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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對於毒品問題教育部的不面對—給夥伴們的一封信

      各位夥伴晚安,今天,我想跟各位分享幾件在推動「毒品預防」—初篩噴劑的小故事,讓我們走過的歷程,都能成為各位夥伴的能量。

        猶記剛從以色列帶噴劑回來時,我們覺得這是在毒品預防很大的利器,於是我們開啟了我們遊說的道路,這中間,我們找過公部門、立委、民意代表、甚至於總統府。雖然結果常常不盡理想,也很想放棄,但所幸還有一分堅持,才在今天擁有了各位這麼好的夥伴。




         很感激法務部,在3年前我們回國後,馬上轉函文發起跨部門會議,其中列席有教育部、衛福部、國防部、警政署,每個部門都很保守,對噴劑的使用,一直在爭執「是否入罪」而不敢向前。

         縱使在當時國防部正陷入台中清泉岡機場掉出多包毒品的事件中被各界質疑、衛福部一如以往的老是在狀況外、警政署預算太少還需與內政部討論。最令人訝異的是教育部代表對著所有開會的人說:「我們校園沒有毒品問題。」,「我們校園從未發現大量的白色不明粉末。」

         當時與會的人都同時張大嘴巴看著教育部的代表,無法置信。

         我們當然也就現有知道的狀況,希望教育部跟我們到我們所在的學區實地問小朋友是否知道誰在吸毒、學校在哪裡交易毒品(我們曾探訪過許多學區的小朋友)。教育部選擇整場會議迴避問題。




         之後,在劉建國立委舉辦的「毒品相關問題公聽會」中,我們親眼再度見證教育部代表說:「校園沒有毒品問題。」當然還有某部的司長毫不留情地說:「小朋友有沒有吸毒,家長一定知道。」等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給家長的言論。

         這中間,警政署代表上台時,跟教育部呼籲,希望教育部將「春暉專案」所搜集的資料,能夠讓警政署知道,警政署代表說:「我們不是要抓哪個小朋友有吸毒,我們只是希望藉由這樣的資訊,讓我們可以找出毒品供應者,可以降低毒品問題。」,但教育部還是沒有具體回應。

         公聽會無上法跟教育部達成任何共識,教育部也屢次用為了保護學生無法配合測試學童是否染有毒癮為理由,不配合任何部門的請求。

         卻在我們提出難道用「健康檢查」的名目來偷偷驗學生的尿液,結果只有校方知道、或許還被偷偷貼標籤,而家長卻不知,也無法讓讓學生檢驗後及早戒除毒癮等相關質疑時,教育部沒有回應也無法提出任何解決方案。




          因此,我們只有找羅致政委員在質詢時,對於教育部提出希望教育部正視校園毒品問題,也證實這樣的初篩並不違法,並可以有效將低成本的協助政府及家長預防毒品問題。這段質詢也就是劉副之前所分享的影片內容。




          看到了這邊,夥伴們應該都了解,我們要談的就是教育部對於毒品及毒品初篩噴劑的態度,教育部對於毒品問題的迴避與不願意面對,因為後續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而選擇自我催眠"校園沒有毒品問題",就這樣直接左右著學校對於毒品問題的消極逃避。

          我知道夥伴們都我們當初一樣,一心想推入學校保護兒童,但這樣的開始可能會造成信心被狠狠地打擊,正如白玫瑰之前修法過後想進入校園教導國小學童身體保護的問題時,多位校長都私下表示:「這是一個應該要開的講座,但如果我們開了,會讓家長以為學校是不是有發生性侵或性騷相關問題。」而導致我們一堂課都沒有開到。

          將預防推入校園是我們應該且一定要走的路,在了解教育部的態度後,對於學校校長的拒絕,我們也只能轉個彎執行,畢竟唯有讓校方在不為難的情況下,我們才能順利的進入校園推廣,保護更多的孩子。

          因此,建議夥伴們,在進入校園時,先以原來「反毒知能演講」的方式,然後用國家地理頻道的內容,讓學童可以了解國外怎麼樣預防及防制毒品問題,並可隨機挑幾個小孩讓他們互相採樣、試用噴劑,讓小朋友可以初步了解,毒品初篩噴劑的用途、保護、及只是協助而非定罪(不是在抓誰有吸毒)。並也可讓小朋友將資訊帶回去給家長讓家長了解,家長有需要即可跟聯盟夥伴們尋求協助,這樣對於後續社區推動、進入校園保護學童,都是很好的助益。也可讓校方較不會有升遷考績的壓力。

          從溝通先開始,讓緊張與因陌生而產生的敵意放下。


          預防這條路才剛開始,很多觀念都要靠夥伴們在各處努力,才能開花結果,才能落實成為「防制毒品的社會安全網」。

          對於教育部的保守,我們難過、但不止步,相信在聯盟所有夥伴的推廣下,一定會讓教育部真正的面對毒品問題的,讓教育部也加入守護學童遠離毒品傷害的防護網內。
  
         我們互相加油打氣,彼此都成為對方的力量,再多的挫折我們都牽著手往前走,相信一定會有進入學校保護學童的那一天。那一天,也許不是最近,但那一天,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一定不遠。

放一張胖胖照讓大家開心一下:)

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這一次,換我們帶著政府往前走


        各位夥伴辛苦了。一年過去了,新的一年又開始了,去年一年,大家過得好嗎?我想,我們都過得很好,也過得很不好。

        很好的是,我們依然在我們的工作上,沒有停止的陪伴過一個又一個別人覺得已經無藥可救的吸毒家庭重新站起來;不好的是,我們也依然在我們的工作上,看著一個又一個純真的孩子有著光明的未來卻墮入了毒品的懷抱。

        我們嘆息、我們心疼、我們心碎、我們痛苦,但我們卻也不曾放棄。幸好,我們還有彼此,還有人懂, 我們為什麼這樣堅持著。

        在實務中,有太多的無奈,我們追逐著每一個就快走偏腳步的少年、每一個從毒品中掙扎想逃出的成人,緊緊地拉著每一雙手,試著救贖每縷就快模糊的靈魂,我們疲於奔命、我們常常覺得無能為力,我們總希望能做的更多,我們拼盡全力,哪怕只是多那麼一點點。

        政策,不斷引領著我們補破網,投入大量人力資源在毒品事後的戒癮戒治,期待轉過頭那些已被毒癮牽制的生命,就會幡然悔悟,從地獄回到人間,過著時光靜好的生活。

        但在現實的世界裡,我們看見太多早已因毒品成癮而侵蝕到面目全非的生命,不管是他們個人還是他們的家庭,都是用千萬雙手都拼不回的破碎。我們再多的努力都像投入山洞中小石頭,除了偶有空洞的回音,卻也照亮不了那洞裡的黑暗。

        猶記得,一個毒品更生人,在他母親棺材旁,一邊對於讓母親因他不斷吸毒入監心碎而亡的自責掉淚,一邊無法抗拒毒癮發作的痛楚,在母親棺材旁邊將毒品注入身體裡,悔恨的淚水跟逃不開的罪惡,在身體裡糾纏著。他說:「老師,對不起,我真的很後悔,可是我真的做不到。老師,你放棄我吧!」

