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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馬總統,今天還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嗎?


       
        國慶日到了,這是一個國家的生日,也是中華民國最偉大的一個慶典,台北重要的各個指標都有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在飄揚,雖然不像小時候那樣處處都可看到國旗隨風飛舞的壯觀,卻也有一種溫暖。


可是馬總統,我們是一個國家嗎?

從中華民國到中華台北、從中華台北到中國台北,我們的國名在各種場合被一直改,只要有人有意見我們就乖乖改!除了偶而會跟主辦單位抗議幾聲外,我們都默默順從。我知道有些人會說,國際情勢就是這樣,如果想露出,就要有不得不得讓步。

可是有沒有人問過住在這塊叫「台灣」、從小被教育努力承認自己國名叫「中華民國」的「台灣人」,想不想這樣委屈的不斷的改名遷就?是否同意看到代表國家的姓名牌一天被改三次?隨便人家怎麼叫?

幾十年前從海的那一邊突然跑過來一個國民黨、沒有問過這塊土地上的人、直接還跳級為政府,然後要我們全部都叫「中華民國人民」、要「效忠中華民國」、要消滅萬惡的中國共產黨。從小在課本上不斷地教我們要保密防諜、反攻大陸、解救大陸同胞...那麼蠻橫的要我們全盤接受,怎麼現在最先妥協共產黨的也是這個叫「國民黨」的政府?

當南韓那個以前從來沒正眼看過的國家都可以直接把我們台灣人的居留證改為「中國台灣」,這樣完全不把「中華民國」當一個獨立自主國家的劣等行為出現時,我們的外交部只會抗議卻拿不出一點實質辦法,見抗議不成也就兩手一攤、讓全台灣到韓國的人、都被迫接受這樣的新身份—「中國台灣」的國民。我們還能對這個政府的外交部期待什麼?

對菲律賓追殺台灣漁民沒力、對越南佔領南沙群島沒法、對南朝鮮改國名沒轍!外交部竟然還有最新力作叫「呼籲敘利亞交出核武」!請問外交部是用中華民國、中華台北、還是中國台灣?哪個身份去叫人家交出核武?一個連領土都守不住、連國名都搞不清楚、連內政都亂七八糟的國家,敘力亞內戰,到底關、你、屁、事!

而至於我們偉大的馬總統,選前支票全跳票也就算了!誰叫我們選了他!但上任後對外簽各種約都不用問人民的,這個國家好像就他一個小圈圈決定就好!

2009年馬總統自己高高興興地去簽了兩公約、要打造「世界級的人權」環境,接著可以不用經過公民同意、不用修改法律,就直接要法務部擬定執行了。請問這中間有取得最大公約數公民的認同嗎?有評估現在台灣是否適合廢除死刑嗎?有全面檢討並改善現在的司法環境嗎?答案是都沒有!結果現在一天到晚只要有重大案件廢死跟反廢死就開啓全面戰爭。

國家給了加害者「國際級的人權」!給受害者跟受害者遺族呢?我們給了他們什麼?對!就算把加害者殺了也不能讓受害者家庭回復到未受害前的狀態!但怎麼可以在沒有還沒有規劃出更好善待受害者遺族的方式時,就貿然地要受害者接受殺人不用償命、這種「國際級的正義」?又怎麼教育別人「殺人不會償命」但會有「更大的代價要付」這件事情?

是,許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但他們可以終身監禁,我們有嗎?他們可以一關三千多年死都出不來,我們有嗎?他門的終生監禁是不可以特赦永久跟社會隔離的,我們有嗎?他們認定的病人是要徹底治療直到他們可以回歸社會的,我們有嗎?他們在監禁期間有讓加害者懺悔並對受害者遺族做到回復式正義,我們有嗎?

我們什麼都沒有!卻因為馬總統您老大去簽了一個兩公約就要全民認同並買單!這對受害者、受害者遺族公平嗎?當80%的人都反對,卻要去遵守20%認同的一個規則,我們還是個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國家嗎?

