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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真實的面對”迷姦案”三部曲—迷姦


        迷姦,相信經過這陣子,各新聞、節目、名嘴的介紹,大家都不陌生了,搞不好連手法,可能都可以出一本教戰手冊了。
       
        迷姦在法律上定義就是對被害者下藥,既然是下藥,當然就犯法了。既然犯法,就不管被害者是誰??被害者是用什麼樣的心態去接近加害者??這樣的行為,就是不對!!

而這一篇,就是要來討論迷姦在法律上訴訟過程中,很難被舉證的事實,因此很殘酷的告訴各位,就如李先生這樣的嚴重且受害者眾多的犯行,也很可能在我們重重的討論下,輕輕被放下

        大家一定會問,為什麼很難呢??都已經使用藥物、強制性交了,怎麼會難定罪呢??這對受害者是不是太公平了??是的!!面臨迷姦案,受害者在法律上面對的,就是如此不公平的狀況,在證據的顯示下,就是如此困難。大家往下看所有的流程,就可以知道!!

首先被害者在受害時,得先被檢驗確定有藥物反應,因為有些藥物會在幾日後自動排出,所以得在事情發生後馬上去驗保留住證據。但這樣就可以了嗎??

!!受害者本身還得沒有任何服相關藥性的前科,就像本教主就不行,因為教主我有吃安眠藥睡覺的習慣,所以那可能可以推斷是教主平常的藥物遺留下來的反應。當然檢察官可以幫我反證檢驗出來的藥物反應,並非教主我平日服用的藥物,那對方律師也可以說,以教主有在服用安眠藥豐富經驗下,就算加害者有下藥,教主我也應該不會昏倒到無法表達不要抗拒。因此由此推論,教主我如果是受害者,可能在論戰中被推論為有極大的可能是假性受害者,再加上以教主這麼爭議的狀況下,可能會在庭或社會版上成了合意性交之後被甩想報復、或者條件談不攏把事情鬧大”….之類的!!最後在第一關就可能因證據不足以支撐構成要件、對不利於被告又無確切證據不可以採用、及為免冤獄產生無罪推定的尚方寶劍下,在司法流程中,噹噹噹!!判決書應該會以不起訴結案,而我之後還有可能收到法院寄給我加害者告我毀謗污告

而如果受害者沒有像教主這麼悲慘,每天需要靠安眠藥才可以入眠,是一個正正常常、健健康康的可愛小少女,這樣就可以了嗎??!!”一次!!沒那麼簡單,受害者必須要證明,藥是加害人下的,而非被告之其他人下的,或是自己服用的。如果今天無法證明藥是被告下的,那對方也許、最多只是像現在出現的扛屍一樣,順便把妳帶回家一下,也可能妳自己同意跟他回家,迷姦也就是加重強制性交罪就不成立了,最多是趁機強制性交,差別在哪??就是刑度差很大!!更慘烈一點,就是又圍在意願問題打轉,夠不夠醉??夠不後昏??夠不夠到無法表達意願,這些舉證都很困難,如果都無法舉證,第二關的不起訴又送給了受害者。

好,前兩關都過了,受害者有毒物反應但沒有服用藥物的習慣、也證明加害者有下藥,這樣就可以過了嗎??來,教主第三個!!”要出現了!!法庭會開始調加害者把被害者帶離開下藥現場或帶到某個地方的監視錄影器或傳喚在場證人,來證明被害者當時已經昏迷了!!昏到不會說話了!!昏到是被抬出去的!!昏到是被抬進受害地點的!!但殊不知,我們的司法體系並不一定了解每種毒物的反應,有些藥物就算被害者服用了,在藥性發作時,並不會立即昏倒,它只是會讓被害者覺得無力(但在攙扶下可以行走)、反應變慢但最重要的是,被害者在短暫的時間內是不會昏死的,它最糟糕的是讓被害者是有反應(也就是可以回話、有應有答)、但卻是一段空白期!!被害者在那段空白期中對自己或那段時間所有發生的人事時地物是完全沒有印像的!!

有沒有這樣的案例??!!我手上就有一件!!有一個受害者,就是在被下藥後,被三個加害者帶走,因為沒有昏死,所以是被攙扶離開KTV,又被攙服進汽車旅館,所以證人出來做證都是表示受害者當時像醉了,但並沒有到沒有意識的狀態,再加上因為在迷糊又無法正確判斷下,加害者把性器官放入受害者嘴中完成口交,法官由這點,覺得受害者第一如果真被下藥怎麼可能沒昏死還可以在友人攙扶下自行行走??二是若受害者不願意怎會幫對方口交??因此此案被判無罪,受害者也因無法承受此判決,不斷的自殺。