         猶記得,一個經過戒癮治療的患者,說要逃離毒品的掌控,他信誓旦旦、他決心實意。一天晚上當他回到家時,一包毒品從窗外丟進來,他看著月光下那包白色粉末閃閃發亮,就像鬆開他被束縛的痛苦,那個晚上,他寫下了一封信,拿著那包白色粉末,回到以前的世界。他說:「老師,對不起,我知道這是不歸路,但我回不到沒有毒品的過去了。」

        猶記得,一個女孩有著青春的年紀與蒼老的外表,她的工作在大街上,用肉體交換著一隻一隻的針筒、一劑一劑的毒品,每天醒來都在不同的床上有著不一樣的床伴,她常常不知道前一晚,她是性交易還是被性侵,是誰惡意的糟蹋她的身體、還是她在毒癮發作時讓別人無止境的侵犯她。好幾次她見到她時身上臉上都帶著傷痕,瘀青跟蒼白吞蝕著她瘦小的身軀,只有針孔清楚的標示著她的特徵。她說:「算了!誰會相信一個吸毒的人說的話,連我都不相信我自己了。老師,只有死,可以讓我解脫吧!老師,妳可以殺了我嗎?」

        看著同居人施虐的失格媽媽、要錢買毒而毆打父母的不孝兒女、為了得到毒品可以拿所有交換的毀滅人生...太多的猶記得,每一張臉孔都是那樣的驚恐無助,我們常以為那只是特例,但卻是我們所有人都會面對到的「個案」,在我們這些實務工作者的眼中都不意外,都沈重到需要深呼吸才能承擔。

        這些不斷覆蓋不斷轉換像碎片般的絕望面孔,都是政府希望我們解決的「事後」,可是這些「事後」的接續犯罪,是動態的,它不是靜止不動的,不會等我們打開那一個一個的結,幫他們撫平歸位,然後就可以回到那從沒被毒品侵害過的模樣。

        每一個家有毒癮者都在危險的環境中無聲的呼救著,常常往前跨一步,我們沒接好,就是掉往無盡的懸崖,從一個問題,變成十個問題。

        「事後」能解決的,太有限。

        我們深深知道,唯一能把這些問題都堵住的方式只有讓所有人在毒品高風險環境中的人,能在被毒品操控時就來得及躲開;讓所有正在被毒品污染的青少年,能夠知道並起身離開。

        只有「事前」的防堵,才能夠真正的解決問題。

        因此,這次,換我們這些實務工作者帶著政府往前走,讓我們教政府用我們的社區網絡,將防制毒品的知識跟方式深入社區中每個角落,讓那些蠢蠢欲動販毒者的引誘,隔絕在我們的保護網之外。沒有毒品沒有傷害,這是我們最微小的希望。

        我們不要再追著吸毒者的腳步走、不要再被動的解決問題、不要隨時被更動腳步踏的凌亂、不要永遠遺憾地聽著「對不起」,我們要主導反毒政策的走向、我們要將政府帶進實務裡、我們要政府走出那高塔、跟我們站在一起。

        讓「毒品預防」、「毒品防制」成為主軸,讓我們阻斷那通往地獄的那條路,讓所有人,都不要進到毒品的世界,不要因為無知被引誘、不要因為氾濫而失了戒心。

        反毒的工作,該翻頁了,這一頁,就讓一線實務工作者,將所有的過往經驗化成最有力的翅膀,讓台灣飛越過重重困難,完成無毒社區的理想。

       身為一線工作者,我們不求預算、不求回報,只要做對的事,只要我們的下一代,比我們更快樂、更安全,哪怕是踏過我們的身體走過那斷崖的兩端,都要呵護著我們愛的人、愛的土地,靜靜的、穩穩的、踏進陽光裡。

        親愛的夥伴,讓我們一如以往,互相扶持的走過每一年,因為我們所組成的網絡,讓我們成為彼此最珍貴的夥伴、最親密的家人。

        而致我最親愛的一線夥伴,這一次,讓我們,彼此都不鬆手;這一次,讓我們,帶著政府往前走。



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死刑存廢問題打轉Q&A(一)

        因為官網發起活動,然後我發現我們好像在平行時空,廢死的人過來,找到一個不夠精確的發言,就群起圍攻,我看到有官網上的人,因為對專有名詞不熟,就被圍剿的超慘,好難過。

        所以我就趁空擋簡單整理了Q&A第一篇,做個橋樑,讓大家可以把問題聚焦,也不會一直在那幾個問題打轉。整理完了,就順便放到我的部落格來(((是不是有沒有那麼順便啦XDDD

        我很認真說,我真的很不喜歡「菁英」制度下,對於別人的發言用鼻孔看人、一直抓語病、用邏輯等著人家跳洞、卻不直接討論議題的感覺,真的很差。這就像有些政府官員面對質疑時繞一些學術名詞、卻不直白地回答問題一樣。真的很想問,說白話文有那麼困難嗎?知識份子的知識變成攻擊的武器、階級的傲慢,祝福他們買便當、修水管的時候,也會被這樣歧視。


Q1、死刑又還沒廢除,你們在吵什麼?

 A:死刑還沒廢除,但法官老是用奇奇怪怪的理由,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例如:精神有問題、國中得過獎狀、國小成績很好、學習有障礙(咦?)、人際關係很好、跟人相處有障礙(咦?咦?)、很可惡但是已經有悔意、手段兇殘但是堅不認錯有認知障礙(咦咦咦?)...等,最後再用個兩公約結尾,然後不判死,死刑等於名存實亡。





Q2、難道有死刑就一定要每年判每年執行嗎?

A:我們的選項就有寫該判就判、該執行就執行,可以把文字讀清楚嗎,別好像人民看到犯罪人都要殺要砍一樣。





Q3、冤判怎麼辦?你們要賠人家的人生嗎?你有去買徐自強的書嗎(別懷疑這個問題我們在開會時真的被廢死團體拿出來問過)?

 A:小編認真的認為,冤判不是應該要提升審判的素質、證據的嚴格審用、無罪推定的落實嗎?難道吃飯會噎到、喝水會嗆到、上廁所馬桶會堵到,就不會選擇小心吃飯、專心喝水、找人來看馬桶短路問題?還是不吃不喝不拉?然後我有買徐自強的書,國內外冤獄、提倡廢死律師的書,協會也都會買來當作工具書,我們還有收到司改會寄來徐自強信的募款信,但是我的錢都貼給協會了,所以沒辦法捐款。

 還有,冤獄怎麼辦的同時,想請問,那已經無期徒刑結果解釋出來又再殺人,連國賠都無法提起的受害者家屬,誰又要賠給他們?這個也要解決一下才有公平正義吧!





Q4:歐洲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並沒有提高,反而還降低。

 A:歐洲的福利政策跟矯正預算不知道是台灣的多少千倍,他們的福利政策可以從出生到墳墓、他們的矯正教化預算可以達到1:3(台灣監所管理員全員上班,連掃廁所阿姨都算入是1:14)你知道台灣某間監所裡面教化老師只有一位嗎?其他都要用志願教誨師幫忙嗎?所以廢死人權團體那麼強,可以幫忙跟立委要預算先落實教化嗎?不然關進去就會變好,法官判可教化,誰教化呢?

