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文章

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五點聲明,看到教化的不可能

        昨天晚上發生震驚社會的台版「監獄風雲」,在這每天都只剩下政治口水的麻木社會裡,展開了另一齣讓觀眾終於可以換換口味的「愚蠢挾持案」。

     
        不知道昨天多少人守在電視或手機前面,緊抓著每一分鐘的發展,雖然十四個小時的畫面,常常處於幾聲槍響後記者誇張的報導、或者是整個定格到只剩下記者的旁白,但確實是吸引了許多人的注意力,包含我在內。


         早上五點多,挾持人犯終於走到「可預期的」放人,事情也順利落了幕,可是回顧昨天這六名挾持典獄長的「五點訴求」,我們深深地看到監所內矯正的失敗!


        第一點:關於陳水扁保外就醫不公平。

        微小的在下早就說過,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案,本來就是「個案」、它根本不是「通案」,今天因為身份的不同所以得到特別的禮遇,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所說:「因為陳前總統具有總統與收容人的雙重身分,而以後不會有人依此前例(當然如果以後再有其他總統進去也可以享有此待遇,微小的在下沒說誰喔!)。」而我們了不起的矯正署,卻為了硬要表現自已的公平性,而硬是搬出「監刑法」,高唱「一切依法有據」的評定並裁決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案。這樣的做法,無謂是讓更多花得起錢的收容人要求律師為自己申請保外就醫、沒有錢請律師的收容人在監所內躁動不安!

        熟知監獄系統裡面的人都知道,監所內從進監第一天就開始躺病床的、管理員跟護理人員一樣要每天四餐餵藥的、坐輪椅的、得癌症末期的、多重重病的、年紀大到已經可以領老人年金的、隨時可能掛點要監所人員如玻璃娃娃般保護的、比陳前總統病況嚴重十倍的,大有人在,而這些人都還在監所內服刑,矯正署的發表聲明,猶如是一個可怕的破窗效應,打亂了一池春水,也埋下了許多的不定時炸彈。

        硬要掩飾「不夠合法」,結果就是讓更多人感受到「不平等對待」,越是解釋越像掩飾,越像掩飾就像一個荒唐的故事。

        第二點:三振法案連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兵求反。

        當一個人因重罪進出監所兩三次,每次出獄不是改過向善而是向下沈淪,甚至犯下更冷血、更殘暴的罪行,我們除了不得假釋外,難道還要予以寬貸、早點釋放、讓他們在進出社會來測試他們犯行的極限嗎?當一個社會給收容人兩次機會後,到底要再多給幾次機會才不叫官逼求反?這六名挾持犯個個都是犯案累累,受害者絕不只一人,當受害者連一次活命的機會都沒有時,他們要幾次才甘願?

        這六個人都不是新收到監所的,我們的矯正機關教化了好幾年,結果他們的心中不是對自己的犯行而覺得對不起社會、而反而對這個社會充滿著憤恨與覺得不公平,這樣的教化不叫失敗還叫什麼?

        這六個人說台灣的法官要檢討,法官最大!這句話多麼的中肯!請法官看看這六個人,這六個人中有沒有人是法官以「還可教化」為由往下量刑的?監所內又有多少累犯、重大犯行者、因法官的「還可教化」減其死刑的?法官請睜大眼睛看看這群犯案累累的重刑犯?他們「還可教化」嗎?這六個人是主謀,而法官們是共犯!同樣的,當以後那些法官覺得「可受教化的」出來再犯,法官就是傷害這社會的元凶!

        為了人權而人權、為了廢死而廢死,沒有基礎、沒有機制、沒有配套,最殘忍不是動手的人、最殘忍的高唱不知所謂高道德的、「以人權為名」的隱形兇手!


        第三點:做一個月的作業,工資只有兩百塊,連買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

        這社會的每一個納稅人,花了多少納稅錢去養這些受刑人?在這社會上的某些弱勢或邊緣戶連健保都繳不起、沒錢看病、不敢看病、三餐不繼、露宿街頭,而我們得付稅金去讓這些重刑犯最少二十五年有遮風避雨的地方、繳交健保費讓他們享受免費健保,沒有感激、沒有愧對,這些人還有人性、還有基本的羞恥心嗎?更遑論覺得對不起社會改過向上,免了吧!連「對不起」都沒有的人,寬容他們顯然也不需要了!

        至於要靠家人接濟這一句,我不禁為他們的家人覺得難過。白玫瑰有在協助受刑人家屬,我們第一線接觸家屬,我們應該有資格說上幾句。多少重刑犯在未入監時已把家裡面搗得天翻地覆、入監上新聞後又讓家人蒙羞不敢面對社會不敢求救變得極度弱勢、服刑時家人深深地鬆了一口氣不願意再提起?家人最大的壓力不是接濟、而是深深的自責沒把孩子教好、變成這社會的負擔、自己變成所有人可以指指點點的黑五類,而這六個人到最後都不放過家人,表面上為了家人好卻將家人最後的價值都壓榨到一點都不剩!這樣連對家人的同理心都沒有,還希望他們去同理誰?


        第四點:馬英九你雖然不是一個好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好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你!

        關於這一點,微小的在下我無話可說,我只能說,我們很願意讓馬總統幫我們進去跟你們協談、救救你們,但可惜他最近神隱中。


        第五點:三振法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

        希望是什麼?當在殺害受害者時,受害者有機會希望嗎?而在動手時這六個人又在希望什麼?希望在道上享有名氣、希望小弟前簇後擁、希望不勞而獲、希望逞兇鬥狠、希望全世界都怕他們!希望是什麼?在監所外的時候他們的「希望」傷害許多人、在監所內他們的「希望」只讓我們看到教化有多麼失敗?