而就因為馬總統您把簽兩公約當偉大的政績,並宣布為國家重要政策,因此司法人員全都往您那邊靠攏,該判死刑的用各種理由不敢判,美其名是怕誤判、怕判決不公、怕解釋法條不夠周延,在法庭上為重大犯人來上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辯,不管過程在美,結論就是大家一起幫這犯人找罪不該死的各種理由!

而令我們更不解的是,為什麼連執行之前判的死刑犯都不能執行?法律不能「遡及既往」這不是法律人教我們、並要我們牢牢記住不要當理盲的基本概念嗎?為什麼連我們要求執行馬總統簽兩公約以前的死刑犯都要被人權團體大罵一頓?一下要執行死刑一下不執行,您的中心思想是什麼?馬總統民調低時殺幾個讓大家去吵,以模糊大家對您內政處理不當的注意力。這種政策搖擺不定的做法,到底把這個國家的法律當什麼?

馬總統您有沒有進監獄看過那些極刑犯?他們天天因為您搖擺不定的政策跟著心理折磨,每天都在要死不死之間受煎熬,每天都在期待特赦幫他們離開牢獄生活,每天在等人權律師來幫他們提出更多更多浪費司法資源的更審。如果您說您這樣做是為了讓那些罪大惡極的人更痛苦、是幫受害者出一口氣,那我們謝謝您,您真的做到了!您讓他們惶恐不安、沒時間好好思考自己到底做錯什麼、沒心情為自己做錯的事好好懺悔、每天吃飽等待著人權律師為他們的大駕光臨、每天幻想自己從死刑到無期、再到有期出去還可以大幹一票!

但如果這是您所謂的的死刑犯的人權,您敢不敢把監獄極刑犯的報告拿給您簽署的兩公約委員會看?您敢不敢將極刑犯寫給您「只求一死」的信給聯合國看?您認為當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看完這些這些數據,還會在人權報告上將您引以為傲的「簽署兩公約」列為世界排名?讓極刑犯無所適從的死刑執行態度,這就是您所謂的「國際級人權」?您以為極刑犯求一死的信是因為有悔意嗎?是連他們都受不了您搖擺的態度的煎熬了!

您總是以救出蘇建和等人為榮、以江國慶案作為廢死的理由,那您有沒有回頭看看葉小妹妹、被殺員警林安順、因毒品被虐殺王童...等這些案子的家人?他們的感受是什麼?他們也讓您以他們為榮嗎?還是他們以您簽署的兩公約為榮?

蘇健和、江國慶這些案子會有這種狀況主要是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法治觀念不夠正確、司法判案蒐證不夠嚴謹,這到底跟廢除死刑有何關係?怕誤殺、怕冤獄,該改革內省的是司法體制而不是要不要廢除死刑這件事!這種狀況跟吃飯噎到,到底是要下次吃飯小心還是乾脆不要吃飯一樣的道理!難不成您喝水嗆到會選擇不喝水?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們就得好好反省問題是不是出在我們的腦袋了!亦或是您認為我們現在的司法環境、司法人員的素質跟觀念與二十年前並無任何進步?那這種真相真的太恐怖了!

死刑從刑法中拿掉了嗎?什麼叫「存而不用」?什麼樣國家的法律可以這樣的選擇?死刑還在刑法中存在,它就該被正確的使用跟執行,不是濫用或不用!如果某個人可以擅自選擇哪條法該「存而該用」、哪條法該「存而不用」,那我們為什麼要遵守這個法律?

一個為了政績、沒經過大多數公民共識、沒有完整配套措施而簽署的條約,讓整個國家不斷因為這樣的問題而紛擾不休,80%不贊同的公民被另一群人罵野蠻、罵殘忍、罵不懂法、罵沒水準!馬總統,當您的國民好累啊!為什麼您當初競選時說得「準備好了」,卻讓我們覺得您沒有一件事情「準備好了」,只「準備好了」要整我們了呢?