還有,跟我們相近的南韓在暫停執行死刑,1998-2007這十年,殺人犯增加了32%。開會時人權團體說,這應該是跟當國政治經濟是否良好有關,所以現在台灣政治經濟很好囉?經得起廢除死刑之後的衝擊?





Q5:難道廢死後你們就會去殺人嗎?

 A:當然不會,就算有人說大便很好吃也不會大家都跑去吃啊!人在殺紅眼的時候有沒有廢死根本控制不了,但是,人在想殺人時,想到死刑會思考一下,不然怎麼會有殺人犯想逃避死刑、死刑犯一直想要免死呢?表示死刑讓人有一定程度的懼怕。





Q6:台灣現在犯罪率下降,都是媒體太氾濫一直報(圖一)。

 A:台灣犯罪率有沒有下降,這個還有待商榷,畢竟台灣有太多系統都沒合再一起,警政、檢察、法院、監所,各有不同統計。但是,在台灣很多重大傷人事件,最後都是以「傷害致死」而非「故意殺人」定案,這個圖表真的有待商榷,而我們找了幾件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截圖,其中不包含媒體沒報導,但實實在在在我們身邊發生的案件,由矯正機關大爆滿、重刑犯增加就可以窺知一二。





Q7: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走向、是世界潮流。

 A:我們要先面對自己的問題,衡量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有沒有能力,才是制定政策的方向吧!盲從的跟著潮流走,對嗎?





Q8:我們有簽兩公約,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是已經國內法化了,不能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會員,就可以不理,就像在學校老師放棄了你,你就要當壞孩子嗎?

 A:首先,我們簽署的兩公約已經被退回來了先不論,兩公約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除了死刑嚴格審慎之外,還有福利政策、人權保障、所有自由,台灣有先做好了嗎?不是只有遇到死刑問題才把兩公約拿出來當萬用符吧!再來兩公約保留的是「死刑犯的人權」「有申請特赦的權力」「對精神病患、未成年、孕婦不得判死刑」...等,廢死是目標,但不是所有都不能判死刑,更何況是每次遇到重大案件都拿兩公約出來濫用,更讓人反感。不如先幫我們落實兩公約所有公民的權力吧!

還有,如果不廢除死刑就是自我放棄的壞學生,那美國應該要先被抓出去鞭打百遍吧!





Q9:死刑不能遏阻犯罪。 

A:很認真說,但底什麼可以遏阻犯罪?整部刑法在那邊那麼久了,酒駕一樣存在、吸毒一樣存在、偷竊一樣存在,那既然都存在,要不要整部刑法都廢除算了?大家在講的重判、重刑、重罰,都是在提高犯罪成本,讓想犯罪、還有理智的人可以想一下,然後重罰減少他在社會中的犯罪的時間、延緩能犯罪週期,就像法官很愛說的,把這個人關到30年後出來也七十幾歲了,也沒有犯罪能力(這裡補充一下,這人沒有犯罪能力,也等於快沒有謀生的行為能力,所以法官是打算放這些人在社會上自身自滅嗎?這樣更殘忍吧!監獄現在老年化嚴重,很多人在裡面養病、養老、連戒護外醫家人都不來繳費關心,這是監所面對最大的問題)一樣。不能法官說的就是英明話,人民說的就是白痴話吧!



因為我不是律師,所以就先寫到第九點,之後,再補充給大家吧!

看完,記得按網址來投票喔!


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我收到了一封來自暴力型性侵犯的申請書

        我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收到他的申請書,在我做白玫瑰的時候,雖然我知道在監所的他一定能夠看到我們拍的短片,想必也記下了我的臉。

          當八年前一個夜裡,我跟被他用殘忍、毫無人性的方式、性侵殺害的女孩的父母見面時,他就是我不想記得的名字,他所做的事,是我想剔除的記憶。但一切就像註定,當性侵犯治療專監因法官申請釋憲而岌岌可危、幾位高再犯性侵累犯被放回社區後,我也收到了他的申請書。

         他是一個暴力型的性侵累犯,他的對象沒有特別,就是隨機、當他想要時候。第一次是性侵未成年少女入監。出獄後,不到兩年,他持刀又再性侵一名女子被抓(中間黑數受害者有多少沒人知道),再入獄。甚至於在第二次入監時,在監所他就性侵了兩位獄友,監所內幾次評估下來,都是高再犯危險,但刑滿,那時還沒有專區、還沒有推動刑後強制治療的立法,他出獄了。

         第二次出來後,不到二個月,他就隨機尾隨兩位女子,攻擊性侵,兩位女子都重傷報警,那時因為出獄的資料還沒到當地的警察局,所以沒有及時約談。也因為這樣,妹妹成為最慘的一個。

          妹妹被他性侵殺害後,屍體就被棄置在農田間,十幾年的生命,消逝在這個半輩子都因為性侵案件進出監獄的累犯手上。當警察到當地查訪,詢問監視器上出現的臉孔時,他還若無其事地在旁邊出現,殘忍且冷靜。

          他第三次入獄,在妹妹死亡後,妹妹犧牲了生命,讓其他人的安全得到平靜。

          尋著他填寫的地址,我到了那個案發地,感受那個來不及長大的妹妹,在那個地方如何痛苦的死去。他的家人早已搬走,只留下一間荒涼,旁邊的民房依舊,只是那他姦殺妹妹的地方,荒草一片。

           並不如當初媒體所形容,那裡並不特別的偏僻,因為正好在地下道旁,車來車往,幾乎沒有太多安靜的時間。

            我踩進了那片荒草,站在那裡,不冷的天氣,竟有股寒意將我包圍的發抖了起來。我彷彿看見他如何把妹妹用紗布勒昏、聽到妹妹當初被性侵疼痛又驚恐的求救聲如何在車水馬龍間被掩沒、那勒在妹妹脖子上的窗簾是怎麼樣的斷了妹妹的最後一聲尖叫,妹妹恐懼的眼神,浮在了我的緊閉的雙眼前,刺痛了我的心。

妹妹被性侵殺害的地方,只剩下一片雜草跟頃斜的建築
那片荒涼,就像鎖住妹妹的承受不住的痛苦

            誰說在偏僻的地方才會有殘忍的事情發生,妹妹就這樣被性侵殺害在那熱鬧的地點;妹妹的驚恐喊叫聲,就在車聲中被掩蓋了下來;妹妹所受的痛苦,就伴隨著車的來來去去,一次一次的撕裂著她最後那幾口呼吸、那最後的人生。

            在判決時,妹妹的爸媽問我,為什麼兇手沒有判死刑?我抱著妹妹的媽媽,眼淚跟著她一直掉一直掉,收著妹妹爸爸寫給大家的信,希望法律能將這個不停性侵傷害女生的兇手,判處死刑。

            妹妹爸爸的請求很卑微,他只是希望妹妹已經死了,不要再有一個受害者。那痛苦的爸爸跟我說,他希望兇手判死刑,不是因為要報復,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不要再有一對像他們一樣,因為失去女兒而痛苦不已的父母。

            不管經過再多法律手段,那殘忍的兇手還是逃過了死刑,法官以兇手可教化、因為妹妹不停尖叫而情急才失控殺人、而且兇手的行為並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以無期徒刑定讞。