        三振法不用改,該改的是,該死刑就死刑,別再以「人權之名」,讓更多的人用希望在抱怨這世界、憤恨這世界。該終身監禁就不該撤殘、不該二十五年或三十年就可出來社會,那時他們早已年老、已與社會脫離無法再有活下去的能力,某些不知所謂的人權人士用「自以為是」的寬容,或許才是讓他們回到社會更快絕望的原因之一。

        試想七十歲回到社會,除了當遊民還能做什麼?如果真的認為「放出來」才符合人權,請人權團體每個人認養一個吧,別讓他們沒有尊嚴的在這社會生存、又變成一個不定時炸彈!「人權」,應該讓人更有尊嚴並安穩地活著。

         畢竟並不是每個人出來後都有豪宅可以住、有家人還要認、還有人可以給吃可睡!


        這次的「佔領監所」事件,應該讓我們更正視監所內的人力有多麼不足、經費有多麼缺乏、設備又有多麼的落後,我們監所的管理員都用生命在工作、用尊嚴在換取薪水,只因為太多可以在檯面上說話的人只在乎收容人的人權,卻忽視管理員的要求安全的人權,我們還要再對監所要求什麼?


        當法官不斷地以「可教化」把重刑犯放在監所內成為監所的負擔,讓重刑犯因為兩公約、因為人權免了死刑,因為出獄沒有時間而不配合教化、不配合管理、更甚者還嗆管理員、在監所內當老大,這些人出來會變成良善的人,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這社會的安全,檢、警、法官是一個共通網,不該為了個人的信念而將法律的標準隨意更改,而將重刑犯丟給矯正機關去被動接手,最後讓這社會陷入並承擔著重重的恐懼之中,這是何其殘忍?不管對重刑犯、或對社會都如此!


        如果大家知道監所內現在有一萬多名無期徒刑的收容人正在矯正機關服刑、正在矯正機關內當老大、正在矯正機關內被好好保護、正在矯正機關內對管理人員大聲小聲、正在讓自己的權利癮在監所內發揮到淋灕盡致,這是何其可怕?


        我上個禮拜正好在高監做例行性開會,審了一個案子,他因為槍砲、殺人、性侵、強盜而被判無期徒刑,今年67歲,已服刑滿23年,至今法律觀念依然薄弱、還有零星的違規、沒有家庭支持系統。而他因為年歲以已大、且因以服刑快滿25年,符合假釋資格,我們最後可能得被迫讓他回到社會。

        這樣的人回到社會我不知道大家怕不怕?但,我很怕!真的很怕!


看看這位風霜的媽媽,因為兒子已經都無法做人了,連進監所都腿軟,深怕被流彈所傷
可見這位媽媽已經被兒子嚇到什麼程度
這樣的收容人,連對媽媽的天性的沒有了,還會有人性嗎?
把家人榨乾到最後一滴,口口聲聲都是為了家人,多麼殘忍!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你口中的承擔叫殘忍

        我不想知道那女孩是誰

                     我不想知道那女孩是誰

                                 我不想知道那女孩是誰


        這件事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當新聞報導上公車司機出來、警察也出來、到今天晚上女孩的姓氏跟著出來,很擔心,我想不斷重申,『我不想知道那女孩是誰』,也希望看我的文的人,跟我一樣重申這件事情。

        我以為,對於小熊的事,我到事情結束都不會說話,因為我的學長曾經教我,不要當個錦上添花的人、要當個雪中送炭的人;因為我的父親告訴我,不要對於自己不夠了解的事發表意見、不要片面地去評斷一個人;因為我的工作提醒我,不要對於沒有接觸的個案隔空抓藥、不要用非專業的態度去面對一件專業的事。

        因此對於社運或任何社團、尤其是領袖發生的任何事,我不曾落井下石,我只會期待所有事情慢慢地回歸到一個正確的方向,光芒與殞落,一線之間。



        但,就在昨天我看到所有對小熊護航的小熊夥伴的話語,直至我曾經那麼在乎並且尊崇的中國學運領袖王丹,對!就是王丹先生說的那段話,難以置信,這個過去為全中國爭取人權的人,對於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這種最基本的權力保障,只是輕輕一句「每個人都好色」帶過!我臉書發表了對於小熊事件的第一段話、第一個評論。



        我知道做錯事的人知道自己犯錯的時候是會痛苦的,我可以被這樣說服。每個犯錯的人都會被自己做過的是在良心上深深折磨著,過去就像抹不去的軌跡,會吞噬著犯錯人的人生,縱使只是簡單的「說謊」亦然,當「良知」還在心裡深處最重要的地方時。

        不過,我從來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說出來」就是一種承擔、一種勇敢!尤其對於侵犯到別人人身安全時!

        三、四年前的是重新被拿出來檢討,尤其是在要投入選戰,有著可能的政治考量,有前科可能會被起底時,告訴我這是一種單純「誠實負責」的態度,坦白說,在第一時間點,我嗤之以鼻!

        這種作法說是對於支持人民的坦白、不像政客一般的說謊,說真的,我只看見「片面的自私」,在小熊身上散發著。

        帆神說,小熊說出來終於解脫了。是啊!帆神看見小熊解脫了,有去看受害的那個女孩現在呢?從在公車上被襲胸的恐懼、到現在一點一滴的可能被肉搜出來,那女孩也解脫了嗎?還是對於未來更恐懼!

        86說罵小熊的可以閉嘴了,最少小熊正在承擔小熊犯的錯,我們其他人呢?我不知道原來在你們心中,做錯的事說出來就是一種承擔了,甚至於連批評都不行,你們就是這樣看待大人複雜又必須負責的世界嗎?當初衝撞跟批評那些立委與國家機器的勇氣呢?如果說出來就可以、到個歉不用有任何該付出的代價或該給予的改變,那你們的價值觀跟那些我們每天看不起又不會改的政客有什麼不一樣?