再者,兩公約是一個國際法並不是國內法,就算我們認同第二條的「效力不低於國內法」,但第四條和第七條規定的「全面性」,行政、立法、司法、預算到位嗎?第八條規定要在實行後兩年內增訂或修改所有跟兩公約有抵觸的法條修完了嗎?又是否有確定兩公約優於憲法了嗎?這些都沒有、連國內化都沒有,為什麼在判決上一直講一直講?為什麼要抱著這個神主牌去成為所有「不判死」的理由?

如果一個為大多數公民所不認同的國際法就可以決定我們要遵守的法律,如果這個國家的走向不是全民大多數人的共識與意志,那我們還是一個民主國家嗎?馬總統,您要不要直接把台灣交給聯合國共管算了?

而最令人為之氣結的是,當馬總統您為了政績,強迫全民接受這個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沒有準備好的「兩公約」,而造成所有爭吵時,聯合國早在2009年您所簽署的下一個月份,覆函無法接受您所簽署的「兩公約批准書」,因為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因為他們不承認我們是一個國家,而您還死抱著那無效的兩公約批准書不放!我們的國格到底在哪裡?

如果世界大多數人不承認我們,為什麼馬總統您不是帶我們更有志氣的穩住我們的國格?卻是放棄所有堅持只為巴上別人?從聯合國不接受的「兩公約批准書」到「92共識一中原則」、直至近日任性堅持要簽甚至要立院包裹式通過對中國門戶大開「服貿協議」;從馬總統到馬主席、到現在的馬先生,您還是總統嗎?我們還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馬總統,今天就是國慶日了,這是一個國家的生日,我好想對我的國家大喊「祝你生日快樂」!但,在一次又一次跟國際各國、跟中國的妥協中,我們還是一個國家嗎?我們還有資格擁有過「中華民國國慶日」的權利嗎?如果有,這會是倒數第幾次?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在您口中,原來我沒有資格說我在做公益

        今晚,是痛苦的一晚。

我背著夥伴偷偷吃兩次心臟病藥、忍住快不能呼吸的痛苦不去急診,因為我不想軟弱,更不想幹部們因為我而激動。

只是為了要拿回一筆六月至今未完成的合約協會付出去的錢,秘書長去執行,卻被兩小時的電話狠狠修理,而我也變成目標。

「你們協會怎麼會沒有錢??你們理事長每天穿的光鮮亮麗還吃大餐…」對方公司的大股東—一位法律訴訟代理人這樣說。

我不懂,明明是對方沒有把合約履行完成,本來就該把協會付出去的錢還給協會,為什麼我要變標靶??

說我光鮮亮麗,我該高興嗎??這樣被人家說??

我喜歡白色,從以前的衣服就大多以白色居多,做了白玫瑰以後,為了加強別人的印象,我是多添了七八件白色的洋裝,因為開會要用、因為有場合要用、因為我是代表白玫瑰、因為白玫瑰不需要同情、要的是尊重。所以我會讓我自己看起來乾乾淨淨,我會穿的正式,尊重別人、尊重自己、也尊重每一個場合。

有沒有人要去翻翻我的衣櫃、查查我的網路購物明細??為了省錢我會在冬天買夏天的衣服、在夏天去撈冬天的毛衣,只為了499元的衣服打折變250、搭衣服的圍巾一條100,我不知道我連穿「東京著衣」的衣服都叫「很有錢」!!

以前我覺得衣服一分錢一分貨,要買限量品以免撞衫尷尬。現在我能省多少是多少,衣服穿出去不會對別人太隨便就好,一件毛衣換三條圍巾就算三套,一套洋裝最好還多送皮帶省的麻煩…這就是我現在衣櫃的樣子。

為什麼我要小心維持身材不要變胖??不是因為想要漂亮,是因為胖了以前買的衣服就會穿不下、要再重買又要再花一筆錢。我想要把每一分錢省下來用在協會的差旅開銷,我還想為白玫瑰多做些什麼!!

快40了!!我何不想放鬆自己愛吃什麼吃什麼??反正中年了體重也不好控制,不要再強迫自己餓肚子,每天站在體重機上秤肥肉,又要再節食幾天回到原來體態,把自己努力塞進衣服裡又不能太難看??但十年前買的衣服我現在買不起,但用在正式場合超好用。

而我這樣原來就叫光鮮亮麗??