            妹妹爸爸的希望落空,那封信,也成了爸爸最後對這法律公義的絕望,最後對於這社會的通話。

            當「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完成」那一天,我打電話給妹妹的家人,告訴他們,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讓兇手被判死刑,但我們總是修法完成了,就算這個兇手刑滿、就算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但這個人刑滿後,也會到專區,不會再有人受傷,請他幫我告訴妹妹的爸爸,也幫我把告訴妹妹,阿姨努力了,雖然結果並不完整。

            妹妹的家人謝謝我,但那幾聲謝謝,卻讓我看見自己的能力不足,對妹妹的對不起,我做得太晚、我做的太少,讓那個家庭幸福的笑容,消失了。

            這個痛,在我心中八年了,也因為這個痛,我讓自己不斷的監督性侵加害者治療的系統跟落實,我也逼自己去面對那些性侵累犯,希望在悲劇發生前,能夠預防,那怕我的能力是這麼的不足,但只要能做,都能讓這世上少幾個受害者,讓幾個人的人生不因為不夠完整的監控,而毀在性侵累犯的手上,一輩子破碎,甚至於沒有再有存活的機會。

            而現在,當法官提出大法官釋憲、當釋憲中有法官駁回檢察官對於高再犯性侵累犯進入專區的申請,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像他一樣的人會回到社會?還會有多少女孩無助求救的聲音會隱沒在人來人往中?還有多少父母會像妹妹的爸媽一樣,痛苦的無法生活?而當25年後可以假釋的他,出來會在多短的時間再傷害誰跟誰的家人?他的家人已搬到沒有人知道這段過去的地方,出獄後的他又會在哪裡另起爐灶,再去傷害像妹妹一個無辜的孩子?

            我明明知道,最近這個社會大家對於上街已經疲乏了,凱道永遠有不同的團體站在那裡抗爭;我明明知道,這個議題已經被很多人炒了許多次,關注的人逐漸在減少;我明明知道,以我目前的曝光度,號招不了太多人,司法院前,可能只剩下孤單跟無力。

           但我還是決定站在司法院前抗議,希望藉由大家的力量,能改變大法官的思維、能改變某些法官不要依個人的想法而停止將高再犯性侵累犯裁入專區,而不要讓每個受害的靈魂、悲劇,埋在荒草間。

           不要再因為國家政策的改變,讓這些高再犯的性侵累犯,製造更多的受害者,讓不同的受害者,來自同一雙手。

            我也希望不要再有法官,看似追求更好的司法而實際上是在幫加害者脫罪,而將問題推給受害者、檢討受害者,在判決意旨、內容。正如最近發生的陳鴻斌法官案件。

          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法官駁回檢察官申請將高再犯性侵累犯送入專區強制治療後;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這個國家給了他兩次機會卻讓他有機會傷害更多人的暴力行性侵累犯;我收到了他的申請書,在荒煙漫草間,我看見了妹妹,那哭泣嘶喊的臉;我收到了他的信,告訴我們三次上街的努力都即將變成一場空;我收到了他的信,在戀童僻性侵累犯康老師準備出獄當街頭藝人時。

          我收到他的申請書.....




            

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0325白玫瑰五起-致司法院的公開信

         首先,感謝司法院開記者會對於白玫瑰運的回應,也感謝司法院打電話到協會辦公室的主動關心,並希望在上街前會議。

          請原諒我用公開信的方式回應,當白玫瑰運動決定再起、決定號招人民回到街頭,這一切已經不在是單純白玫瑰協會的事,而是當初所有手持過白玫瑰上街、關心白玫瑰運動、希望司法改革的所有人的事。

           這是一場人民期盼司法回應人民希望的對話,而不是交換。因此,所有對話與所有事件的發展,我都有義務公開透明地跟人民報告。

           過年前,當我們得知兩位法官不只申請釋憲,還在釋憲結果未產生前,即不遵守經人民上街推動的「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草案」第22條規定(加害人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經鑑定、評估其自我控制再犯預防仍無成效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檢具相關評估報告,送請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軍事檢察署檢察官依法聲請強制治療。)駁回檢察官申請,而將經長久專業評估應進入專區強制治療的「高再犯性侵累犯」放回社區時,我們長久關注的人都已憤怒。如果不是因為在那之後發生令人痛苦的花蓮大地震,我們的伙伴大多投入救災及不忍社會再多紛擾,我們早就站在街頭,在那應該要高興的迎接舊曆年前。

已停辦兩年了,多少高再犯性侵累犯又回到社區
又有多少高再犯性侵累犯將進入社區
沒有了會送進專區恫嚇,在社區治療的中高再犯不配合治療監控也無所懼怕了

兩位申請釋憲並停止審判的法官
            雖然大多數人民在經歷上街後這七年,依然不斷得知性侵、及殺人案件對加害者的輕判和許多背離民意判決結果的種種磨練,但在得知法官可以因為個人意見見解,就可以推翻整個法律時,我們錯愕不已!

            第一時間,我們也發文到司法院,期望能了解這整個事件到底發生什麼問題?為什麼聚集台灣最了解法律、最知法、人民想像中理應最守法的司法院的法官,竟然可以帶頭違法?我們以最速件的公文發出,卻只得到司法院一只兩頁冷冰冰的公文。

在第一時間發給司法院的公文

            司法院回覆的公文,重點只有兩個,一是台中及雲林地方法院某地方法官因認刑法91條之一有違背憲法第8條、第23條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並停止審理檢察官聲請強制治療案件...因事涉法官對於具體個案適用法律之見解,應有法官本於確信、獨立判斷,且認事用法之心證形成屬審判核心的事項等,司法院係司法行政機關,雖有司法行政監督之權限,為監督之行使,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並嚴守與審判機關之分際...司法院不宜表示任何意見,亦不能對個別法官為任何指示,以避免行政干涉審判之誤會,敬請暸解。二是又性侵加害人強制治療案件停止審判期間,該加害人服刑期滿之管制追蹤,因非屬本院執掌事項,本院未便表示意見。

            (白話文就是,第一點,法官覺得將高再犯性侵累犯強制治療違憲,管人民推動修訂什麼法律,已經申請釋憲,所以駁回檢察官申請,法官獨立審判、獨立見解、獨立解讀,法官非常獨立,所以司法院也不方便表達意見,免得人家說我們司法院以行政干預司法。第二點,那五位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關完了,法官退回案件,他們也各自回家了,他們去了哪裡?之後會傷害誰?不是司法院的事,你們自己想辦法吧!刁民理盲們,可以退下了)

司法院回文
1、法官審判獨立,司法院管不到

停止進入專區的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服刑完畢
跑到哪司法院不負責
            之後,司法院再也沒有任何表示,公文往返結束,人民根本不知道高再犯性侵累犯已經一個一個放回社區了,一個一個的即將回到我們身邊了。

           我不知道在這樣的基礎下,我們到底能跟司法院談什麼?當死刑本該在現行法律中依法執行,存行存廢問題應該擴大討論並進行修法,卻可以依法官的個人理念想法,在各種重大案件中想盡各種理由幫手段兇殘的加害者擺脫死刑判決,不顧受害家屬的對司法返還正義的寄望。現在連高再犯性侵加害人的強制治療都可以依法官各自解讀,想用就用、想廢就廢,司法院都不能說什麼,那我們到底還能跟司法院做怎麼樣的協談?

