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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我收到了一封來自暴力型性侵犯的申請書

        我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收到他的申請書,在我做白玫瑰的時候,雖然我知道在監所的他一定能夠看到我們拍的短片,想必也記下了我的臉。

          當八年前一個夜裡,我跟被他用殘忍、毫無人性的方式、性侵殺害的女孩的父母見面時,他就是我不想記得的名字,他所做的事,是我想剔除的記憶。但一切就像註定,當性侵犯治療專監因法官申請釋憲而岌岌可危、幾位高再犯性侵累犯被放回社區後,我也收到了他的申請書。

         他是一個暴力型的性侵累犯,他的對象沒有特別,就是隨機、當他想要時候。第一次是性侵未成年少女入監。出獄後,不到兩年,他持刀又再性侵一名女子被抓(中間黑數受害者有多少沒人知道),再入獄。甚至於在第二次入監時,在監所他就性侵了兩位獄友,監所內幾次評估下來,都是高再犯危險,但刑滿,那時還沒有專區、還沒有推動刑後強制治療的立法,他出獄了。

         第二次出來後,不到二個月,他就隨機尾隨兩位女子,攻擊性侵,兩位女子都重傷報警,那時因為出獄的資料還沒到當地的警察局,所以沒有及時約談。也因為這樣,妹妹成為最慘的一個。

          妹妹被他性侵殺害後,屍體就被棄置在農田間,十幾年的生命,消逝在這個半輩子都因為性侵案件進出監獄的累犯手上。當警察到當地查訪,詢問監視器上出現的臉孔時,他還若無其事地在旁邊出現,殘忍且冷靜。

          他第三次入獄,在妹妹死亡後,妹妹犧牲了生命,讓其他人的安全得到平靜。

          尋著他填寫的地址,我到了那個案發地,感受那個來不及長大的妹妹,在那個地方如何痛苦的死去。他的家人早已搬走,只留下一間荒涼,旁邊的民房依舊,只是那他姦殺妹妹的地方,荒草一片。

           並不如當初媒體所形容,那裡並不特別的偏僻,因為正好在地下道旁,車來車往,幾乎沒有太多安靜的時間。

            我踩進了那片荒草,站在那裡,不冷的天氣,竟有股寒意將我包圍的發抖了起來。我彷彿看見他如何把妹妹用紗布勒昏、聽到妹妹當初被性侵疼痛又驚恐的求救聲如何在車水馬龍間被掩沒、那勒在妹妹脖子上的窗簾是怎麼樣的斷了妹妹的最後一聲尖叫,妹妹恐懼的眼神,浮在了我的緊閉的雙眼前,刺痛了我的心。

妹妹被性侵殺害的地方,只剩下一片雜草跟頃斜的建築
那片荒涼,就像鎖住妹妹的承受不住的痛苦

            誰說在偏僻的地方才會有殘忍的事情發生,妹妹就這樣被性侵殺害在那熱鬧的地點;妹妹的驚恐喊叫聲,就在車聲中被掩蓋了下來;妹妹所受的痛苦,就伴隨著車的來來去去,一次一次的撕裂著她最後那幾口呼吸、那最後的人生。

            在判決時,妹妹的爸媽問我,為什麼兇手沒有判死刑?我抱著妹妹的媽媽,眼淚跟著她一直掉一直掉,收著妹妹爸爸寫給大家的信,希望法律能將這個不停性侵傷害女生的兇手,判處死刑。

            妹妹爸爸的請求很卑微,他只是希望妹妹已經死了,不要再有一個受害者。那痛苦的爸爸跟我說,他希望兇手判死刑,不是因為要報復,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不要再有一對像他們一樣,因為失去女兒而痛苦不已的父母。

            不管經過再多法律手段,那殘忍的兇手還是逃過了死刑,法官以兇手可教化、因為妹妹不停尖叫而情急才失控殺人、而且兇手的行為並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以無期徒刑定讞。

            妹妹爸爸的希望落空,那封信,也成了爸爸最後對這法律公義的絕望,最後對於這社會的通話。

            當「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完成」那一天,我打電話給妹妹的家人,告訴他們,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讓兇手被判死刑,但我們總是修法完成了,就算這個兇手刑滿、就算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但這個人刑滿後,也會到專區,不會再有人受傷,請他幫我告訴妹妹的爸爸,也幫我把告訴妹妹,阿姨努力了,雖然結果並不完整。