對!!我會跟朋友家人去吃飯,朋友會帶我去好吃的餐廳輕鬆一下、家人會好心的讓我吃的好補補我的身體,而這樣就叫吃大餐??所以我應該以後乖乖吃泡麵、記的學會煮稀飯配醬瓜,不要跟朋友聚餐、拒絕家人好意,才叫有資格、是真的很認真很清寒的在做公益??

有沒有人知道我一天大概只吃一餐,一個便當就可以擋一天??我不會貼出來,因為我的版面就是希望大家快樂一點,我只想把我開心的事告訴大家。所以我不會哭窮、不會假裝、不會告訴大家我多累多忙多無力!!

這位法律訴訟代理人,您知不知道我不坐高鐵??因為坐客運一趟的價位是高鐵的1/3,所以我寧可花睡覺的時間坐車奔波也不願搭高鐵。最近搭的一次高鐵還是我的好朋友好意、幫我買票送我去坐車??

做白玫瑰已經花掉我所有積蓄、連家人都幫忙我負擔了,是不是我要去借高利貸拿給您看,才能證明我真的已經付出所有我能付出的、一點都不剩了??

您說我們是做弱勢關懷的,所以我該吞下您的無理??您對合約的失信??您對我為這社會努力付出心意的抹煞??任您說的再傷人都不能有脾氣,以免失了協會的名譽、我們是公益團體的形象??

您左拐又繞、東噹西刺的說話,句句像針,扎得人的心密密麻麻、疼痛不已!!您明褒暗貶、「協會是關懷弱勢的團體也要關懷您們」這帽子扣的人喘不過氣!!您可知這筆款項,是六月我拿我的生活費替協會墊的,只因為相信 貴公司說的—
可以完成我們的交付的工作。

        我不知道我要過什麼樣的日子才能讓您知道我撐協會撐的很辛苦??我不知道我要穿什麼樣子才能讓您不會覺得我光鮮亮麗很有錢??我付出了我的全部、包含健康,可是您卻可以以一句話讓我覺得深深被傷害??

        原來,我沒有資格做公益!!原來,我不會做公益!!原來,做公益是可以隨便讓人家拿話污辱的!!原來,做公益是要衣衫襤褸、三餐不繼才叫用心!!原來,做公益就是閉緊嘴巴猛搖尾巴忍受所有一切,才叫公益!!


        我不會做了!!換您,這位法律訴訟代理人、科技公司大股東,您來教我,什麼才是真正付出所有做公益!!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聲明稿】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主要以避免性侵害案件發生之事前預防及教育、及性侵害案件發生後,弱勢受害者之關懷、轉介醫療和心理輔導,及針對性侵害案件加害者之獄中評估治療及獄後處遇之相關修法。

並教育民眾強化犯罪預防及預防犯罪之意識,且共同為保障孩童安全成長權益努力,並維護弱勢家庭生活權益,進而推動修復家庭臍帶關係之落實。

本會落實福利、實踐公益,永不懈怠。

        這是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走過修法路後新修的協會宗旨。

        第四年開始了,從三年前925帶著大家上街走「白玫瑰運動」,我們已經手牽著手走過辛苦又艱難的修法三年了。

        三年前的925,我們都是第一次上街頭吧!!從沒想過在電視中上街表達訴求的場景,有一天,主角會變成我們自己;有一天,會有一群人叫我們「白蓮教暴民」,而我也變成「教主」。

925那一晚,我們高舉著白玫瑰,穿著黑色上衣哀悼那跟民心背離的司法判決、打開手上微亮的手電筒試圖照亮那黑暗不明的司法正義。

我們用燈光照亮凱道上的白玫瑰,為彼此互相烙下白玫瑰的印記。

那一晚,我們唱著「奉獻」,用歌聲迎接穿著純白上衣的小天使、用歌聲發誓我們要花一輩子守護的決心。用最柔和的愛為彼此許下約定,約定這一路保護孩子的路上,我們永遠不會放手。