           更諷刺的是,在司法院義正嚴辭的發公文回覆之後,發生陳鴻斌法官騷擾女助理,送禮物想追求、要求女助理陪伴上山拍照、未經女助理同意及親吻女助理、並在女助理要離開時扶著門口不讓助理離開...等,卻可以發明一個「婚外情未遂」,從免職變成罰款。



陳法官對助理做的事,只是「婚外情未遂」


          然後還有法官上廣播節目高談闊論的說:不迎合民意才是良心。甚至說不知道女助理在想什麼,說女助理跟陳法官家很熟,將錯全部推到女助理身上,大辣辣的的檢討受害者。
連趕三個節目幫陳法官講話,卻不思改進的法官
重點是,還檢討受害者

            司法院或許覺得這只是一個「罕見個案」,但可知,這個案件終於解開了為什麼性侵案總是那麼難以成案、判決那麼輕,因為在有些法官的心中,受害者都是有所圖謀,利用職務侵害也只是追求,連不讓助理離開這種「妨害自由」的強制行為,都可以輕輕放下了,這讓人民還能寄望司法能夠給受害者怎麼樣的正義?

            有人說,白玫瑰運動是推動法官法修法的動力。但我總是搖搖頭沈默不語,整部法官法大多是法律人關起門在玩弄的權力交換,裡面的委員除了法律人跟某些不接地氣的學者,法官在法庭上與律師爭執,律師團體在法官評鑑法官,大家都不用迴避,誰能評鑑誰?而人民的聲音在哪裡?人民沒有權力發聲、沒有權力評鑑、沒有權力抗衡,而人民卻被法律人主宰著,好可悲。甚至有些人連中華民國已經修了法官法都不知道,因為背離民意的判決依然不斷發生、恐龍法官不斷地從司法院產出,法官法改變了什麼?太無感了!司法院什麼時候才能夠將人民納入機制內?

             曾經,我也以為,在司法院的邀請之下,進入體制內改變。因此我擔任了八大量性系統建置的委員之一,參與了殺人、性侵、傷害的量刑因子的選擇跟增減刑期。我在之間提過的手段兇殘的加重、刑案現場若有目睹兒的加重、偵審期間供詞反覆的不予減刑、未達成賠償和解不列入有悔意的減刑、對於未成年性侵的重複犯罪加重...等。會議通過了,大家也合議完了,上系統了,我甚至於是量刑系統公開記者會的代表。結果呢?法官還是屢屢用「有悔意」「只是一刀受害者不會太痛」「加害者只是凌虐並沒有殺人犯意(明明人都被殘忍的凌虐死了)」「現場有兒童所以兇手只是怕被發現所以才順便殺了那兒童」將加重變成減刑。

八大量刑啟用的記者會

我代表民間團體支持,結果卻是一個重重的打臉
             曾經,在上街後我也收到司法院特地舉辦的友善法庭焦點團體會議,司法院並印製了「擁抱白玫瑰-友善法庭」的手冊,結果呢?這個法庭一點也不友善,法庭上檢討受害者、縱放加害者,這法庭慢慢的什麼也沒改變。

擁抱白玫瑰,白玫瑰的訴求卻在今天還沒落實

            曾經,我也是焦點團體的一員,但因為我們不再出聲,不是友善團體,慢慢的焦點團體不再有這屬於人民的白玫瑰,再加上司改國是會議上委員沒有白玫瑰,司法院在招集的會議裡再也沒有我們的聲音,連這次要跟我們聯繫,協會資料都找不到了。



           曾經,最高法院刑事庭也以決議文發布,性侵七歲以下兒童,以加重強制性交論處(刑法222)性侵未滿7-14歲已強制性交(刑法221)論處,除非可以證明兒童願意,才可以改判與未滿14歲性交罪(刑法227),甚至於在幾年前跟刑事廳確認時,他們還信誓旦旦的說,都有在執行。結果呢?大家可以去翻翻判決,多少性侵兒童的性侵犯背叛227的合意性交?對!法律人會說刑期差不多,可知道對受害者及受害者的心靈縫補,差很多!

            這麼多的曾經,白玫瑰真的不知道還能相信上了司法院的會議桌能真正的改變什麼?當台灣的法官都已經獨立了,反正法官再怎麼亂判司法院都不能說什麼、也沒有任何可以置喙的地方跟處置的方式;當耗時曠日建構的量刑系統都可以不參照,法官高興怎麼適用法律見解、怎麼讓心證凌駕於一切都是該保護的審判核心;專區的行使已經明定在法律條文內,法官可以不經修法程序就可以隨意駁回,不管專業的評估跟人民的安全,任意妄為,後果讓人民自己承擔。司法院還能對於司法改革有什麼樣的承諾?

             最後,想跟司法院報告的是,人民每天都要辛苦工作,為了三餐溫飽而低頭,如果法律不是為了大多數辛苦的人民而存在,而僅止於為了某些人的理念想法而可偷偷的隨意更改更動棄置,這是一種歧視。如果不是因為民怨太大,沒有人願意犧牲每天辛苦工作難得的休假而走上街頭。

            如果法律還是讓知法玩法的人任意操弄,有一天,就算白玫瑰不在街頭上,也會有那麼一天,有更多人,反撲著這所有一切的不公平不正義。

           跟上位者不同的是,對於每一次的上街,我並不覺得高興,而是對上街的人有著滿滿的心疼,如果某些法律人說著追求更公正的判決、更好的人權,卻把守法、受害者的權益放在一旁,而不是將知識變成一個公共財的讓這社會更好,我們之間的鴻溝將會越來越大,當我們在對立面時,將只剩下二分法的敵意。

            如果連下一代都保護不了,我們都將會是看不起自己的大人,我們都討厭的大人,就像我現在看我自己一樣,所以,我們站上了街頭,希望司法,真正的改革,而不是總統就職典禮上的一張無法兌現的支票、政黨鬥爭的工具、知法者欺凌他人的籌碼。

           最後,0325還是等待司法院出面的回應,就算站在司法院面前的只有少少數的人。


                                                                                  白玫瑰運動 EVA 敬上

             

2018年2月2日 星期五

像小偷一樣的掌權者

         換黨執政了之後,親愛的我們,大家過得好嗎?

         七天假沒了!當初選舉時高喊的週休二日也早已不見!一例一休還很模糊!但勞基法卻已經硬闖過關!說要休假換薪水的變成各種鑽漏洞的變相補休!今天連8小時的變形工時都偷渡過關!

          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當初得票得的太多,那些曾經跟人民站在一起的人當上了立委,全只剩下算計、黨的決議、跟為自己的政治鋪路。說要跟勞工在一起的不是背叛就是落跑,說要傾聽的不是偷渡傷害人民的法案就是嘲笑那些在街頭為權益努力的人民,說政府不聽你可以拍桌的架起了刀片拒馬人民的聲音再也傳不進去。

           這政府的改變好像小偷,什麼都偷偷的來、偷偷的上,如果不是在當中,沒有人會發現人民的權益一項一項的被拿走,等到受到傷害時,才發現保障早已不見!偏偏,人民每天都要為了三餐溫飽低頭工作,而那些人就可以拿著薪水,依照自己的理念,改變所有的一切,而偏偏,他們的住所如此安全、他們的自保機制如此高明、他們的管道如此暢通,而「危險」,卻在我們身邊。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已經夠慘了!那我現在要說的是更慘的事了!原來這兩年,連我們好不容易爭取而來的「安全」,都被偷偷的犧牲掉了!