        潘醫師,對不起,不才晚輩要對您不禮貌了,您瞭解小熊多少?您身為心理醫生經過您手上童年中有缺陷、人生中有殘缺的人應該多不可數,他們也都可以合理化他們所有不該存在的行為嗎?每個人的心理都不同,自控是人活著一定要遵守的準則,不是嗎?您可知道現在司法對於受害者的不盡公平,就是因為許多法官跟您一樣,把加害者的「故事」當作司法判刑的標準,所以才傾斜的本該公正的正義!

        小熊,當你在公開這件事、當你的夥伴在支持你談論這件事時,你可曾回頭去想想那個被你傷害的女生,她活得好嗎?她希望被這樣公開談論嗎?她希望她過去的這段惡夢每天是報紙上的頭條嗎?她害怕她的未來嗎?

        你,背叛了她曾經給你的寬容!你沒有珍惜她的「寬容」!你甚至於用她給你的「寬容」再度打擊她!傷害她!

       小熊,當許多人奉你爲神光芒萬丈時,你午夜夢迴有腦中有浮起過那女孩的臉被你驚嚇到的臉龐嗎?當那女孩看到你在電視上不斷地高談仁義道德時,她內心的想法是什麼?也許是惡夢再度降臨,傷害她的人竟成為人口中的「廷神」,她的眼淚跟委屈要往哪裡去?也許是欣慰在告訴時原諒了你,讓你可以在未來的人生裡有一個不一樣的改變,為台灣的公益盡心盡力燃燒自己,她慶信,沒錯寬容了你。

       不管是上面哪種心情,你問過她嗎?一條是光明一條是黑暗,你關心過她嗎?

       那女孩是善良的,或者她是無語的,所以就算時至今日,她沒現身說過一句話、她沒出來打擊過你一句,但你卻在選舉考量之下,為了你口中「自私的誠實」,狠狠地倒耙她一把,她願意在你說話時的今日,被公開嗎?

        選舉就是一種扒糞大賽,誰的水比較臭誰就被打的比較慘,你別告訴我你不知道這種選舉規則,如果你不知道,那你口中所謂的改變現在的選舉環境、政客素質,對不起,那對我現在而言就是個菊花出來的空氣,「無知的單純」並不是我們理想中的政治人物!這種政治人物不會改變我們什麼,只會跟現在一樣,兩手一攤的無能為力!


        別告訴我這只是純粹的告解跟你口中的承擔,這不是在對手起底前先築起的防火牆、跟自爆比較好的選舉考量,別把我們看得如此無知!

        小熊,如果你真的覺得對不起這個女孩,做錯了事,你該做的事努力把這個可能對女孩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這件事會不會被挖出來再去傷害那個女孩,應該是你當初決定是否要投入選戰的第一考量要素。

        因為對不起、因為要彌補、因為要保護、那個曾經被你傷害的女孩、更因為你口中所謂的承擔,你的每個選擇都該考慮到「代價」,很明顯的,我在你身上,我只看見你對於自己的考量,完全沒有看見你有對那個曾經因你受傷的女孩,做過這樣的考量!一、點、都、沒、有!

        如果你有肩膀,你要做的是守護著這件事,讓那個女孩不再因這件事受到二次傷害,就算犧牲你的政治生命也要保守這個秘密,就算犧牲政治生命、就算被誤解、就算一輩子無法站在明亮的舞台上,只為守護這個女孩。縱使人生就算在最後終要面對,你所說的都會得到掌聲,因為你用一輩子負責你的錯誤,你是不完美中的最完美。而不是今天為自保而拋出這件事,把女孩的傷當作一個盔甲保護著那不完美的自己、或者當溫度計偵測每一個支持者的崇拜跟熱情,你太殘忍!

        如果你再有肩膀一點,你應該在做參選決定前,先去見見那個女孩,跟她好好的解釋、得到她現在的原諒,告訴她你將面對殘酷的選戰,過去或者會被挖出來,女孩可能也會跟著受傷,她如果接受你的道歉並真正的支持你、原諒你,在她的應允之下,你再出來參選,那才是你口中真正「承擔」的意義,女孩也將會是你最好的見證員,今日你的舞台上永不會孤單跟百口莫辯,因為真正的受害者給了你真正的自由與解脫。

        「承擔」是對於受害的那一方負起的責任,不是對於其他無關這件事的人,你懂嗎?

        小熊,最後我套一句你的好夥伴帆神說的話,我們都不是完人,所以我們的人生都在對於被我們傷害或辜負的人負責著、或者守密著,因此許多人都在舞台下默默的做事而不上台,不是因為我們沒有你強大,而是因為我們真正了解不完美的人該「承擔」的意義,「承擔」完了人生的污點,才能自在地站在被檢視的光亮裡,這是負責任的成年人。

        小熊,病人可以因為找到病因得到正確的治療而痊癒,但如果永遠選擇活在只有認同跟只想聽自己想聽的話語的環境裡,這個病只會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可怕。

        小熊,希望你真的痊癒,也希望那個女孩,能用她曾給你的「寬容」,得到你真正的「承擔」、「負責」與「保護」。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法官大人,人民真的沒那麼殘忍!

報告法官大人,人民真的沒有那麼殘忍!沒有您們想像中的那麼殘忍!那麼想殺人!那麼想判死刑!那麼想滅絕一個人!