這樣的藥物可謂是迷姦加害者的最愛,因為受害者不會像昏厥一樣毫無反應,受害者會反抗、會回應、會有生理反應、會交談、甚至於有可能出現要求...等行為。甚至於有些藥物可能會讓被下藥者出現許多平常不會出現的行為,而可能出現許多被認定為合意性交的行為證據。

這不是揣測,教主我吃過的安眠藥裡面就有某些藥物有這樣的反應。因為教主我從小腿短所以不敢胖,一直著為了維持身材而長期處於吃不飽的狀態,所以之前我吃過的某些助眠藥物,讓我常常在空白期壓不住我的潛意識,跑到冰箱去找東西吃。據一次目擊證人說,教主我幾乎把冰箱所有熟的全吃光了,還拿起了一塊不太熟的食物要往嘴巴塞,目擊證人要阻止我把那塊不熟的東西往嘴巴塞時,我清楚的表明我要吃(有表示意願的態度)、惡狠狠的瞪了目擊證人一眼,然後快速的往嘴巴塞(題外一說,聽說隔日目擊證人被我嚇到一大早去廟裡收驚),還好冰箱不是放廚餘,不然我現在一定長的很像一隻豬。而這些藥物好不好取得??以一個有長期睡眠障礙的人來說,是很容易取得的。

看到這裡,大家就知道,上訴結束,第四個!!”,教主又要送給大家了。

因此,請大家別看到迷姦案中受害者還清醒就斷定她沒被下藥,也不要看到受害者還會回應就沒被下藥,藥的副作用及會呈現的狀況有很多種,還是要請教毒物專家才可以,而不是沒昏死就沒有”!!

好累的看完教主寫了一大篇,一定很想睡覺。但請大家再忍耐一下,討論到這裡,有沒有發現在法庭中後幾關都在以受害者當時反應來判斷加害者有沒有迷姦”??進而去定加害者到底有沒有下藥??有沒有罪??是不是覺得有點怪呢??在被下藥後去討論意願問題??一個加害者已經在第一步做錯了對被害者下藥!!怎麼可以用一個被下藥意識無法清楚表達或無法正確判斷的狀況下去決定加害者到底有沒有錯??這不是有點導果為因、本末倒置了嗎??

一個下藥的加害者,沒權利讓大家討論被害者的意願問題,而去閃避下藥的錯,下藥後的行為是否正確。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下藥,已經錯了,一個被下藥的人,已經無需討論意願問題了。這,才是我們要去匡正的迷姦的迷失,不是嗎??

真實的面對”迷姦案”三部曲—前言


        我其實不愛除了因為法案以外的事寫時事文。因為,這世上有太多的名嘴知道得比我多;太多的媒體爆的比我精彩;太多的部落客寫得比我好;太多的朋友說的比我棒。
       
        但,這次,我想寫些面對自己的坦白話,就這個案件,真實、誠實的面對自己,說出自己的真心話。

        先討論法律問題、名詞問題。最重要的,是想赤裸裸的面對人性。剝開道德的表面,在人性中,我們做了什麼??選擇了什麼??如果我們是他或她們我們又會面對到什麼樣的抉擇??我們會有所不同嗎??

        或許,這三部曲會是三篇很有爭議的文章,或許也會引起許多人的撻伐,但假仁假義一向不是我個人的作風,這社會的各種層面、真實人生才是我存在的世界。

就像我走進白玫瑰裡,卻也因殘忍的真實而被某些人戲稱我們叫白蓮教,而我也莫名的成了教主^^

這個案件,從只是李先生跟受害女星的法律案件,到現在的全民加入,有人大罵、有人跪求照片,有人一邊斥責道德淪喪媒體墮落、一邊卻也高談闊論持續爆料。真是奇怪的現象,不是嗎^^

其實,這個案件,教了我們許多事,除了法律、道德、價值觀拿開他們的身份,它也是一個活生生的兩性教材,它也許就在我們身邊、用各種方式、每天的發生在不同的平凡人身上。

現在,就跟教主我,走進屬於我們的鄉民兩性言論,再來殘酷挑戰我們的人性吧^^

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Eva白玫瑰館: 別吵架

Eva白玫瑰館: 別吵架: 吵架時,不夠傷人,吵不贏對方。但吵贏了對方,卻輸了我們的未來。         吵架嗎 ?? 吵什麼呢 ?? 吵對錯 ?? 還是吵情緒 ?? 吵他給你的時間太少還是吵他黏你的時間太多 ?? 吵他跟誰走太近還是吵他跟你離太遠 ?? 吵他為什麼不按你的規矩還是吵你為什麼不懂他的隨...

別吵架


吵架時,不夠傷人,吵不贏對方。但吵贏了對方,卻輸了我們的未來。

        吵架嗎??吵什麼呢??吵對錯??還是吵情緒??吵他給你的時間太少還是吵他黏你的時間太多??吵他跟誰走太近還是吵他跟你離太遠??吵他為什麼不按你的規矩還是吵你為什麼不懂他的隨性??吵得出對錯嗎??還是吵出了一肚子的情緒??