我們喊出修法,有人說我們好高騖遠、不切實際,人民怎麼可能完成修法??有人說我們是瘋子、說我們是傻瓜!!連背地裡笑我們都懶了,直接正大光明的說著我們在癡人說夢、在理盲造法。

但我們這群又瘋又傻的人,找到了一群跟我們一樣又瘋又傻的專家,一起走過了那眼淚比笑容多的日子、挫折比前進還困難的路。我們這群瘋子加傻瓜,終於修出了可以保護更多人、依凱道上「白玫瑰之約」的法。

立院三讀時,我們跳躍著擁抱、不枉被笑的欣喜,我們終於不負、不負我們那三次上凱道的努力、不負我們互相不放棄的緊握、不負我們相互扶持揮汗的日子、不負我們大聲說出訴求的堅持!!

謝謝大家沒有放棄白玫瑰、沒有放棄我、沒有放棄我們一起的理念。

修法過後,我們由檯面上爭取轉入檯面下的落實,我們沒有放棄、我們還在努力,小心維護我們修過的法的落實,只希望,能夠做的更多、哪怕只是多那麼一點點、一點點都好!!

現在協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進來實體運作,我肩上的重擔也多了人可以分擔,白玫瑰看似無聲,實際上卻有越來越多的責任要負、越來越多的事情想做。

我們依然是又瘋又傻的一群人,一群打死也不會退的一群人。我很高興我是那一群人中的其中之一,我很榮幸我也是那些不放棄的手的其中一雙,我們還能做、也還在做、還要做。

第四年的開始,我們的面向更廣了,許多的落實工作還要做、許多的關懷不會停、許多的事情還想管、許多的孩子更想擁抱。

如今的白玫瑰修法還要繼續,我們會更落實我們修法的施行細責、監督我們修法的實際成效。我們不會修過就好、我們要讓它更好、更好。

因此,我還是會帶著專家群一起努力,在修法上、在預防犯罪、在防止受害、在修復家庭臍帶關係上更用力,永遠不會停。

而在各式活動、弱勢機構協助長期認養、緊急救助…等,將由本協會秘書長洪嘉楓洪秘書長與協會周鈺青周理事全權處理。感謝他們願意花更多的時間,依白玫瑰的精神,為這社會付出更多、擁抱住更多的弱勢、讓協會真正落實「社會關懷」的「社會責任」。以後大家都可以找他們、跟他們討論。

從「法案不過、玫瑰永」到「三年啟程、百年玫瑰」。謝謝大家,我們寫了歷史,也完成了一部份的歷史。接下來的歷史,我們還要繼續。

用最溫柔的方式不是因為我們無力,是要對照出有權者的無心;用最平和的方式不是因為我們怕事,是要映照出主權者的蠻橫。未來,我們也會用一路走來的方式,一直在公民議題上努力。不衝撞不是因為我們怕,而是我們準備好了跟另一種聲音不卑不亢的溝通、我們立定了要跟不在乎的聲音持續不停止的對抗。

我們腰軟是來自於謙卑,謙卑不是對執政者,而是對公民發聲最崇敬的尊敬。我們不會讓公民的聲音被分化、被模糊焦點、被冠上那莫須有的罪名。

我們要讓公民大聲的說,我們努力的做;我們要公民放心的訴求,我們堅持不放棄的努力。我們要讓公民更好、我們要保護公民最純靜的聲音、我們要保護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我們要保護我們最愛的人民、這土地上最偉大的人民。

三年前我們一起牽手修過「白玫瑰法案」,三年後我們也要每一次、每一次牽手發出公民的聲音、落實人民的訴求,我們永遠一起,好嗎??