如果今天人民也坐上法官那個位子,我們也會對於將一個人是否判決死刑而猶豫不安!我們也會對於將一個人處於極刑而再三推敲、偷偷期望下槌的不是輪到我們!

但,法官大人,法律是一個準則,如果當這個準則不斷的被敲破時,我們又該如何遵循那長久以來被教導依循的倫理道德?我們又該怎麼將守法這樣的概念流傳給我們的下一代?當法律不一定要遵守時、當責任可以逃避時,我們該怎麼劃下那一條線?

因為我們怕自己不夠公平,所以我們將規則交給了法律;因為我們怕自己不夠清晰, 所以我們將清查交給司法;因為我們怕自己不夠明亮,所以我們將權力交給法院;因為我們怕自己不夠勇敢,所以將正義交給法官您們!

可是,這段時間,為了「兩公約」、為了「廢除死刑」,我們看見所相似的理由不斷的出現在不同的案件中,「可教化」、「有悔意」、「精神狀況有問題」、「從小受到創傷」、「學歷不高」...等,我們每個人幾乎都可以猜到最後那「不死」的理由到底是哪些了!我們每個人也都可以寫出每個可怕案件最後的結局了!

法官大人,當刑法還存在著「死刑」時,您們這樣閃避,守法了嗎?如果司法代表著國家的準則,您們遵守了嗎?如果國家只是個機器不能凌駕於人民的生命,您們遵守生命的尊嚴了嗎?

如果「死刑」,可以因為理念、人為的操作,而「存而不用」,那到底誰帶頭違反了法律?國家?司法?還是您們?

法官大人,人民真的沒有那麼殘忍,如果一個犯人真的因為精神疾病而殺了人,人民不會殘忍的要結束他們的生命,人民只是想要知道,司法該怎麼將這個人隔絕在社會安全之上?讓他不會再因為精神上的障礙而在去傷害下一個人!但往往司法給的只是「刑期」,永遠沒有面對「問題」!

如果「精神障礙」可以免於刑罰,那為什麼只有存在「極刑」的裁判時被討論?偷竊、性侵、藥物成癮...等,就不需要列入考慮呢?如果法庭代表著公平,那這「公平」真正存在嗎?他們的人權呢?他們的醫療權呢?

法官大人,當每每你們以一個殺人犯因為「精神障礙」問題而逃出死刑後,您們可知道您們正在污名化這社會上有精神障礙的病人!不是每個「精神障礙」的人都會殺人!但您們卻用畸形的司法,將他們全都被妖魔化為殺人魔!他們的生存權正默默的被剝奪!

有病的人該治病,為什麼要用「刑罰」折騰他們?有犯法的人該伏法,為什麼用「神經病」,污名化他們?

同樣的,所有的理由,依然!不是每個「學歷低」的都不會判斷對錯、鑄成大錯!不是每個生長環境有挫折的人都會轉而傷害別人,我們每個人都曾經在某段時間跌倒過、痛哭過、被拋棄過、被傷害過,可是我們也不會將「痛苦」合理化為我們「犯罪」的合法!

在無形中,我們正用司法,污名化一群一群、跟我們不太一樣的人!我們正在把一些人,默默地往更弱勢的地方推!

法官大人!人民並不殘忍!您們也不殘忍!但我們卻共同用「司法」創造出的刻板印象,做出了殘忍的事情!

要求加害者家屬寬容、要求這社會寬容、要求人民寬容,法官大人,殘忍的到底是誰?制度?國家?還是您們跟我們?

法官大人,您可知道當人民大多都支持死刑時,不是因為復仇、不是因為殺人會有快感、不是因為報復!人民不是殺人魔!

而是因為這「加工」過的法律,讓人民不安、讓人民不平,人民看不見司法對於「有罪」與「有病」之人處遇的不同,人民看不見司法面對「預防」與「安全」在這社會中存在的保障。

現在撕裂對於死刑議題面向不同的,不是理想、不是觀念、不是對話、不是理性,而是我們根本站在不一樣的高度,拿著不對等的武器,卻在同樣的案件中,看見不盡公平與安全的未來!


法官大人,人民真的沒那麼不殘忍!別讓恐懼,將人民往「殘忍」的火裡推去!


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司長

        研討會中餐時刻,比較高階的人都在特別安排的其中一間會議室裡用餐,我跟助理挑了一個角落的位子,默默地聽著席間的討論跟扒著老實說真的不怎麼好吃的便當。

        便當不好吃其實也沒關係,研習會嗎!只要能吃飽,省點預算,就是好事!最重要的是可以長到知識,州政府的臨床主任、聯合國處遇計劃的主持人,可以讓我們學習的太多太多了,多過就算口中嚼的是牛排。

       博士從開始拿到便當就沒閒著,一邊吃著飯,一邊還回答著各種問題。一號司長進了會議室,全體除了白目的我們全在行「注目禮」,就算博士還在回答著其中一人的問題。

        一號司長坐定位子,跟大家打招呼,用流利的英文跟博士對話,看得出來,是舊識,對談間一號司長也用中文談到之前到該州時,曾經參訪過,然後貼心的招呼大家繼續吃便當、繼續踴躍發問,然後一號司長也跟部署聊天。

        大約過了十分鐘,二號司長出現,也見過博士、也參訪過該州的處遇,這我之前在一次拜會中,就聽二號司長說過,所以她對我們之前到該州的參訪得到的資訊,一點都不覺得特別、覺得沒什麼了不起。我們井底之蛙看到興奮真是鄉巴佬,但我比較想問的是,為什麼好的東西,不努力去實踐?既然都花錢去參訪了!