        吵架嗎??吵什麼??吵道理還是吵輸贏??吵你的道理還是他的道理??吵你家的道理還是他家的道理??吵你眼中的道理還是他眼中的道理??愛情本來就沒有任何道理,又怎麼從中間吵出道理呢??

        至於吵輸贏,這教主我就會了,跟辯論一樣,哪裡痛打哪裡!!趁他病要他命!!

        先是聽他說,找出他所有的語病,仔細的記下來,切記態度要冰冷心裡要冷靜,讓他覺得他的生氣在你眼中不過是在鬧脾氣,逼得他越來越不清醒,話越說越不清,等他飆完一頓你依然默默無語,直視他,讓空氣降到最低點,搞的他快窒息。

        之後,就像辯論交叉結辯一樣,把他不冷靜的話一個一個點出來,兩方激烈爭執殺個你死我活,任何的語病一個都不放過,連介系詞、連接詞都可以拿來攻擊,最好旁邊有一本文法書,逐字逐句的跟他討論,讓他一步一步的掉到陷阱裡。

        最後,把他最脆弱的地方挖出來,再把他這輩子幹過最糗的事說出來,再翻出從交往起他犯下的種種錯誤、對不起你的事(當然這前提是從一開始交往,就要開始用功做筆記),最好還把他跟前情人所做過、為什麼會被甩的事分析出來給他聽,再舉出所有你知道,他種種沒用、丟臉、心虛、見不得人的事,然後淡淡的丟下一句:這些,我本來都不想說,因為說了,傷你!!

        恭喜!!吵到這裡,你吵贏了!!不止贏了!!還贏到他一輩子痛在心裡!!

        可是吵贏了的你,快樂嗎??看你愛的人在你面前因為你的攻擊崩潰,看他的自信心在你腳下踩碎,看他所有不願意再提起的傷痛在那一刻再度面對,看他承認他的無用無知無能還兼對你無情無義!!你,真的有贏的喜悅嗎??

        也許在那一刻,你贏到了你的對錯、你的情緒、你的道理、你的輸贏,可是再下一刻呢??你們要如何相處,他又要拿什麼臉來對你,挖出來的瘡疤,真的只有他一個人的痛嗎??還是也挖出來連你自己都不願意看到的殘忍??

        有人說,吵架也是一種溝通,教主我在年輕的時候,絕對同意這樣的看法,反正,年輕嗎,生命中總是會有一個又一個的過客,一個吵完,換下一個就好。每次失戀,就像朋友安慰的,下一個會更好。但,下一個真的更好嗎??還是不斷的遺憾沒有好好珍惜上一個??

現在一把年紀的我,越來越發現,吵架,它不是個溝通,它只會讓一段感情越吵越薄,薄到兩個人慢慢的看不見、薄到隨便一個小三小王,一碰就碎!!因為這段感情,早在每次的吵架中,對兩個人都宣判出局。

吵架不是溝通,它變得像競技,今天你贏明天他勝;今天你比較冰明天他比較狠。開始是一次比一次激烈,漸漸的,一次比一次無感。而傷呢??你跟他都把它們重重的刻在對方心上,一輩子都忘不了了。感情淡了,傷重了;感情薄了,愛淡了。好一點彼此有共識的和平分手,差一點因為沒臉見對方而默默逃避,再爛一點惡言相向彼此都成為對方嘴上的爛人。

如果真要把吵架當溝通,那是一個高明的技術,你要夠理智,才吵得出你要的結果又不會傷了心愛的他;你要夠清醒,才吵得出你要的規範又不會踩爛你想要維繫天長地久的感情。

但想想,夠理智夠清醒,有必要吵嗎??話不能好好說嗎??真的要傷了對方才能達到目的嗎??真的要碎了彼此才能說出心理話嗎??

如果吵架是為了更好的在一起,那吵贏了只是把他往外推,這是你要的結果嗎??如果吵架是為了要分手,那何必吵,就揮揮手道再見把話說清楚,還可避免被追殺上社會版,不是嗎??那,吵什麼呢??

愛一個人,是要看著他笑,不是看著他枯萎;愛一個人,是要看著他快樂,不是看著他憔悴;愛一個人,是寧可受傷的是自己,也不願意他受到一點委屈;愛一個人,是寧可嘴上吃點虧,也要讓兩個人都幸福。如果上面有任何一點你打從心裡做不到,那建議你換下一個,因為你真的還不夠愛他,顯然他在你心裡也不夠重要,那何必浪費時間??

