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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我的「公民不合作運動」白話文

     公民不合作運動,不得已時,可能會有違法行為,但我會努力不影響到別人。我也願意為這個行為付上該付的刑責,我不會逃避,更不會用各種理由美化自己。

      不需要同情我,也不需要為我特別禮遇,因為我就是為了抵抗這國家錯誤的政策,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我只希望在我之後的未來,不再有人像我一樣得做同樣的事情。

     我服從現有的法律不是因為我認同現行的體制,而是我要彰顯對比執政者的違法,我有多麼負責任的愛著這個國家。

     雖然,我只是小小的一個人,不是某一個知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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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支持」或者「失望」。但我有必要把它翻成白話文,以讓大家繼續「支持」或「失望」。

如以下有讓大家不舒服的地方,請大家自備嘔吐袋或者直接跳過,因為我是很直白又很容易「討罵」的人。

我開始力行「公民不合作運動」時,我一定會努力守法,但當主政者的手段亂七八糟、法也OOXX時,為達一個「正確且利他」目的,我就有可能會使出非法手段。但當我這樣做時,我也會洗好我的屁股準備上法院或坐牢。我不會躲在人群的背後要求大家保護我,也不會高舉雙手去不斷美化我的「違反現有法制」行為,我只會傳達我的理念。


一旦我上了法院或坐了牢,誰都不用同情我、也不用特別寬待我,因為我就是為了反抗這個國家用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方式對待人民、用合法的方式去掩飾非法行為的「不恥」作為,所以我才不得不做這種從小就上過「公民與道德」教育教我不可做得「違法」方式,我會為我的反抗付出「現有體制」下的代價。只為了希望我的兒子或我的孫子,不會再像我一樣因為錯誤的政策,而必須為反「守法」的精神,再度洗乾淨屁股等著去坐牢。

我願意去用現在詭異制度下的法律去接受懲罰,不是因為我認同這個國家的行為、也不是因為我認為別人非法我就可以跟著非法,最重要的是,我絕對不是那種「都是誰怎樣所以才害我這樣」的不負責任的無腦人,我不會跟某人一樣只會牽拖都是別人的問題,違法跟非法我還有清楚的那條線。

所以,對現有國家法律制度的服從,是要讓上位的執政者知道他們有多「不知廉恥」的帶頭違法,我有多尊重這個國家制定的各種法律,我有多愛台灣這塊土地,我不會因為上面亂搞我就認為「非法」無罪,更不會一邊說愛台灣一邊想把台灣賣掉。

雖然,我只是一個小小人物、只是路邊的一朵小白玫瑰、只是一個不知道是誰的東西。


結語就是,我不會輕易行使「公民不合作」運動,但一旦行使了,我喵的坐牢就是應該的,違法就是違法,它不會因為我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變成合法、就可以就地合法、就法外開恩合法,我會去承擔,不用等著所有人對我的批判,我會用「有罪」去換取後代的「無罪」,我會用最高道德自己審視自己。

PS:附上欠扁人養的欠扁喵圖一張

2 則留言:

  1. 簡單來說…【因為你有話要說所以違法】以及【因為有人做了什麼事,我才會做出違法行為】,這個觀念想法是錯的。

    換個說法:假設您今天違規停車,擋到我的路;所以我把您的車砸了、刮花了、刺破輪胎…等等。這就是錯誤行為,而不能因為您擋我的路,所以我要破壞您的車。

    這就是我們心中都該有的那條底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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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前提應是: 政府帶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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