        二號司長跟博士打完招呼後,也加入了一號司長聊天的圈圈裡。這時,博士還在一邊吃便當、一邊回答問題,而我,也還在跟我的便當奮戰。

        突然,不知道話題到哪裡,一號司長跟二號司長談到了這次研習會的事情,兩位司長討論的熱烈,我幾乎已經聽不到博士與口譯人員的聲音了。

        「這次研討會兩天,預算多少錢?」二號司長問一號司長。

        「十萬啊!」一號司長驕傲的說。

        「十萬?真的嗎?這麼便宜啊!」二號司長驚呼。

        「對啊!十萬,講師費、住宿費、講義費、還有一百六十個便當。」一號司長用非常高昂的聲音敘述她的能幹。

        「哇!」二號司長驚呼不已。

        「機票還不用我們出誒!」一號司長繼續加碼她的政績。

        是啊!這次的機票是一個教授犧牲她計劃的專家專訪預算,勒著腰帶擠出來的,不夠還自掏腰包。 另一位教授覺得這機會真的很難得,於是要凹了這位友情價一天最少「3000元美金(約台幣100000元)」的博士、用一天講6節課「7200元台幣」還要自行吸收匯率的加開這 兩場的研討會,用經濟艙把這位聯合國認證的博士「運」過來,兩位教授想為年近七十的博士申請個商務艙,立馬被打鎗,說就算諾貝爾博士來都是經濟艙,吞了委屈跟一鼻子灰。

        「機票還不用你們出啊!」二號司長簡直快起立敬禮了。「那我們下次也叫他(博士)來辦一場。」

        「我們很厲害的,一塊錢當兩塊錢用!」一號司長簡直可以當部長了。

        兩位司長像大嬸在大賣場看到特價品一樣興奮了起來,而外賓還在現場。

        越聊越開心,不過我已不想聽了。最後,他們終於結束興奮,轉向聊悲哀的食安、劣質油問題讓他們一天要開幾場記者會,多累多熬人,真是麻煩又疲憊。

        我頭越來越低,覺得兩位司長簡直瘋了,對待一個博士是這種態度,用便宜的艙等、低廉的費用、1600連我們都不願意住的住宿價格、還只有付一天的住宿費,其他全由教授跟主辦、協辦單位們自己想辦法。真是可憐兩位出錢又出力的教授了,難怪台灣永遠留不住好的人才(((嘆.....

        我一直覺得我的英文很破,好希望博士可以懂一點中文,我們可以多聊一點。可是在那當時,我好高興我們這位博士聽不懂中文,不然這該是一個多麼尷尬的場合!

        我腦中跑過為了要找資料,在網路上搜尋到某一年監察院長帶隊出國參訪的報告,裡面的資料全是參訪個監所拿到的手冊,一刀未剪的「英翻中」,唯一的心得就是「轉機很辛苦」,就交差了。

        我腦中跑過許多公部門都為了博士當初提出的處遇方式,到那個州去參訪、去考察,不知道當初他們有找到55元美金的房間嗎?他們每天3000元台幣的零用錢,會不會太奢華?

        我腦中跑過最近食安問題,我們某署長一天到晚出國考察,當被檢驗時,大聲的說:「我坐頭等艙,是符合規格。」

        我腦中跑過我們當時到美國參訪時,博士一聽我們來了解,是怎麼盡力地幫我們安排,進監獄、跟治療、看專區,為了怕偏頗,還安排另外一州的公部門,讓我們比較兩州的處遇方式,更安排與重刑法官見面。

        我腦中跑過,我們問博士為什麼不退休?博士說:「我可以退休,但是我不想退休,因為我熱愛這份工作,就像在人生中找到更有意義的事。」

        午餐時間快結束了,一號司長像宣傳完政績開心的邀大家大合照,二號司長也跟著領頭帶往合照處,博士也起身。我看著博士雙手合十,拗口的說著這兩天用心學的中文:「謝謝。」接著被簇擁往前。

        我默默的闔上現在變得更不好吃的餐盒,帶著助理從會議室的另外一個門準備離去。一個剛忙完,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的、剛進會議室的這個部門、我以前修法認識的人問我:「理事長,一起拍照啊!」我搖搖手說,不用,沒關係。

        我沒雙手合十,我說了聲:「謝謝。」我說的比博士順口,因為這是我的語言,可是這一餐,為什麼我都希望,我也聽不懂這個語言呢?

        最後,因為太驚訝,我沒有拍下便當照,因為我希望,我從來不曾吃過這個便當....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受害者的模樣

        記得做「白玫瑰運動」剛開始要過「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案」時,我跟一個專家討論性侵害案件的各種樣態、討論法庭上的攻防、討論「心證」在法官心中的比例之重、討論性侵害案件的真相有多難發掘。

        我們突然問了對方一件事:「法庭上,受害者要長什麼樣子?」
     
        那一刻,我們靜默了,腦中閃過一個一個受害者的樣子、閃過一個一個的案件、閃過每一次的陪伴、閃過接下判決書的那一刻....

        受害者長什麼樣子?

