嗎?又這種情況也未免太諷刺了吧!請問各位,我們的政府究竟還要縱容他們幹下多少件的國際爭端出來,才肯結束這場鬧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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