最後,謝謝大家從不曾放棄白玫瑰、謝謝大家幫助白玫瑰,未來的路也許眼淚依然比笑容多,但,我們一定要牽手,在一起,永遠,在一起…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 梁毓芳Eva Liang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約好了,下次我們一起陪警眷上凱道

        大家可能不知道本來0831也就是上個禮拜六,凱道有一場活動,一場警眷為自己父親、丈夫挺身而出的活動。宣傳並不大,記者會也沒太多的迴響,她們只是一群努力的人、一群特定的族群。

        或許有人會問我,這樣的族群跟我有什麼關係??尤其在最近這幾次的抗爭事件後,許多警察被描繪成會組礙自由的人、會狠心把人群往外架的人、會阻止訴求的人、會把人惡意帶入警局拘留的人。

        但大家知不知道,很多抗爭活動超過時間變成違法時,是警局努力幫忙協調的??有些活動警察在盯囑的是某一些不太正常、根本不了解活動主軸的職業抗議者,以防脫序的行為讓活動變調??對於理念真正理性訴求的人,警察必需有保護他們安全的責任??這些被保護的人出了事,警察是會被懲戒警告的??

        這就是大家在徹夜抗議,而警察也必須在旁邊陪伴站崗的原因。不是要逮補誰!!而是怕誰出了事!!讓活動變成了暴動場景佔據了活動主軸!!他們比誰更害怕活動模糊了焦點,他們要揹黑鍋記點!!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是多餘的,那我們也一起上街,告訴警政署這項吃力的勤務可以從基層警察工作中剔除,因為我們並、不、需、要!!我們要自由的抗議!!不被拘束的抗議!!我們一起對警政署呼喊,別讓基層員警當夾心餅乾!!

        在某次活動中,我看見這個活動的主辦人的版面上,有許多警眷在說:「爸爸被調去支援,已經幾天沒回家了,身體不知道撐不撐的住??」、「老公執勤好幾天了,下了崗要隨時待命,已經快掛了。」、「孩子已經好幾天沒看到爸爸了,一直問我爸爸去哪裡了??為什麼不回家??」

        然後在沒有人關心的照片檔案裡,一堆累到睡倒在圍牆邊地上的警察,他們找到了自己的家人,版面上的心酸,感染到我。

        警眷擔心家裡的支柱倒了要去跟活動主辦人協調,可不可以讓彼此喘口氣??或者移個比較不會讓大家太為難的陣地??主辦單位某些人回:「妳叫警察把我們都抬走活動就解散了啊!!」

        聽到了這樣的轉述,我突然在那一秒鐘我後悔我曾經守護過這些人,他們可以繼續抗爭,我一樣會守護會幫忙協調警方;他們可以同理警眷的無奈感受,不得不的結束活動,我也會拍拍拍手謝謝他們的努力。但,他們怎麼可以希望讓警察揹負罪名,讓自己更壯烈的離場??

        因此,警察在很多情況中變成魔鬼、變成集權、變成防礙、變成狗…路邊臨檢會被告、被拍上網路有人群公幹!!但我想問,警察如果真那麼壞,我們到底要這些警察幹嘛??他們領的可是我們的納稅錢是公帑,或者下次警眷們上街為警察請命,我們也一起上街要求除廢除警察好了,反正他們上街人不多,凱道夠寬廣,應該不會太擠,搞不好我們人還比他們多。

        還記的以前在街邊坐在我們隔壁一起吃魯肉飯的警察北北嗎??還記的跟我們排隊一起當買全局便當的警察大叔嗎?? 還記的半夜三更跟我一樣在便利商店覓食補充體力結帳時還相視而笑的警察同學嗎??

        這些曾幾何時都看不到了,因為,他們會被質疑在執勤時打混摸魚。那,他們吃什麼呢??他們有體力嗎??

        我們越來越高喊人權,可是警察的那個人權呢??在哪裡??