        她們應該是漂漂亮亮的女生,嬌小並且柔弱,生活正常朝九晚五,離家最遠只到路口的超商沒有夜生活,案件發生是晚上出來買東西被隨機拖到陰暗處性侵,不從歹徒反抗全身是傷甚至於重殘,從小乖巧沒有交過男朋友或者只忠於一任男友,釦子扣到快到下巴,裙子過了膝蓋,講到案件淚眼婆娑,看到加害者會害怕恐懼泣不成聲,描述案件聲音發抖,事發後躲在暗處不斷哭泣生活離開了原來的模樣,見到男性就會害怕不敢接近,永遠躲在陰暗的角落處再也走不出來。

        這是不是我們想像中標準受害者的樣子?這是法庭上對於性侵害案件最安全得分的受害者,可是很遺憾的是,扣除七歲以下的兒童,這樣的標準形象的受害者不會存在於我們案件中的百分之一,也就是大於百分之九十九的受害者都是可以被挑剔的。

        大多數法官眼中的受害者,都是跟他們的生長經驗一樣,認真努力唸書、不會在外遊蕩、每天兢兢業業地準備考試、父母親家庭關係建構良好、上學放學上班下班任何危險的地方都不會涉入,所以許許多多的成見早就走在「心證」前面。

        於是,我們明明知道這樣的刻板印象應該要被打破,但又怕官司輸了要不回受害者要的正義,最後開庭前總要千叮嚀萬囑咐,記得換上「正常」的衣服,雖然明明知道這跟她本來的穿著習慣不一樣,雖然明明知道「穿著」根本不該成為「被侵犯」的理由。

        不對,但卻無奈,我們想打破,卻被迫陪著不斷地繼續架構,這樣的「刻板印象」。

        法庭上的樣子違背了心裡擁抱的真理,然後我們就會贏了嗎?不!悲哀的是就算我們在法庭上的「穿著」妥協了,但案件的審理是冗長的,受害者的生活與穿衣哲學會不斷地挖掘出來,生活中的真實並不會被誰所隱瞞,誰夜晚不歸?誰交友複雜?誰裙子過短?誰講話輕挑?誰生活不檢點?不斷的放大檢視!

        明明是一件「違反當事人意願的性侵害案件」,卻像再檢討當事人的道德界限!

        因為穿的短就可以被性侵?因為喝醉了就應該被撿屍?因為交友複雜就代表人盡可夫?因為夜晚不歸就表示喜歡跟人回家?

        我們不斷地問自己?這個社會明明長得不是這個樣子,不是「單純」而「受害」才叫做真正的受害者、不是因為「意外」被「侵犯」才叫受害者,這不是唯一的犯罪形態。

        「受害者往往把自己放在危險的環境之中」,在做犯罪預防的教育時,我認同這樣的說法,我也會跟孩子們分享,如何保護自己可以讓自己可以免於被傷害的可能。

        可是,那是教育,那是避免傷害前的預防,那是自我保護,那不是法律!在法律面前應該評判的是「該不該做這件事」、「做這件事合不合法」,而不是因為「誰」做了什麼?所以「某人」做什麼就可以不被責罰。

        因為把自己放在危險之中,而受到傷害,這些在受害者的心裡跟未來,都會付出他們會付出的代價,這是「道德」層面,但這並不代表,在法律上,我們就可以將加害者的行為「原諒化」、或「合法化」。

        正如老人家常說:「財不可露白。」因此當一個人「財露白了」而被偷、甚至於被搶奪而造成生命上的危險,那是自己各種因素引來的「風險」,這可以被討論、被提醒、甚至於被譴責,但這絕對不能代表偷竊者、搶奪者、傷害者,做法就應該可以被合理合法化的。

        銀行每天擺明著櫃檯裡都有很多錢,應該沒有人會認為搶銀行無罪吧!

        就像父母會責怪孩子為什麼夜歸、出入不良場所,那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但一旦事情發生時,沒有一個父母會覺得「侵犯者」的做法是對的、而自己的孩子是「活該」。

        如果有一天,一個穿著暴露的受害者可以用她原本的面貌站在法庭上,不用在哭哭啼啼、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出自己的「不願意」,最後得到正確的判決。那我想,那一天,我們已經看清楚受害者的模樣了。

        讓法律回歸法律,讓道德回歸道德吧!別再用道德的那個標準、別再用平衡報導這種理由、別再用自己也要負責任這類風涼話,再集體的暴力去霸陵「受害者」了。

        我深深的期待著,那一天......


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

受害者

多年前在法院遇到一個受害者,每次見到到她總是一件白襯衫跟一件黑裙,素白的上衣對比著她的臉更顯蒼白,驚慌沒有血色的臉上,好似一碰就碎的玻璃娃娃。

          穿著保守的她,上衣釦子整整齊齊的扣住連鎖骨都不露出,裙子長度也標準的停在小腿肚上,職業欄上的工作類別十分普遍與正常,臉蛋與身材就如路上所有的一般人一樣。

         檢察官法官每每問到她的案情,她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偶而還會因為驚嚇而停住了話語,被問到尖銳的問題時表情害怕到令人心疼、不忍再問,感覺著每要陳述一次受害狀況,就像在她的心中重新再畫下一刀又一刀。

        案件的發生就像在她的生活中丟下震撼彈,她的人生全轉了樣,工作丟了、交往多年的男朋友也離開了,現在每天還得服用精神科藥物才能夠度日、才能夠入睡,人生就在事件發生後轉了好大一個彎。

        陳述時她提到加害者名字身體不停的顫抖,她害怕得像一隻被獵食者撕得支離破碎的小白兔、她痛苦的像在旋窩中被捲入一次又一次的溺水者,她的眼神不停的尋找著每一雙可以讓她覺得被信任的依靠。

        她細數著她的傷、她的害怕,隨著眼淚,敲通著每個人的心。

        無辜又柔弱的表情、害怕又空洞的眼神,哭泣中的描述,清楚的畫面在所有人的腦海中呈現 。庭上的每一句問話都如此尖銳、辯方律師的每一個控訴都如此殘忍,每個人揪著心的看著她的臉、她的背影。

        如果這麼欺負這麼單純的女孩,如果毀掉這麼單純的女孩的人生,不該下十八層地獄,那天理何在?那正義是給了誰?

