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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調解庭上的抉擇


        記得在還沒做白玫瑰之前,我是一個補習班老師,或許換個方式說,我是個補習班的老闆。我在我的補習班裡跟我的好朋友研究教改的理念,我們想換個方式教育孩子、用我們深信的啟發教育。

        那時的我,工作壓力很大、但我很快樂。常常跟教改的朋友講一夜電話只為了一頁講義、常常拿著電話一起看日出只為了歡呼終於完成了一張立體解說圖

我們,希望帶給孩子不同的思考、而不是答案,我們希望如微軟教學之前的意義一樣,把最被覺得麻煩的學生,找出他們與人不同的特點,而不是給他們每個人一台電腦、全部教室都換成投影機教學,就叫做微軟學校的精神!!每個孩子都不該被放棄、他們只是缺少一個適合他們的耐心陪伴引導。並不一定是我們,但應該有人在不同的地方用一樣的概念不同的方法、努力堅持的做!!(這說來偏題了,但真的讓我很懷念,容我下次再補一篇文)

前年八月底九月,我誤闖了白玫瑰園,之後一陣堅持我變成了白蓮教教主,開始了我當花農兼暴民的歲月。我的補習班從我踏入白玫瑰裡就交給當時補習班的班主任管,學費他代收、我的課我上、開銷告訴我、全權由他處理我以為我給了一個年輕人一個機會(他只比我大一歲、還跟我同月同日生)、也給自己的夢想留下一個空間

慢慢的我發現為什麼學生一個一個走了,我以為是因為家長沒看見我;每個月倒貼的越來越慘,我以為是景氣不好;學生亂訂便當,他告訴我是便當店嫌少不送;學生講義沒有到,他說是因為書局沒開我一直傻傻的相信著他說的話,也只能催促著他

一直到某一天我在跑路權時,他打電話給我,說補習班被斷水斷電了!!我一陣傻,我問他為什麼??他告訴我水費電費沒繳,我趕緊匯錢讓他去繳。到補習班清算,我才知道,原來我的虧損不只是我的學生,而是他挪掉了。一個月的清算結果,我得到了我總共被侵佔—150!!帳面上看到的數字,不含我重複支出的,也不含我借他的、幫他借的。

        寫了自白,我答應他按月攤還。他說他在補習班做事讓我扣,我想他也要生活,扣了沒錢生活、面對我心裡也不好過、困在我的補習班只會讓他的生活更不好、更沒有機會翻身,我讓他走,讓他跟他女朋友去找別的機會。

        兩年了,我一毛錢也沒收到,他不是電話換了我不知道號碼、不然就是找到電話號碼他也不接電話,這件事就好像不存在一樣。朋友看不下去,要我提告,知道我生活拮据還幫我湊了律師費(當然我家律師也給了我同情價),說甚麼也該讓他知道甚麼叫負責任。

        開了三次偵查庭,他起訴了。業務侵占。在這三次偵查庭他的供詞中,我才想起來他還有跟我私下借了25萬,而我全忘了。只記得他挪用的公款、跟現在還在幫這位先生繳我之前幫他借的信貸70萬。

        今天是正式庭的第一庭,開庭前有一個調解庭。所以我們必須提早四十分鐘到。在地院前看到他、我刻意不看他,眼角撇見他胖了、看起來還是一副沒甚麼事的樣子,也不是調兒啷噹,就是一種好像很平常的樣子、就像他那時一臉憨厚的對我說他的難處。

        進了調解庭,調解人問我們有沒有調解的可能,他依然不發一語。調解人告訴他如果成立他可能被判的刑期,問他有沒有具體還款的方案??他說他就是還不出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經過調解人的"苦口婆心",他說他願意還我欠我的95萬,一個月還15000

我聽了整個眼睛睜大,他只願意還我欠的,那侵占的呢??還是從頭到尾他都不認為侵占遠遠比他欠我的問題來的大??我搖搖頭,否決了他的提議。最後調解人只能請他出去,開始跟我曉以大義

調解人告訴我,他去關對我也不見的好,他關了就還不了我一毛錢,不如放下、放了自己。我問調解人,95萬是他欠我我沒算在裡面的,他該負責的是他做錯事的部分!!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嗎??

