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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既然便當文不會停,那我也來寫便當文,歡迎法律人來罵我】--來寫便當文

        說謊跟「違法」到底有什麼不同??法律人說:說謊如果不具體對他人造成傷害,它僅是道德問題,如果一個國家連說謊都要管,那絕對是極權國家。

        可是怎麼樣的謊言是道德問題??怎麼樣的謊言算是引起大眾恐慌或者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呢??界線該畫在哪裡??這真的就要請專業人士跟我們這群鄉民好好教育一番了。免的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在版面上說謊。

如果這些網路上所有的謊言不實消息的散播都只是道德問題,不該訴諸法律,那某教授因為鄉民的言論而控告鄉民會不會是對謊言太過認真??還是鄉民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所以是「法律問題」而非「道德問題」??!!別告我喔!!我說的是聽說的喔!!如有雷同那真的是太意外了!!

至於鄉民搞不清楚對於「法律責任」跟「道德責任」有什麼不同,正確的說應該是鄉民不懂這個國家這麼可以因為一篇「聽說」的說謊文,國家形象就可以重創成這樣,而我們的法律卻拿它一點辦法都沒有??那怎麼一天到晚有人因為「名譽受損」而上法院啊!!還是國家名譽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為什麼法律人不是出來幫不懂的鄉民想辦法,當全國鄉民因國家受到傷害在沸騰時,好冷靜的文明人啊!!

        至於為什麼具體表態拒賣小菲菲的商家不犯法,但寫「假的拒費小菲菲」的作者就就受罰??這一點都不矛頓!!我是賣家我有選擇買家的權力,我今天可以因為不開心、不爽、個人MC來不想賣,這是我的權力,這種自由買賣或個人表態如果犯法,那這才真是個極權的國家了!!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今天不喜歡韓國人,我表態我個人不做韓國人的生意,跟我用文字在國際捏造一個氛圍,台灣人不賣東西給韓國人,韓國人來還會被打一頓。請問,這兩種行為,哪一種比較嚴重??

        至於便當文到底怎麼「影響公共安寧」並「足使公眾心生畏懼與恐慌」??想想當時228的狀況,真正的開始只是私煙的買賣跟語言的不通,但因為有人大喊台灣人在打外省人、最後造成外省人開始肅清台灣人!!這個省籍對立持續了多久??多少人葬送在這個事件中??這樣的「聽說」造成的悲劇,我們還要讓在台的小菲菲跟台灣人在這塊土地再來一次,是嗎??

        便當文不是在於鄉民看文的不爽!!是因為便當文把鄉民變成了跟菲律賓公務船一樣,殘忍對待手無寸鐵居於弱勢的另一方!!他們用槍打我們的漁民,而國際媒體說我們準備餓死在台灣工作的小菲菲!!鄉民要的是自己的名譽!!

        請不要說鄉民不爽就可以左右國家辦不該辦的案,真要如此,在法院敲槌就會是鄉民,不會由法官來決定鄉民的有罪與否!!鄉民不偉大,在某些人眼中,我們只是無知的代表、不文明的暴民。
       
        寫到這裡我又突然想到我們鄉民自製的對菲律賓事件抗議的影片、轉載其實也不用太認真了,反正這種在版面上流傳的文寫的再驚聳,也不過就是個謊言而已,這種道德問題我們何必太介意。鄉民們做影片知道該怎麼做了吧!!反正說了的再不正確只要加上「聽說」,就算不小心上了國際媒體不過就是個「道德問題」而已,大家不會太苛責你們啦!!而且法律人一定站在你們這一邊!!告訴國際這是道德問題,批判個屁!!

        以下不懂法的我也寫了便當文,歡迎法律人趕快來糾正我這無腦的鄉民,順便幫我們鄉民上一課什麼叫真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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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去買便當,我遇到了一件令我不得不申張正義的事...

話說我到了一家自助餐店,就在剛要進門時,有個男人小小聲的叫住了我..

男子:小姐,不好意思,我是鄉民,我想要買便當,妳可以幫我嗎?

我:買便當?!你怎麼不自己進去買呢?

男子:我剛進去過了,但因為老闆是當初我們上街抗議恐龍法官那個法官的老公,他見我一開口就不肯賣我,店裡的客人又都在看新聞,大家就叫我走...(越說頭越低..)

我一聽!馬上二話不說的答應了他!

一進門,老闆似乎看到我在門口跟那位先生的交談

他邊夾便當邊回我...

小姐,你如果是幫外面那個"民粹的鄉民"買便當,我可是不賣給妳哦!

我回他,我沒有要幫他買,但我可以買二個不犯法吧!!!

他見我如此回應,也拿我沒輒,只好默默的包了兩個便當給我

臨走時,我跟他說~~~

「老闆,大家都有繳稅的人,有必要這樣苛對一個只是不懂法律、覺得判決不公平替受害者很委屈的鄉民這樣嗎?

他做錯了什麼?他不過只是想買個便當而已

你知道現在台灣有多少法律人因為他而可以顯的自己更尊貴嗎?

只因為他是不會念法律專業名詞的人.你就不肯賣他便當

這會不會太以徧概全了

我手上的便當就是幫外面那位先生買的

就事論事.一個只是想吃便當的鄉民他做錯了什麼嗎....」

我劈里啪拉的說完這些轉頭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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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歡迎某些了不起的法律人在來罵我這鄉民暴民的無知,不用人肉搜索我,因為我知道這等下等的事只有我們這些鄉民做的出來。而且我這種無知的思想表達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就被你們視為白癡說出來的是蠢話。

但我敢保證我篇便當文絕對是真的,也不會影響到台灣的國際形象,因為我不是聽說,我們許多法官的腦袋,相信某些律師也明白!!有些法律人自視的清高,很多實務工作者也清楚。

很多法律人也覺得我們比不上德國不是嗎??擁有落後法律知識的鄉民,更是下等人,只是一些螢幕「鍵」人。


如果我有不小心影響國家形象,那一定是我讓國際知道這個國家的某一群人多看不起自己國家!!多看不起這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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