        所幸她能清楚的交代著細節,雖然她從頭到尾停不住眼淚,加害者終於被定罪,她並得到了精神賠償。

        這個案件終於落幕,在她離開法院時,許多人都替她高興終於得到了勝利,雖然永遠彌補不了傷口,但總是可以補償些微的一點點,我們終於不用見到脆弱的她再出現在法庭。

        隨著時間的過去,她,慢慢的淡出了我們所有參與人的腦海中。

        半年後,因公務到另一法院參訪,站在門口附近等待其他同事,發呆著看著人來人往,陌生的臉孔帶著茫然或匆忙的眼神,在大廳中穿梭著。

         突然在在好幾個經過我眼前的「白襯衫黑裙子」的女孩中,一個似曾相識的臉孔吸引住我的目光, 忍不住跟著她一小段路,翻閱著我記憶中所有的面孔。

        一樣保守的穿著、一樣柔弱的模樣、一樣無血色的臉龐。

        是她!那個令人心碎的她、那個無助彷徨的她!她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擔心與心急讓我在參訪結束的幾天之中,輾轉問遍在法律界的朋友,才知道,這一年,她有六件性侵害案件在各法院中開庭。

        「職業受害者」,由別人的口中說出時,我無語的停在電話線的這一頭。






        剛成年的她,因為疑似在未成年時被自己的父親性侵而出現在辦公室。

        被轉介來時第一次訪談,她臉上一副輕鬆自在,穿著就像時下的年輕人一樣,說話時,寬領口的上衣在她動作時微露肩膀的掛在她身上,短褲遮不住她修長的腿,手上戴著路邊可見的好幾圈混搭手鐲,隨著她的手勢而晃動著。

        幾次訪談下來都沒結果,她陽光的令人害怕,避重就輕的交代著過程,如果不在現場而是隔著隔音玻璃,應該會以為我是在跟一個小女孩聊天、或者正在輔導花樣年華的中輟生乖乖回學校唸書。

        在努力的培養感情,跟一點點地敲開這女孩的心房後,她終於慢慢地將整個長達兩年的家庭亂倫性侵案件的始末講清楚,怎麼開始的?怎麼忍耐的?怎麼被發現的?怎麼面對的?怎麼結束的?

        後來的訪談中,終於看見她對於案件掉下眼淚,很短暫,她總是在每一次眼淚快失控時,倔將的把頭一撇,咬著下唇,兩手胡亂的在臉上亂抹,再次轉過臉來,又回到給我一個微笑的樣子。

        整理完訪談資料,確定無誤交給律師評估後面的司法流程,接案律師剛開始不斷地打電話問我:「理事長,妳確定她是受害者嗎?」問得連我的信心都快動搖了。

        幾次律師談過都沒結果,在一次要去找律師面談前,我把她叫回來「道德勸說」,要她好好的跟律師配合,不要怕、不要慌、不要封閉自己、不要怕掉眼淚,再讓她回去找律師。

        她配合了,仔細地交待事發經過,雖然有一些情節也許因為年代已久、也許因為太過混亂,她已經記不太清楚。「妳確定她是受害者嗎?太奇怪了,她根本不會難過,她永遠都是笑笑的。」律師滿懷著疑惑跟我說。

        期間我擔心她會怕,不定期地把她叫回辦公室,不同以往的,她開始穿著長牛仔褲來,雖然是一件脫離不了流行的「破洞牛仔褲」,但還是令人有點震驚。

        慢慢的,律師也了解了她案情的始末,心疼又不捨,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又是自己的女兒,加害者怎麼做得下去?律師義無反顧接案,振筆疾書的開始寫訴狀。

        進入了司法,每次開庭她總是笑臉盈盈地準時來到法庭外等候,跟每個熟悉的人打招呼,一派輕鬆的模樣。

        每次庭審結束,律師總是搖著頭臉色鐵青的走出來,轉述著女孩在法庭上毫無起伏的陳述,沒有任何悲傷難過的形容,法官問女孩被侵犯的感覺時,女孩沒有音調的回答會怕;問女孩較細節的問題時,女孩回答忘記了;問女孩現在的感覺時,女孩總聳聳肩說著還好。

        「這不會贏啦!受害者這樣的態度怎麼會贏?不會怕不會哭!」律師的情緒快爆表了,對這女孩既是心疼又是生氣,對這結果整個不樂觀。

        女孩在一旁,每每看見律師的幾乎快暴走跟我的擔心,還是一貫的笑臉,甚至還會安慰我們,讓我們為之氣結。

        收到判決書,如我們所料最糟的結果,她的父親無罪結案,中間當然有許多如「原告沒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跡象」、「無明顯的證據可顯示被告有對原告有強致性交之行為」等啪拉啪拉的一大堆理由。

        我跟律師對著判決書無語,心痛地接受著,甚至於在那一刻我們開始懷疑自己的判斷,不知在何時,她離開了我們身邊。

        討論完,我決定到廁所洗把臉,沒有敲門我順手的打開辦公室廁所的門,竟看到她滿臉淚痕的蹲在廁所的腳落,頭上滿是水珠,我不知道她在不見的那一段時間,在洗手台面前對自己的臉潑了幾次水。

        看見我進來,她驚慌的站起身,慌亂的用手臂試圖抹乾臉上的淚水,試著想像往常一樣回應我一個微笑。我再也維持不了我以往的笑容,我情緒崩潰的對她喊:「妳之前不哭、庭上不哭、現在到底在哭什麼?」

        她站在我面前像做錯事的小孩,低著頭,眼淚再也止不住的一顆一顆的從臉上掉落到地板上,淹沒了她整張臉,肩膀在寬衣領的中不斷地顫抖,衣服早已凌亂的斜了一邊,接著她緩緩的將牛仔褲褪到膝蓋上,長阪上一遮不住的一塊一塊的淤青散佈在她的大腿上。

