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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企業!!您看不見的成本耗損??

        『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1025在立法院以第一優先審理法案之姿,順利三讀通過。雖然有部份條文未被如人民所期待,但法案的通過,仍具有它極大的意義。

        首先,法案的通過,代表人民可以選擇自己要的政策。而另一個最大的突破,則是新舊法銜接空窗期的彌補,代表著所有人民的擔心,將不再因為性侵加害者的犯案年限,而必須承受不同的風險,一個危險的高再犯性侵累犯將不再因新舊法的問題,而面對到不同的處遇,這個社會也不會因對高再犯性侵累犯的無法可管,去再度承擔同樣的人所衍生出不同的性侵害受害者

        美國早期在做有關「獄後處遇刑滿後控管或是假釋出獄」的工作時,曾做過多項研究。他們發現,只要在落實治療跟有效的控管(例如社區監控)僅僅花一塊錢美金,就可以替整個國家賺回最少七塊錢美金的獲利。

        這樣的發現,跌破了許多人的眼鏡!!大多數人會問:「為什麼我們花那麼多納稅錢讓那些高風險再犯性侵累犯住的好、吃的好,還要治療他們!?花那麼多錢去啟動社區警政、社政、衛政系統,去監控一個性侵加害者!?

        「怎麼可能不是賠錢而是賺錢??」其實撥開這層層面紗,它無非只是一個簡單的成本概念問題。

        先想想,當一個性侵案件發生時,這社會要付出什麼??我們要先讓警察開始想辦法採證、找出嫌疑犯、釐出最有可能的犯人。接著檢察官接手,開始比對證據,決定是否起訴可能的嫌疑犯。之後法官上場,開始一審、二審、三審接著往上打。最後直到嫌疑犯的犯罪確定,才轉由監獄接手。

這中間,我們的警察要抓到才可以宣布破案,未抓到之前保護不了人民,這是第一個重大的成本。檢察官反覆比對證據,而案件早堆積如山,起訴書得小心謹慎的寫,稍有不慎,無法立即定罪,就可能變成嫌疑犯不斷上訴的理由,甚至基於證據不足加上無罪推定論,警方努力抓的嫌疑犯,在未上法庭前可能就被駁回,這是第二個成本。上了法院,法官反覆偵訊、法庭上交互詰問,一個審期大概是一年、開庭五到六次,甚至曾經一個案件歷時十年,法院無法審理其他更重大案件,被告跟受害者無法工作,這是第三個成本。中間如果被告沒有錢請律師,為了保護被告的權利,被告可以要求法庭公設義務辯護律師,又出現了第四個額外成本。進入監獄,不教而養,犯人刑滿出來又再一次循環,又再度從第一個成本循環。而這些所有的成本,都是你我這些納稅人、企業為了負起社會責任,努力工作、經營企業所繳交給國家的稅收。

以上這些只算整個案件中抓、偵、審、判、關的部分。可是我們卻少算了這些加害者,不能工作、維持生計讓其家人無法安心。一個家庭的生產力完全喪失。不只是加害者,還有加害者的家人。一起短則兩三年、長則十年都在整個偵、審、判中打轉。國家不只損失了生產力,更損失了國家原有可以做更多建設的經費。而一年這樣的案件有幾件??今年,據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今年半年度度已有6,568件通報量!!也就是,光今年上半年度,我們已經又多了有6,568個加害者、受害者及兩方家庭對這社會無法正常貢獻,還又花了社會的成本。

以民國92年以前的預算來看,我國政府每年因性侵害犯罪付出的警政成本為 3 8,231萬元、法務成本為 320 萬、司法成本為 243 萬元,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的成本有3 8,794 萬元;監獄方面的成本為 1,819 萬元、強制治療 的成本為 1,145 萬元、電子監控的成本為 2,172 萬元,因此性侵害加害人的總成本為 5,136 萬元;政府每性侵害被害人補助共3,343 萬元,全國一性侵害犯罪全部加總成本為4 7,270萬元。但這僅僅是民國92年前的預算,那時每年通報量是三千多件,直至去年開始,我們每年已突破上萬件,且每年以10%以上增加。那我們每年因性侵害案件所產生的國家成本,直至今日已是破十億了!!十億可以做多少事??它造福多少人??多少企業??