          提倡廢死的很多人都升官了,站上了各種有權有勢的位置,還有人進到了可以掐住所有政府官員監察院、可以考核法官檢察官的各委員會!

           六年殺死三個小孩的父母重判叫14年,強盜殺死女屋主認罪判8年8個月,四度殺人假釋再殺人的判無期徒刑定讞,殺女友47刀還親吻下體的判21年現在還在發回更審中但已免死,縱火燒死父母等六人及五人招火吻輕重傷的無期徒刑....而這些案件都只是大家還有在關注的,其他的呢?在我們的統計中,可能更低更低,低到我們想像不到生命被剝奪後,刑法給予的刑期竟然讓人更看到生命的價值如此的低微。

           逃死的理由莫過於可教化、有悔意、不是預謀,最後法官還不忘補上無期徒刑服刑25年後假釋,該犯罪者已無犯罪能力,這樣公開的昭示我們的無期徒刑其實是有年限的,這樣的理所當然,讓人瞠目結舌。25年後無犯罪能力、無行為能力,也等於是無工作能力,所以25年後這些人回到社會,無法養活自己不是在社會底層做更低下的犯罪行為,就是讓他們自生自滅的讓所有人民養,這就是法官式的仁慈?某些團體的人權與進步?

           而前兩天,我收到消息,當初大家三次上街,發動連署,讓藍綠過半數立委全加入修法的「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案」,有關高再犯性侵累犯、無法自控再犯案的性侵累犯、應該進入的性侵治療專監,已經兩年沒有再有辦法把人送進去了,因為有法官提起釋憲,而目前這釋憲案正在審議階段。

          簡單的說,當初我們的努力就是讓這些無法降低再犯的性侵累犯暫時跟人民隔離的這個修法,已經第一個被擊垮了,現在也已經有五件可怕的性侵累的犯罪者,被檢察官向法院申請要入專監,都被法官打回,而「已經」、或「即將」進入到你我生活的社區,會到誰的家人身邊?誰的寶貝身邊?沒有人知道!

         猶記大家感受的急迫的要過法案,是因為當時一個安親班的狼師,他的故事在我的部落格裡的代號叫李老師,出監後,又回到安親班,不只教數學、還開娃娃車司機,他就在誘發他犯罪的高風險環境裡,而且屢勸不聽(詳文請看你我身邊的李老師https://eva-whiterose.blogspot.tw/2011/06/blog-post_22.html),而我們修完法後,終於把他送進去。

         現在,不只這些累犯送不進去專區,可能連李老師都可以順利出來重操舊業。

         前兩年我在某監所當性侵治療評估委員時,每個月的評估會議上我都要看最少30個案件,中間重複再犯的超過三成,裡面種種可怕的手法,都讓我每次開會後,忍不住發毛想吐,戀童癖的、暴力犯罪的、性侵少女還強逼她賣淫的、用各種工具放入被害人下體的、還有強姦致死的。

          每次看到這些案件,我都在想,如果當初這些無法改善的性侵累犯能暫時跟大家隔離,是不是這些受害者,就不會出現?就能少幾個受害者?

          一個五歲的小女孩被性侵強姦致死,小女孩陰道脫垂,這個加害者,在之前也同樣性侵過一個五歲的女童,後來性侵加上其他案件被判無期徒刑。但台灣真的沒有無期徒刑,這個加害者假釋後,他又再開車以同樣的手法在路上隨機撞上這個可憐的小女孩,將小女孩開車載到山上,在車子裡,五個小時,持續的凌虐性侵這個小女孩,小女孩送了命!如果當初這個人真的終身無期沒有假釋,會有小女孩生命的消逝、一個破碎家庭的產生、會有那痛楚的傷害嗎?而我更深信的是,這個送命的小女孩,不是他假釋後犯的唯一案件。

        一個17歲的少女,被騙到加害者的住處,他用鐵鎚、椅子,把女孩打到半死並性侵她,女孩被送醫時,身體的傷住了好長的一段醫院,但精神狀況卻已經崩潰。加害者不是第一次犯案,他的車廂跟家裡面隨時有各種工具,鐵鎚、棒子、瑞士刀,工具比一個水電師傅還要充足,我們當時已經因為政府沒有編「暴力鑑定」的預算而頭痛不已,但最後在我的壓力下,監所的教化老師還是去找精神科幫忙鑑定,結果當然不意外。當然這個案件,也不是他唯一的一件,這只是他被抓、女孩敢勇敢報案的一件。

         一個60歲的阿嬤,因為家裡生活過不下去,只能在公廁當清潔員,加害者進到公廁,發現沒有人,又再加上無法自控,於是就在公廁的地板上,在深夜將阿嬤限制行動並性侵了兩次,阿嬤為了生活已經夠辛苦了,連自尊都被奪取。這個加害者,也已經不是初犯了,他總是隨意地挑選,在他性慾高漲時。

          這些案件,我們都在治療評估會議上,爭論著他們要不要進專區、如果進不了專區要用多強力道的社區監控治療?

           而現在,法官駁回,專區進不去,這些人會到哪裡?當初我擋住他們的假釋,現在也已經快出監了吧!而我們手上的武器卻被法官用他們的專業剝奪了!這些人會正大光明地回到這個社會,而我們卻無能為力。

           今天,我又再度翻了我檔案裡面的一個戀童癖犯罪者,這個人已經被關兩次了,兩次都是對於在他開的安親班裡面的小女孩小男孩下手,第一次犯案時,是被家長發現,第二次被抓到時,他的左右腿各坐著一個小女孩、中間還坐著一個小男孩,他的手,就在這三個小孩的身上隨意的亂摸,包含那還沒長毛的性器官。這是他熱愛的,微隆的胸部、還沒開始長毛的性器官。

這麼厚的檔案夾,多到必須分開兩個資料夾才能整理
裡面一半是我們的家訪資料、與他案件判決書的搜集
而三分之一,是兩次的犯案經過,每一張信紙,都是一個受害幼童

          這中間,在他寫給我的每封信中,都透露著他對幼童的迷戀,對於幼童的癡狂,他心裡的無法自控。而我們每次去家訪他家,探訪人員的車子都會壞掉,或許我們可以迷信的說,那個發生地引起了多少怨念?


         這些受害的孩童,都是七八歲的小孩,這不是他第一次的判決、是第二次每一次,都是一樣的手法、一樣的侵害幼童他們都是家人的寶貝

          這個戀童癖狼師即將在五月份出監,在之前他幾次評估會議就不過,靜態量表狀況非常糟,教誨師也告訴他他的情況不樂觀,應該出不了監會到專區,他還寫信來問過我要如何作弊讓量表過關。現在他不用擔心了吧!他的轄區就在這兩位法官的管轄地,他一定會被駁回,他會回到這社會。

          而這個戀童癖老師,出監後,不會再去當老師,因為他已經考上了街頭藝人的證照,會在哪裡表演沒人知道。但當我想到,在他表演時,幼童天真地圍在他身邊,家長也放心地欣賞表演時,這些讓他觸手可及的幼童,會被他拐到哪裡?又會在哪裡受害?是在公園的隱密處?還是某個充滿歡笑的廣場公廁?他會誘拐誰家的小孩?又會讓哪個小孩以為是愛。

        這些受害的女孩,從國小一年級就跟他在一起,一年級的小孩,多小啊,而我們事後追蹤,這些女孩,過得很不好,她的人生歪斜了

如果第一次犯案就把這個加害者放在專區,還有後面受傷的孩子跟心碎的父母嗎?