         我終於懂了,原來在每次上庭前,她都躲在廁所哭完了才用微笑出現在我們面前,那大腿上一塊一塊的淤青,是在每次在跟我們會談、在庭上為了穩住情緒、為了表現自己還好、為了避免自己哭泣,自己捏出來的。

         意志中的倔將再也無法在我們的關懷、在殘酷的司法過程中,讓她不再落淚,她用對自己身上隨時的「痛」來取代過去心裡的「傷」。

         我幫她穿上褲子,緊緊地抱住她,用力的、用力地抱住她,不斷啜泣而抖動的身體。

        「剝離性人格」,我在心裡默念著。





        受害者到底是什麼模樣?這幾年,這兩張臉總是會不小心爬上我的心中,讓我不停的追問自己,在性侵案件中,受害者到底是什麼樣子?那張滿是淚水的臉?還是那張永遠充滿笑臉跟輕鬆的臉?


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不良少女」

        『如果不是我懷孕,爸爸就不會上法院,那現在就不會變得那麼複雜,不會不知道出所要去哪?不會不能回家!不會姊姊都不來看我!』本來樣子「天天」的她突然沈下臉來說。

        『不對!爸爸性侵妳是事實!爸爸性侵妳所以要被法律制裁,這跟妳懷孕無關、也跟妳現在出所不知道要去哪裡、家裡不來看妳無關!』我收起笑容,雙手放在她的卷宗上,嚴肅地跟她說。

        『我真的可以這樣想嗎?』她抬起頭來看我。

        『當然,妳可以這樣想。』我回給她一個肯定地微笑。

        她笑了,又回到「天天傻傻」、十足欠扁的樣子,繼續跟我說著她的故事,天真又無腦的過去、不想結束會談的不斷想跟我分享的叨絮。

        她不會是大家眼中的乖小孩,從小在外遊蕩,她的前科一大疊,公共危險、竊盜、傷害、恐嚇取財、妨礙自由,大眾眼中標準的不良少女。

         愛湊熱鬧、愛玩、愛跟朋友結成一群、愛瞎起鬨,朋友喊就跟,不會問要去幹嘛,反正跟著去就對了。於是一堆案件也跟著衍生出來,湊人數變成湊案件、湊前科、湊感化教育...最後「點數集滿」,進入少年所。

        她不是主謀,但她總是判得最重,家裡沒有人在乎她,所以當其她朋友的家長帶著律師在拯救小孩時,大家自然異口同聲茅頭全指向她,『反正妳本來就有案底』成了大家推責給她的良心上最好的逃避藉口。

       『妳真的很愛湊熱鬧誒!這樣一次一次妳都變成主謀,妳不會覺得被背叛嗎?』我邊笑邊責備她,心裡帶點心疼。

       『對啊!所以每次發生我就跟他們絕交啊!』她帶著一種小孩子吵架「切八段」的幼稚表情回我。『他們都在外面說好了。』

       『那妳在所內多待一年好了,等妳滿十八再出去,免得妳出去又在遇到壞朋友,之後資料都可以到我下巴了。』我開玩笑的說著,並一邊整理資料準備結束會談換下一位。

        『不要!而且法官說我這樣還不錯喔!最少我沒有吸毒...』一整個傻傻皮皮的樣子,對於每個人對她說的話、做的事,都覺得很好,覺得同學對她很好、觀護人給她很多次機會、老闆一家很照顧她,她的口中沒有怨念。

        『這倒是真的,妳遇到好法官喔!』我對她眨眼的笑著,這世界在我跟老師介入之前,她的生命中總有個肯定她的人。『好啦!回去想想要怎麼不在遇到壞朋友、不會再去起鬨,寫信告訴我,我在評估。』我結束訪談送客。『叫下一個同學進來。』

       『我靠意志力,我不要去安置機構。』她不放棄的繼續跟我談條件。

       『少來,妳有意志力就不會惹那麼多事了,我不相信意志力,好好想想,在寫信告訴我啊!去幫我叫下一位同學啦!』我用笑容送走不甘不願離開、嘟著嘴的她。她一邊走還不放棄好幾次回來跟我強調她不要去安置機構。

        白目單純卻又前科累累的傻女孩,好矛盾的形容啊!但我心裡卻不斷默默地念著。

        出所回程的路上,她的故事跟說話的樣子不斷地浮上我的腦海裡,這個傻傻的孩子在跟著那疊資料一起出現時,別人是怎麼看她的?這個傻傻的孩子在發生父親性侵的事件時,是怎麼度過的,誰聽她說?這個傻傻的孩子在入所才發現懷孕拿掉孩子,DNA確定通報,家人等到她的原諒又放棄她不再來看她時,她怎麼自責的?這個傻傻的孩子,還傻過多少我不知道的事?

        從小就被酗酒的父親責打所以在外遊蕩,以為相信朋友得到溫暖被利用,出了事情被鎖在門外遭遺棄,沒有家人撐腰因此所有案件都被其他人共同串供成為主謀,如今因為被性侵所以連現在要出所都回不了家。

        別人眼中標準的「不良少女」,在我緩緩寫著評估報告中,怎麼像一顆洋蔥,一片一片剝開的故事,在我的逐漸停止的笑容中,偷偷的熏痛了我的眼睛。


精選文章

『關於想成立家長互助網-2』

經過上個禮拜的初篩為天使塵陽性後,每天我們密集的跟孩子在每晚睡前通電話。 了解孩子每天的狀況(身體及心理),並釐出上個禮拜、上個月,所有可能被毒品污染的路徑、人、事、物及跟以前不同的特殊事件,進而避免再接觸與重複。 每通電話最後,總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