而這十億解決所有問題了嗎??!!這十億只是在所有性侵害案件發生過後基本收尾。它像是企業體每年沒有因為使用者的需求而做新的改變,再用強大的後台將產品客服盡量做到完整,看起來讓每個消費者的抱怨小一點。而不是將已不符市場需求的產品收回做調整或重新開發、封測、UAT、產品上線甚至各部門要彙整出風險控管,以讓這個產品不僅可以實質地降低企業對這項產品的人事承擔費用、且符合現今時空背景、將風險下降之最低、創造合乎使用者市場的領導產品,以回應大眾對企業的期待。

承上述,我國剛剛提出來龐大驚人的數據,並不是一個句點。它並沒有涵蓋到另一層伴隨而來的,除了司法體系上的問題與預算,我們承擔的還不只這些。還有在被內政部、衛生署及各縣市政府之下,對性侵受害者所支付的醫療給付及法律扶助費用、部門管理費用。更重要的是還有不能工作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加害者及加害者家屬。我們不只不斷的在各個層面耗損我們的費用,而且更在每個案件的產生,頓時失去了提升全國生產毛利最基本的市場上人力資源。因此,我們不單單不能往前跨、更在內耗!!

為了爭取更多的外匯存底,以讓我們國家可以穩定匯差,讓出口進口可以達到一個平衡,讓企業的產品更具國際競爭力,在市場上各國強敵環視時,能殺出一條血路。在每個產品開發時企業砸下重本,在代工市場上,我們一角兩角的在跟給單者及上游零件供應廠商之間拉鋸,我們精算每一塊錢,以讓每筆規劃都能達到最大的效益,企業汲汲瀯瀯,只為負起對所謂之企業社會責任。

同樣的,「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所提出並三讀通過的『白玫瑰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也是在為所有人把關政府每一塊錢,用在有性侵害相關案件之預算,調整目前預算之不夠健全之處。我們的努力,是在於,所有的錢應該拿來治本,而不是治標!!

我們加強治療、對性侵加害者做不同的處遇,就是為了不要讓悲劇重覆發生,一個案件的結束,應該是進入監所做教化,如果在監所未能完成,也該進入到適當的處所,進行強制治療。而從監所出來的更生人,在進入社區監控體制中不要再犯,這樣才不會不斷的重啟下一個成本的開始。也不會再度傷害目前已明顯不足的人力市場。政府的預算只要稍做調整,或者企業願意以經營企業的觀念,風險控管的蓋念,為政府把把脈。相信每一分辛苦掙來的納稅錢都可以花在刀口上,也可以讓這社會更加進步。

如果這個社會能更祥和,相信企業可以放心的在大夜班啟用女性員工,我們也能更放心我們的家人在每個大小企業體中努力貢獻心力,而不用為其安全有過多擔心。這樣的生產力,相信才是這社會對企業最好的回報,而這也才是這社會能穩穩往前前進的動力。

一個高危險性侵加害者,平均一個人揹上5條以上的性侵害案件、最多高達70件,而這些都不是一次性犯罪被抓的總受害人數,他們總是進進出出不斷再犯。而我們為什麼不能再他們被抓第一次時就專業評估、落實對其認知錯誤的治療,以避免悲劇不斷的重複。我們可以讓多少靈魂不致受傷,多少家庭可以安心投入就業市場??我們的生產力可以提升多少??我們還有機會再內耗嗎??

一個國家不能安穩,怎麼責怪企業出走??一個國家不能穩定就業人力,怎麼能苛責企業啟用外勞??如果可以,我們都希望能夠用語言共通的本國人,我們都希望這些就業的人能再回來消費各企業生產的產品。國人的所得不能提升,單靠外銷怎麼給企業最基本的保障??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正在攜手跟政府做這樣的監督,用一塊錢的預防賺回七塊錢的預算、用一塊錢的治療賺回超過七塊錢的國民生產力!!這條路很長,終點在前方,但要走的路卻萬分坎坷,我們集合了所有的專家、我們教導了所有人民,我們現在就等願意再給我們一股力量的企業加入,用企業更嚴謹的成本控管概念,幫忙政府、幫忙這人民、幫忙這社會,走向一條更理想的道路。

別讓看不見的成本耗損了我們的生產力、耗損了企業為國家做的努力,我們準備好了!!身為企業的您們!!願意跟我們一起加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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