           他一直自豪他是孩子王,可以跟孩子打成一片,可以跟孩子心靈相通,可以讓孩子信任,他覺得孩子就是他最好的戀人,他也是這樣的犯了一件又一件的猥褻性侵幼童案件。

         我們的努力沒了,專區沒了,而這些高再犯性侵再犯者即將回到社區,而我檔案櫃那些高再犯的性侵累犯,又會回到你我身邊,等下一次再犯罪時,我們才會在監所碰面,而那些受害者的受傷靈魂,卻在黑暗裡再也找不到亮光。

           換黨執政一年,親愛的我們,大家好嗎?我很不好,因為我們的法案,被冰凍了,我們的安全,被踩在腳下。我們的白玫瑰夥伴們,都很不好!


如果你也過得不好,如果你也擔心專區不見會讓我們的家人在危險之中,如果你也不想讓我們的努力被踏碎,如果你也反對這政策往人民的相對面走去,請到下面的網址留言:

https://www.facebook.com/whiterose0925/posts/1846053608769635



         

2018年1月24日 星期三

離婚,是因為不愛了

       小餐館裡燈光昏暗,音響裡流洩出來的慢搖滾,有節奏的填補每個人說話之間的空間,身旁那些年輕的面孔,聊著屬於青春的一切,大家的聲音都不算小,卻也因為這家的座位設計的並不壅擠,並不會打擾到彼此。

         Anna跟我剛跟一群女人聚完餐,意猶未盡的兩個人轉移到這家小餐館,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身旁大多是那充滿希望孩子的爽朗笑聲感染到我們,Anna也正在我對面,神采飛揚的分享她最近的一切,工作上新來小她好幾歲的帥氣助理刻意透露的殷勤、隔壁的年輕妹妹最近正在為了感情煩惱、空降部隊的上司不得不聽從她的建議、還有工作上她似乎大有斬獲公司有傳著她要回復原職的傳言。

          Anna點了一杯調酒,橄欖在高腳杯底冒出小小細緻的氣泡,不能喝酒的我,點了最愛的馬鞭薄荷茶,清清那豐盛的晚餐留在喉間的味道、還有一個禮拜繁雜工作的負面情緒。

         不知道是空氣有點稀薄、還是Anna的微醺、抑或是滔滔不絕的話題,Anna的臉有點紅,但眼睛的閃亮,卻讓我看著著迷。

          「Eva ,謝謝妳。」Anna突然握著我放在水杯旁的手對我說。

          「幹嘛謝謝我?我又沒去勾引你上司。」我開玩笑地回。

          「妳知道的,謝謝妳陪我走過我跟我前夫的那一段!」Anna笑著拍我的手。

          「三八喔!現在看妳這樣真好!不過如果沒有那件事,我們好像也不會變成現實中的朋友,還陪你幹了那麼多的蠢事!」這是真心話,Anna當時只是在臉書上跟我傳訊求救的一個人,如果不是那一段那麼坎坷,我跟她現在也只是在網路上打屁哈拉的朋友。

          「這樣說,這是他對我做過最好的事了!」Anna跟我眨眨眼。

          「不過妳那時做的那些事,也真夠白痴的。」我笑笑的對Anna說。

          「真的,敬白痴跟白痴的好朋友一杯!」Anna舉起杯敲了我的杯,伴隨著兩個杯子清脆的敲響聲地迴盪,一飲而盡。

          然後我們相視大笑。






          兩年前的Anna,半夜總是不斷地敲著我的訊息,語氣低落又急促,因為她的老公說要跟她離婚,而她不知道她到底做錯了什麼?在幾次的訊息來回後,Anna問我可以約見面談嗎?我本來想拒絕,但看到Anna字裡行間透露出來快崩潰的情緒,我答應赴約。

           「我父母反對我跟他在一起,說我們兩個相距太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給他,我父母說絕不會參加我們的婚禮,我跟他就跑去登記,什麼都沒拿的就住進我們的新家、陪他一路坐上穩定位置、我每天工作回家就是整理所有的家務、我從不讓他做家事、每次他出差我都把他的行李跟衣服搭配都整理好、每次我們的工作如果時間相衝突我總是自動說我請假、我就怕他有牽掛影響工作表現....」一坐下來,Anna就霹哩啪拉說著她的付出。

           我攪動著我眼前的那杯咖啡,看著Anna。

          「結果他竟然跟我說,他覺得他不愛我了,他想離婚。」Anna氣憤的說出這句,但隨著那因生氣而緊繃的肩線一下子又垂了下來。「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為什麼?」Anna說著說著哽噎了起來。

         「那妳有問他為什麼嗎?」我從包包拿出一包面紙,一邊遞給Anna一邊問。其實平常我是不會帶面紙的,但不知道何時開始,只要跟找我談話的對象見面,我一定會準備好面紙。

         「他說他睡醒時,看著我,他突然覺得他不愛了。」Anna憔悴的臉像白紙一樣。「他竟然說因為她突然覺得不愛了所以要離婚。」Anna的聲音透露著心碎跟不可思議,搭配著因為她激動說話甩得更凌亂的頭髮。

         「誠實的告訴妳不愛了,所以要離婚,難道不好嗎?」 我問著Anna。

         「不!這一定不是離婚的原因,我們根本沒有什麼問題,為什麼突然會不愛了?然後要離婚?」Anna重複著。

          「Anna,或許你們之間有什麼問題妳不知道。」這是我常常在夫妻問題中發現的問題,一個人覺得有問題,一個人卻渾然不知。

          「不!我確定我們之間沒有問題,是這個離婚有問題。」Anna堅定地再重複一次。

          「那妳認為這離婚有什麼問題?」我平靜地看著Anna問。

          「他一定有第三者!」Anna邊說邊不自覺得捏緊了雙手。

          「所以妳覺得他是因為有第三者所以要離婚而不是因為不愛了?」我看了看Anna,頓了一下又說:「所以妳不能接受的是你老公可能有第三者,而不是因為不愛而離婚。」

          「不!我是不能接受他因為第三者而騙我不愛我要離婚。」Anna加重的語氣中,我嗅到她對我的不滿。

           「我一定會找出這個第三者的。」Anna像宣示式得像我宣告,樣子讓我想到全聯先生。

           Anna離開了我們見面的咖啡廳,看著Anna離去的背影,我覺得有點難過,為了找一個答案,這個打擊對她而言真的很大,而她對我沒有跟她同樣的共鳴,一定也很失望。

         

           那天之後,我在私訊中,知道了,Anna跟她老公吵了好幾次架,她不斷的追問那個女人是誰?是誰破壞了他們兩個之間?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對方是他的同事嗎?還是前女友?是哪交際的客戶?還是酒店的女孩?