            妹妹的家人謝謝我,但那幾聲謝謝,卻讓我看見自己的能力不足,對妹妹的對不起,我做得太晚、我做的太少,讓那個家庭幸福的笑容,消失了。

            這個痛,在我心中八年了,也因為這個痛,我讓自己不斷的監督性侵加害者治療的系統跟落實,我也逼自己去面對那些性侵累犯,希望在悲劇發生前,能夠預防,那怕我的能力是這麼的不足,但只要能做,都能讓這世上少幾個受害者,讓幾個人的人生不因為不夠完整的監控,而毀在性侵累犯的手上,一輩子破碎,甚至於沒有再有存活的機會。

            而現在,當法官提出大法官釋憲、當釋憲中有法官駁回檢察官對於高再犯性侵累犯進入專區的申請,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像他一樣的人會回到社會?還會有多少女孩無助求救的聲音會隱沒在人來人往中?還有多少父母會像妹妹的爸媽一樣,痛苦的無法生活?而當25年後可以假釋的他,出來會在多短的時間再傷害誰跟誰的家人?他的家人已搬到沒有人知道這段過去的地方,出獄後的他又會在哪裡另起爐灶,再去傷害像妹妹一個無辜的孩子?

            我明明知道,最近這個社會大家對於上街已經疲乏了,凱道永遠有不同的團體站在那裡抗爭;我明明知道,這個議題已經被很多人炒了許多次,關注的人逐漸在減少;我明明知道,以我目前的曝光度,號招不了太多人,司法院前,可能只剩下孤單跟無力。

           但我還是決定站在司法院前抗議,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能改變大法官的思維、能改變某些法官不要依個人的想法而停止將高再犯性侵累犯裁入專區,而不要讓每個受害的靈魂、悲劇,埋在荒草間。

           不要再因為國家政策的改變,讓這些高再犯的性侵累犯,製造更多的受害者,讓不同的受害者,來自同一雙手。

            我也希望不要再有法官,看似追求更好的司法而實際上是在幫加害者脫罪,而將問題推給受害者、檢討受害者,在判決意旨、內容。正如最近發生的陳鴻斌法官案件。

          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法官駁回檢察官申請將高再犯性侵累犯送入專區強制治療後;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這個國家給了他兩次機會卻讓他有機會傷害更多人的暴力行性侵累犯;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荒煙漫草間,我看見了妹妹,那哭泣嘶喊的臉;我收到了他的信,告訴我們三次上街的努力都即將變成一場空;我收到了他的信,在戀童僻性侵累犯康老師準備出獄當街頭藝人時。

          我收到他的申請書.....




            

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0325白玫瑰五起-致司法院的公開信

         首先,感謝司法院開記者會對於白玫瑰運的回應,也感謝司法院打電話到協會辦公室的主動關心,並希望在上街前會議。

          請原諒我用公開信的方式回應,當白玫瑰運動決定再起、決定號招人民回到街頭,這一切已經不在是單純白玫瑰協會的事,而是當初所有手持過白玫瑰上街、關心白玫瑰運動、希望司法改革的所有人的事。

           這是一場人民期盼司法回應人民希望的對話,而不是交換。因此,所有對話與所有事件的發展,我都有義務公開透明地跟人民報告。

           過年前,當我們得知兩位法官不只申請釋憲,還在釋憲結果未產生前,即不遵守經人民上街推動的「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草案」第22條規定(加害人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經鑑定、評估其自我控制再犯預防仍無成效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檢具相關評估報告,送請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軍事檢察署檢察官依法聲請強制治療。)駁回檢察官申請,而將經長久專業評估應進入專區強制治療的「高再犯性侵累犯」放回社區時,我們長久關注的人都已憤怒。如果不是因為在那之後發生令人痛苦的花蓮大地震,我們的伙伴大多投入救災及不忍社會再多紛擾,我們早就站在街頭,在那應該要高興的迎接舊曆年前。

已停辦兩年了,多少高再犯性侵累犯又回到社區
又有多少高再犯性侵累犯將進入社區
沒有了會送進專區恫嚇,在社區治療的中高再犯不配合治療監控也無所懼怕了

兩位申請釋憲並停止審判的法官
            雖然大多數人民在經歷上街後這七年,依然不斷得知性侵、及殺人案件對加害者的輕判和許多背離民意判決結果的種種磨練,但在得知法官可以因為個人意見見解,就可以推翻整個法律時,我們錯愕不已!