調解人又再告訴我,監獄矯正系統我該知道,不會讓人改過、只會讓人從小惡變大惡(這句話在我面對那麼多受刑人身上,還真是老實,法務部應該頒給這個調解人"誠實獎,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我告訴調解人,如果我讓他進去關,就代表我甚麼錢都不要了,我只是希望他真的知道做錯事是該負責任的。

調解人又再度跟我"講道理",不過這個道理讓我差點打翻桌,以現行犯被先羈押起來。他說他剛調解的前幾庭是詐騙的,我們該問自己為什麼那麼容易被騙??追根究柢最大的問題都在自己。

還好我是"侵占",不是"性侵";還好我是還有機會工作賺錢的"中年人",不是老榮民的棺材本、菜錢被框已經快被休掉的家庭主婦。不然聽到這一段,我應該已經從法院跳下去了。如果信任一個人後果就是活該、如果給人機會就是給人"犯罪傷害你"的機會,那我們該拿甚麼在這人生中跟別人互動??告訴自己從頭就不該相信人性??不該相信人有道德??該在受傷後先自懲自己??再問是否該在法律上尋求一個責任??我以沉默代替回答。

調解人看了我一眼,跟我說,那就算調解不成了,兩位上法庭再說吧!!於是把那位先生請進來,再把調解不成的原因列印出來要我簽。

我看著那位先生,手上拿著筆、在簽名欄處我竟然卻步了。我腦中想的是這位先生上還有兩父母,他們應該比梁爸爸、徐媽媽老吧!!他之前跟我借錢說是因為要安置父母住的地方,如果他被關了,他的父母找不到兒子該怎麼辦??年邁的身體還要探監嗎??

他比我不過大一歲,進了監獄再出來鐵定老十歲,看他斯斯文文的,進去鐵定被欺負、也許還變成某些人的""!!在獄中真的能矯正他的觀念還是出來後變得更糟??出獄了以後跟社會也斷層了,他年邁的父母能給他好的家庭臍帶關係讓他可以再走入社會嗎??心理建設是否能在出獄後有良好的"更生人保護"讓他"不怨恨社會"而是"回歸正確的社會??

我下不了手,這次換我自己滾出調解庭去讓自己想一想。一接受調解代表我放棄了再對這案件刑事的聲訴權,150萬一個月15000,要100個月,8年多,他可能還一個月就不見了。最重要的是,他真的有得到教訓嗎??知道要改過嗎??還是我再創造下一個受害者??

我心裡好糾纏,我打電話問朋友、問律師,他們都覺得他應該付出代價,最少要先去籌一筆錢金保障我的權利,很多人都有能力還、只是不願意還、只是在掙扎、希望走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我逃離了兩次調解庭、要下筆心裡好難受,第一次覺得我的名字有那麼難寫、那麼難簽。他一臉的表情沒變、好像"兩手一攤就這樣"好像要被關的是我

最後我接受了調解,合併他欠我的,他只願意認175(正確數字應該是245),一個月15000,總共要還將近10(不知道我能不能活那麼久)我告訴他,我不是為了他、為了錢、我是為了他父母,不想他父母找不到兒子依靠,希望他珍惜這最後的機會。

調解人像鬆了一口氣,快速的換一張調解成功的筆錄、呈交法官。還不忘交代我等一下再法庭要幫那位先生求情說好話。

跟他走上法庭,法官依照程序走了一遍、被告原告當事人基本資料、檢察官念一遍起訴罪狀、問被告認不認罪法官一看到調解內容也嚇了一跳,她問了我,十年??我點點頭說是。

最後法官問我有沒有話要說??

我說:"我知道我接受了和解就是放棄了我在司法上最後對那位先生的權力,以後我將不得再聲請,但請法官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只希望他能改變、改過,珍惜這社會給他最後的機會。"

他以有期徒刑七個月得緩刑五年,結束了這場官司。

出了法院,起訴書、傳票都變成天上的紙飛機被雨水淋濕在法院的門口,我在法律面前放棄了對他的主張,以後他的好與壞我對他再也沒有任何的約束,債務問題也似一縷輕煙般不具任何意義。

我只希望這個教訓,能讓他知道,活著,是要用正確的態度,而不是不顧一切、沒有是非的只是想苟活….

今天,是很沉重的一天我知道朋友會罵我傻、罵我笨、罵我心軟、沒有原則但我相信梁爸爸會同意我原諒了那位先生...錢不是絕對重要,只要它能讓一個人改變

2 則留言:

  1. 希望他可以真正反省自己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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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不應該輕易同意和解的,這樣只會讓他繼續出來害人。在零與一之間,有許多選擇。你可以跟他要求你要的金額,就你實際損失。若要分期攤還,就找個保人,或是擔保品,限定在一定期間還清。相信你是個好人,但別讓你的好心傷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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