          但Anna的老公還是跟她說,他只是不愛了,所以要離婚。

         為了要問出這個第三者,Anna白天吵、晚上也吵;見面吵、不見面還是吵;上班吵、下班更吵;回家吵、不回家吵更兇,每天每天,除了冷戰,都要吵個好幾次。Anna吵的疲憊不已,但越是如此,她越覺得那個第三者在她老公心裡扎的跟好深,深到不只摧毀了他們的婚姻,還讓他老公不顧一切的傷害她也要保護那個女人。

         Anna開始想盡辦法偷看她老公的手機,但裡面什麼也沒有,Anna覺得她老公一定把證據都刪光光了;Anna整夜不睡得偷聽她老公睡覺的氣息,但除了不再抱著Anna一切如常,Anna覺得她老公一定是在演給她看;Anna問他老公的同事追蹤她老公的行蹤,但沒有特殊的人或電話出現,Anna覺得那些同事一定被她老公收買了而且在背後取笑她。

        Anna找上徵信社追蹤,徵信社幫忙在老公的手機、車上都裝上追蹤器竊聽器,但沒有什麼特別的消息。只要徵信社看到有女人出現在老公的聚會告訴Anna,Anna就出門抓姦,Anna闖過她老公跟重要客戶開會的地點、闖過一群同事聚會歡唱的KTV、闖過她老公老闆的私人的聚會場所,甚至好幾次帶著徵信社闖過她老公出差的房間,在只有她老公一人的房間裡,檢查著每件物品、每個小角落,想找出那蛛絲馬跡,但永遠都是一無所獲。

        Anna的瘋狂,讓她跟她老公更加的撕裂,她老公鐵青的臉好幾次氣到發白。好幾次在我被Anna盧到不得不陪她去抓姦時,看見Anna的老公在連連跟大家道歉後,把Anna拉出去,當著我的面,就在大街上大吵了起來,然後轉身氣憤地離開。

         Anna也試圖挽回他們記憶裡的美好。Anna穿起性感睡衣想跟老公溫存,擺出各種撩人姿勢希望用自己那保養得宜的身材勾起烈火,可是Anna的老公說不愛了不想傷害Anna、也不想把Anna當做洩欲的工具,而拒絕。這讓Anna更加確定老公在外面有女人,也讓Anna覺得自尊心被踩在底下,最後用更激烈的爭吵、更尖銳的言語,進行了更絕裂的爭吵。

        日復一日的吵架讓Anna身心俱疲,卻沒讓Anna停止用更激烈的手段想尋找到答案,找出她想像中的那個第三者,Anna連工作也無法專心,最後被公司冷凍了起來。對老公的猜疑跟工作上的失利,Anna一下子老了好幾十歲。

         Anna的老公終於丟出了離婚協議書,Anna拿著離婚協議書來找我,在我面前填上各式各樣苛刻的條件,裡面包含淨身離開、清償Anna之前為家裡所付出的錢、往後20年的薪水都要一半給Anna、10年內不准再婚、不知所謂的遮羞費....等。我問Anna這樣對方會同意嗎?Anna一邊埋頭填寫修改一邊問我還有沒有更離譜的條件?她說,就是要對方不同意,斷了離婚的念頭。

         Anna信心滿滿地離開,但幾天後Anna垂頭喪氣地出現在我面前,手上那著那被Anna寫滿的不平等條件,另一方已簽名,只剩下Anna這欄空白。她說她老公都同意一字未修、也沒有爭執。那天早上醒來,客廳擺著那張她老公已經簽好名的離婚證書就人間消失了,手機未開、工作離職、存摺提款卡衣服一樣都沒帶走,把所有的一切留給了Anna。

         Anna崩潰了,她歇斯底里的哭著喊的,她不明白到底是為什麼?可以讓她老公什麼都不要的離開?他們曾經如此相愛,她老公卻因為那個她不知道的第三者而此決絕。

        我靜靜的看著Anna,輕輕的安慰著Anna,偶而我也抱抱那雙肩哭到顫抖的Anna,一直到她在我身邊的沙發哭到睡著。

        Anna在老公離開後,低潮了許久許久,她總在怨恨對方跟否定自己中徘徊,日以繼夜地用各種方式折磨著自己,Anna工作不保、日夜憔悴、時常買醉,Anna甚至於開始看精神科醫生、心理諮商,想找出為甚麼自己會變成棄婦的原因,Anna也自殘住了好幾次醫院,日子過得跟鬼就差一條線。當然,Anna也常常來找我

         我以為Anna有一天一定會突然死掉,因為她近乎自虐的讓自己沒有一刻快樂或清醒。一直到有一天,有一個求助婚姻問題的個案來約我見面,而Anna不想一個人吵著要跟我去。

         咖啡廳裡Anna還是可以找到有加酒的咖啡,繼續地執行她的不清醒麻醉每一天的計畫。來的那中年婦女說她老公不愛她,而讓她過得很辛苦,她雖然早就知道,但她還是耗盡了青春、操持了所有家務,她好累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那妳為什麼不離婚?」Anna突然開口問。

         「他沒有第三者啊!我怎麼離婚?」那中年婦女哀怨的回答。

         「但他不愛妳啊!跟不愛妳的人在一起,怎麼會有幸福?」Anna理所當然地答。

         「他不愛我,我就可以離婚嗎?」中年婦女反問Anna。

         「當然啊!妳在執著什麼?人家都擺明不愛妳了,妳也知道!不然妳要浪費青春到什麼時候?」Anna翻著白眼回了一句,只差沒把白痴脫口說出了。

         我看了看Anna,捏了捏她的手。Anna看了看我,好像明白我的意思。喃喃自語的又重複了一次:「都不愛妳了,到底在浪費青春什麼?」

         然後Anna從包包把那張Anna還沒簽名的離婚證書拿出來,將所有的條件都劃掉,在空白處填上自己的名字跟資料,把離婚證書拍照傳送到她老公的電子信箱,還留下了兩句:「謝謝你告訴我你不愛我而放了我,給我可以再選擇幸福的權利。」

         而她也把她原來準備好要重擬更加苛刻條件的那張空白的離婚證書遞給了那個中年婦女,並在上面寫了兩句:「既然你不愛我了,請你跟我離婚,讓我們都有再選擇幸福一次的權利。」她告訴那婦女,這就是解決的方法。

         Anna的手機在15分鐘響起,那人間消失的老公傳了簡訊過來。

         一個禮拜後,Anna跟她老公辦妥了離婚,Anna也回到了職場,雖然被降了三級,但Anna又回到那個使命必達、工作認真的Anna,Anna的笑容與自信重新回到她臉上,本來就漂亮的她,不再蒼白,好似因為經歷過一場風雪後,變得更加的亮麗。

        



        離開小餐館前,我問著有點醉的Anna:「如果在那後來你發現妳老公不是因為不愛了而要離婚,是因為有第三者呢?」

         Anna大笑的對我說:「我還是謝謝他啊!最少他跟我說的是離婚,而不是隱瞞我讓我被騙的浪費了好幾年,才發現自己是個傻瓜。」

         「最少,現在我還是個帥氣助理會示好的熟女,而不是老邁的棄婦。」Anna搖晃的身體繼續說,再給我一個大大的、笑笑的、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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