            第一時間,我們也發文到司法院,期望能了解這整個事件到底發生什麼問題?為什麼聚集台灣最了解法律、最知法、人民想像中理應最守法的司法院的法官,竟然可以帶頭違法?我們以最速件的公文發出,卻只得到司法院一只兩頁冷冰冰的公文。

在第一時間發給司法院的公文

            司法院回覆的公文,重點只有兩個,一是台中及雲林地方法院某地方法官因認刑法91條之一有違背憲法第8條、第23條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並停止審理檢察官聲請強制治療案件...因事涉法官對於具體個案適用法律之見解,應有法官本於確信、獨立判斷,且認事用法之心證形成屬審判核心的事項等,司法院係司法行政機關,雖有司法行政監督之權限,為監督之行使,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並嚴守與審判機關之分際...司法院不宜表示任何意見,亦不能對個別法官為任何指示,以避免行政干涉審判之誤會,敬請暸解。二是又性侵加害人強制治療案件停止審判期間,該加害人服刑期滿之管制追蹤,因非屬本院執掌事項,本院未便表示意見。

            (白話文就是,第一點,法官覺得將高再犯性侵累犯強制治療違憲,管人民推動修訂什麼法律,已經申請釋憲,所以駁回檢察官申請,法官獨立審判、獨立見解、獨立解讀,法官非常獨立,所以司法院也不方便表達意見,免得人家說我們司法院以行政干預司法。第二點,那五位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關完了,法官退回案件,他們也各自回家了,他們去了哪裡?之後會傷害誰?不是司法院的事,你們自己想辦法吧!刁民理盲們,可以退下了)

司法院回文
1、法官審判獨立,司法院管不到

停止進入專區的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服刑完畢
跑到哪司法院不負責
            之後,司法院再也沒有任何表示,公文往返結束,人民根本不知道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一個一個放回社區了,一個一個的即將回到我們身邊了。

           我不知道在這樣的基礎下,我們到底能跟司法院談什麼?當死刑本該在現行法律中依法執行,存行存廢問題應該擴大討論並進行修法,卻可以依法官的個人理念想法,在各種重大案件中想盡各種理由幫手段兇殘的加害者擺脫死刑判決,不顧受害家屬的對司法返還正義的寄望。現在連高再犯性侵加害人的強制治療都可以依法官各自解讀,想用就用、想廢就廢,司法院都不能說什麼,那我們到底還能跟司法院做怎麼樣的協談?

           更諷刺的是,在司法院義正嚴辭的發公文回覆之後,發生陳鴻斌法官騷擾女助理,送禮物想追求、要求女助理陪伴上山拍照、未經女助理同意及親吻女助理、並在女助理要離開時扶著門口不讓助理離開...等,卻可以發明一個「婚外情未遂」,從免職變成罰款。



陳法官對助理做的事,只是「婚外情未遂」


          然後還有法官上廣播節目高談闊論的說:不迎合民意才是良心。甚至說不知道女助理在想什麼,說女助理跟陳法官家很熟,將錯全部推到女助理身上,大辣辣的的檢討受害者。
連趕三個節目幫陳法官講話,卻不思改進的法官
重點是,還檢討受害者

            司法院或許覺得這只是一個「罕見個案」,但可知,這個案件終於解開了為什麼性侵案總是那麼難以成案、判決那麼輕,因為在有些法官的心中,受害者都是有所圖謀,利用職務侵害也只是追求,連不讓助理離開這種「妨害自由」的強制行為,都可以輕輕放下了,這讓人民還能寄望司法能夠給受害者怎麼樣的正義?

            有人說,白玫瑰運動是推動法官法修法的動力。但我總是搖搖頭沈默不語,整部法官法大多是法律人關起門在玩弄的權力交換,裡面的委員除了法律人跟某些不接地氣的學者,法官在法庭上與律師爭執,律師團體在法官評鑑法官,大家都不用迴避,誰能評鑑誰?而人民的聲音在哪裡?人民沒有權力發聲、沒有權力評鑑、沒有權力抗衡,而人民卻被法律人主宰著,好可悲。甚至有些人連中華民國已經修了法官法都不知道,因為背離民意的判決依然不斷發生、恐龍法官不斷地從司法院產出,法官法改變了什麼?太無感了!司法院什麼時候才能夠將人民納入機制內?