跟對方吵架不如給他一杯熱咖啡,彼此互相相傷害不如來一個擁抱。一個人生氣時另一個人可以先平靜,不是不理甩門而去,而是靜靜的在現場適時的給一點溫暖,先一句:對不起。再說一句:我愛你。先認錯不是錯,而是想留住的是彼此得來不易的感情。

所以下次,要吵架時,告訴他:親愛的,我不是不跟你吵,而是吵架時,不夠傷人,吵不贏對方。但吵贏了對方,卻輸了我們的未來。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Eva白玫瑰館: 好好分手

Eva白玫瑰館: 好好分手:          愛他嗎 ?? 請好好分手 !! 恨他嗎 ?? 更要好好分手 !!         談戀愛了嗎 ?? 最怕什麼 ?? 分手 !! 最慘的是什麼 ?? 也是分手 !! 不管是被分還是想要分,這段路人的一生總會走過一次。         被分手很痛 !! 一段用...

好好分手


        愛他嗎??請好好分手!!恨他嗎??更要好好分手!!

        談戀愛了嗎??最怕什麼??分手!!最慘的是什麼??也是分手!!不管是被分還是想要分,這段路人的一生總會走過一次。

        被分手很痛!!一段用心經營的感情,可能為了任何理由,就這樣不見了!!也許是第三者、也許是吵架、也許是淡了也許只是模糊的一句:我們個性不合!!或者更爛的是,避不見面。但,不管理由是什麼,是實上就是,一段感情就沒了!!

        要追嗎??怎麼追??一個人的心不在了,感情走了,怎麼追??有人柔性勸說,當然也有人來個八點黨慣用的一哭二鬧三上弔,硬是把對方留在了自己身邊。但硬追回來的空殼,靈魂早已不知道跑到哪去了,這樣就贏了嗎??

        !!從此以後,你只是輸到底的一方,因為為了保留這段感情,你得忍,忍得不像你自己;你得改,改得連你媽都不認識你,只為了贏回一段在之前分手時已不屬於你的感情。唯唯諾諾、小心翼翼、處處配合、不敢有任何異議,你的人生,除了遵從他的喜好,再也沒有任何的自己。連對你爸媽都沒有的奴性,從此在你身上表露無遺,你自以為你是他的愛人,但在旁人看起來你比較像是瑪麗亞或是湯姆揮之則來、呼之則去。嚴重點可能連你叫什麼名字,都得看身份證確定,因為,你早已離開失去了自己。

        當然,你也可以不要那麼卑微,一哭二鬧三上弔後(有些人還不小心在身上多了傷疤),把他鎖在你身邊。之後每天問他,到底為什麼要離開你??細數他每一個罪狀!!再掀開你的傷疤每天哭訴他對你的傷害!!每天每天、就這樣、不斷不斷的重覆但這樣,然後呢??然後不是每天因為復合的心不甘情不願,而有吵不完的架。不然就是換他忍你,不停的忍你,忍到他自己放下了自己、忍到他認為他在對你贖罪、忍到相看兩無語、再忍到相看兩相怨最後,可能忍到他每天做夢都希望你突然從這世界消失,他才可以解脫...最後,不是你受不了就是他受不了,還是走上另一次的分手!!你們,真的合好了嗎??這,真的是你想要的感情嗎??

        把人抓在身邊,真的,贏回感情了嗎??還是輸掉了所有美好的回憶??

        因此,準備戀愛時,請先學會分手。這樣,在在一起時,你會知道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每天。而在分手時也不會不知所措,不會無法適從,你會知道怎麼贏回最後的自己,贏回走出這段感情抬頭挺胸的機會。

        愛一個人,不管他是不是跟你在一起,你一定都希望他快樂,如果他在你身邊一點都不快樂,在他提出前,你先說,別讓兩個人耗在一個不快樂的境界裡。讓他展翅飛翔,往他想要去的地方飛去,那在他心裡,因為沒有爭吵、對不起,你們的回憶在他心中留下的都是美好,他一輩子都感激這一生曾經擁有過你。祝福讓他更好,也開啟自己下一段的幸福,離開相愛卻不適合的兩個人。你,會找到那個在世界的某一個腳落,一直在找機會給你幸福的人。

        如果被迫離開了一段感情,恨了對方。記得更要好好分手,讓他永遠記住你的好。一個不珍惜你的爛人,留在身邊也沒有意義,放開緊握的手,就祝福他在外面跌得亂七八糟,遇到跟他一樣的爛人,被狠狠的甩他個十次八次的,當他在每一段戀情不如意時,都會想到你溫暖的臉,分手時的擁抱,讓他一輩子後悔又忘不了你,想回到你身邊又找不到路。在每一段感情中,都有你的影子,就這樣在他心裡紮下了悔恨的根,一輩子都找不到一個純淨的幸福,找不到任何一個可以取代你、比你更好的人。你,贏了!!贏了他的心,更贏了本該屬於你的幸福、跟他一輩子的幸福。

        所以,愛一個人嗎??請好好分手!!恨一個人嗎??更要好好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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