        年輕時有一次學長帶我去旗津夜遊,半夜被警察臨檢,警察欄下我們這兩台摩托車,晃了晃大家的身份證,對我說:「妹妹,妳認識他們嗎??妳那麼晚跟這些人出來,好嗎??」然後轉頭看我學長說:「我記得你們了,如果她出事,我會知道是你們!!」

        那時,我恨死這些警察了,好不容易溜出來的夜遊被掃了興,還被警察訓話一頓。可是現在想來,我多感激他們,因為他們的存在,也許有一些迷糊的小女生,可能在被居心不良的人帶到海邊時,那些居心不良的男生也會有點警訊。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現在呢??大概有人會PO上網,說警察干擾了大家的人權,不過就是未成年騎摩拖車夜遊罷了,還很兇的訓話加恐嚇!!把人當「壞人」看,未犯罪就先貼標籤。

        推法案時,我上過三次街,保護我的是警察,幫我推開不該接近活動的頭痛人士是警察,幫我協調路權的是警察,幫我協調交通的是警察,幫我保護媽媽跟小孩們有安全通道離開到捷運的是警察…活動時間到結束,跟我一起等收垃圾的是警察,目送我跟志工安全離開的是警察,最後大家還一個大合照謝謝幫忙並補抓到他們不願留下來的辛苦身影。

        進到立院協調法案中「社區密集監控」次數時,我們要求提高探訪次數,警政署攤開幾十條基層員警每天要做的勤務,問我還可以塞在哪個時間??我突然覺得好悲哀,警察應該要保護的是這個社會,但我們的警察要找人找貓找狗、協調吵架糾紛酒醉鬧事、店家巡邏簽名趕不速之客、家庭吵架不合去警局互相拍桌…我驚覺,社會安全這件事根本無法插入,我們拿大砲在打小鳥,當豺狼虎豹進來時,有時間趕嗎??警察真的成了保母,包山包海的保母,保個人、保店家、保道路、保雞毛蒜皮、保細菌毛渣,那大事呢??要嗎超勤!!要嗎放棄!!這是大家想要的警察的樣子嗎??我不知道??但我希望的更多!!

        我有一個表哥是鎮暴警察,有一次因為有人找我問南部飆車問題那麼嚴重怎麼抓??於是我跑去問他。他無奈的告訴我,就用口袋方式把他們趕到別的縣市。我驚嚇的問,為什麼不都抓起來??他說他也很想啊!!大家誰不想??警察真的很討厭飆車族!!可是追到有人受傷或出車禍死亡時,第一個被檢驗的是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家屬拍的是警察的桌子!!飆車族合理包圍的叫警局!!被吊起來懲處的叫警察!!怎麼抓??誰敢??

        於是警方就像飆車族的玩具,陪他們在縣市邊界跑來跑去,飆車族大聲咆哮而警方還得小心他們安全,好可悲的情景。

        在某一個瞬間,我突然快倒向極權國家,至少大部份守法的人還有點武器可以對抗壞人,最少我們的警察不是像掛了鈴鐺的貓。

        飆車族可以用生命玩警察、法律系教授可以用法條玩警察、想成名的可以用手段玩警察、施政笨蛋可以用權利玩警察,警察還真是全台灣最好被玩的職業。但我們小市民的治安呢??

        我其實不否認某些警察是爛的,他們的腦跟某個時代法官的腦有時差不多,他們有非常自以為了不起的極權思想,他們比流氓還暴力,他們辦案比遠古時代還落後混亂,他們遇到抗議的人就想抓…但!!他們只在少數,但卻被罵大多數!!

        在一次活動中,有一個警察被某些人拖進去打,他高喊:「別打了,我也是為了生活,我也是奉命行事。」

        最後,今天我早上七點起床工作到現在,算算我工作已經16個小時了,我腦袋已經不太清楚,太細的公事已經無法處理,身體跟心理都覺得極度疲憊。而警察一天的工作時間跟我也差不多,我實在很難想像,如果現在有一個強盜在行搶,他們有體力去追??有腦力去做最好的分析處理嗎??我很懷疑!!每個基層員警都被充份運用毫無空隙,但這,是我們大家想要的嗎??當好不容易培養出一個警察,正常時間腦袋不清,過勞的時候折損戰力,這真是對這社會最好的嗎??我過勞了,我不知道!!


        但,不管我們選擇的是哪一種,約好了,下次當這些警眷上街時,我們也一起好嗎??不管支持或廢除,給他們一點聲音,一個方向好嗎??我們一起,一起,再一起,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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