             曾經,我也以為,在司法院的邀請之下,進入體制內改變。因此我擔任了八大量性系統建置的委員之一,參與了殺人、性侵、傷害的量刑因子的選擇跟增減刑期。我在之間提過的手段兇殘的加重、刑案現場若有目睹兒的加重、偵審期間供詞反覆的不予減刑、未達成賠償和解不列入有悔意的減刑、對於未成年性侵的重複犯罪加重...等。會議通過了,大家也合議完了,上系統了,我甚至於是量刑系統公開記者會的代表。結果呢?法官還是屢屢用「有悔意」「只是一刀受害者不會太痛」「加害者只是凌虐並沒有殺人犯意(明明人都被殘忍的凌虐死了)」「現場有兒童所以兇手只是怕被發現所以才順便殺了那兒童」將加重變成減刑。

八大量刑啟用的記者會

我代表民間團體支持,結果卻是一個重重的打臉
             曾經,在上街後我也收到司法院特地舉辦的友善法庭焦點團體會議,司法院並印製了「擁抱白玫瑰-友善法庭」的手冊,結果呢?這個法庭一點也不友善,法庭上檢討受害者、縱放加害者,這法庭慢慢的什麼也沒改變。

擁抱白玫瑰,白玫瑰的訴求卻在今天還沒落實

            曾經,我也是焦點團體的一員,但因為我們不再出聲,不是友善團體,慢慢的焦點團體不再有這屬於人民的白玫瑰,再加上司改國是會議上委員沒有白玫瑰,司法院在招集的會議裡再也沒有我們的聲音,連這次要跟我們聯繫,協會資料都找不到了。



           曾經,最高法院刑事庭也以決議文發布,性侵七歲以下兒童,以加重強制性交論處(刑法222)性侵未滿7-14歲已強制性交(刑法221)論處,除非可以證明兒童願意,才可以改判與未滿14歲性交罪(刑法227),甚至於在幾年前跟刑事廳確認時,他們還信誓旦旦的說,都有在執行。結果呢?大家可以去翻翻判決,多少性侵兒童的性侵犯背叛227的合意性交?對!法律人會說刑期差不多,可知道對受害者及受害者的心靈縫補,差很多!

            這麼多的曾經,白玫瑰真的不知道還能相信上了司法院的會議桌能真正的改變什麼?當台灣的法官都已經獨立了,反正法官再怎麼亂判司法院都不能說什麼、也沒有任何可以置喙的地方跟處置的方式;當耗時曠日建構的量刑系統都可以不參照,法官高興怎麼適用法律見解、怎麼讓心證凌駕於一切都是該保護的審判核心;專區的行使已經明定在法律條文內,法官可以不經修法程序就可以隨意駁回,不管專業的評估跟人民的安全,任意妄為,後果讓人民自己承擔。司法院還能對於司法改革有什麼樣的承諾?

             最後,想跟司法院報告的是,人民每天都要辛苦工作,為了三餐溫飽而低頭,如果法律不是為了大多數辛苦的人民而存在,而僅止於為了某些人的理念想法而可偷偷的隨意更改更動棄置,這是一種歧視。如果不是因為民怨太大,沒有人願意犧牲每天辛苦工作難得的休假而走上街頭。

            如果法律還是讓知法玩法的人任意操弄,有一天,就算白玫瑰不在街頭上,也會有那麼一天,有更多人,反撲著這所有一切的不公平不正義。

           跟上位者不同的是,對於每一次的上街,我並不覺得高興,而是對上街的人有著滿滿的心疼,如果某些法律人說著追求更公正的判決、更好的人權,卻把守法、受害者的權益放在一旁,而不是將知識變成一個公共財的讓這社會更好,我們之間的鴻溝將會越來越大,當我們在對立面時,將只剩下二分法的敵意。

            如果連下一代都保護不了,我們都將會是看不起自己的大人,我們都討厭的大人,就像我現在看我自己一樣,所以,我們站上了街頭,希望司法,真正的改革,而不是總統就職典禮上的一張無法兌現的支票、政黨鬥爭的工具、知法者欺凌他人的籌碼。

           最後,0325還是等待司法院出面的回應,就算站在司法院面前的只有少少數的人。


                                                                                  白玫瑰運動 EVA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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