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同志遊行,掀起了刑法227廢除與否的大論戰,這樣的爭論,讓許多人捲入這場戰爭中,同志當然已經被翻攪了好幾回,張鳳書的生氣回應,也惹了一堆法律人譏諷說藝人還是好好演戲,回家多唸點書。我真不知道什麼時代了,還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嗎?還把藝人當下三流的職業嗎?
先插個題,我真的很討厭法律人叫人家回去多唸點書!如果知識是讓一個人變得傲慢,那教育真的非常失敗!如果知識不是讓人去耐心回答別人的問題,那真的是不如不要念!如果知識不是在解決大家的事,那請把我們交的稅金補助你們教育的款項還給我們!最好這些叫人家回去多唸點書的法律人,請丟掉悠遊卡不要用工程師寫的程式、不要問醫生有關疾病的問題、不要去店裡買東西、不要吃路邊攤人家煮的麵!回去多唸點書,自己做!
回原題,刑法227的問題紛擾至今,只見同志不停被圍剿,不停地撇清不是他們的主軸,為什麼婦女團體無聲這麼久,在前幾天才有稍稍表態?是婦團失去了敏感度嗎?還是婦團最近都很忙?
熱騰騰的聲明稿,同志已經被罵到快沒人罵了
一樣很燒的聲明稿
我不知道還有沒有團體願意出來說明,我希望能像當初他們結合討論一樣
也結合一一跟人民講述他們的思考與做法
真正的答案是,這個議題早就由來已久,甚至於早有默契,只是同運遊行中被喊了出來,同志出來背黑鍋順便試水溫,以下幫大家整理一些資料,讓大家可以很快上手。整篇文我都會盡量已照片呈現,讓大家別消化得那麼累。
要講述這個議題前要跟大家回顧一下當時跟現在的背景。一切要回到大家一起上的「白玫瑰運動」之後造成的結果開始被挑戰,不說很多人不知道,「白玫瑰運動」不只後面大家完成了修法,在實務判決中最高法院也有兩個決議文。
1、七歲以下不談意願問題,也就是七歲以下的小朋友,不管他同不同意,都當作不同意,都是最重的刑法222的加重強制性交,所以不管他點頭搖頭、很高興不高興、會不會痛有沒有受傷,都是最強度的性侵案件。
2、十四歲以下不談意願問題,都先從違反意願為基礎,都是刑法221或227,依強度不同來選擇法條,但不管是用哪一條,當事人都是被性侵的,不管他們同不同意,這是保護性的政策。我想這條一定推得很不好,明顯很多法律人都不知道,在實務判決沒到最高法院,也會出現在一些判決上沒有那麼整齊,爭論比較多。
以上兩條決議文,請要我們多看書的法律人致電到司法院問清楚,到底是誰沒看書?誰說錯?我版面公開,歡迎大家指正。
接下來,我們開始看議題開始的新聞照片,起源於2011年開始,當人民正在上街時,檯面下許多有力人士已經開始動作頻頻。
2011年6月,司法院從925白玫瑰運動後,七歲以下不談意願問題定案
14歲以下是下一個討論的議題
其他的婦團也在同月開過會並發表相關聲明,也邀請大家參加座談
但人民真的很忙也沒空去聽,於是這個議題就默默的成立了,在我們都不知道的時候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同志團體」首度露面
我不得不說,同志同體是一個很辛苦、很希望被關注認同的團體,所以能被受邀採納他們的想法,他們一定很開心。
2011年9月,由賴芳玉律師發表,婦女團體已經督促要修改227兩小無猜條款
2011年11月,司法院對於14歲以下大概有共識,於是婦女新知及婦女權益當相關團體
覺得修法太過於快速而怕有瑕痴,已開始著手討論
同年一樣2011年11月,婦女新知及婦女權益擴大對人民的論述,邀請大家到場聽
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因為我也沒有收到邀請函
到這裡為止,白玫瑰都沒有收到相關的邀請跟與談,婦團不斷的討論是否研議、直至確定為這幾年的主要研討議題,白玫瑰,完、全、不、知、道!所以當然,很多人民也就不知道了!因為白玫瑰就是人民!
其實這個狀況並不意外,因為這個議題要提出來修法起因就是司法院回應人民的聲音、跟最高法院做成的決議案,對於相關團體覺得「太過倉促」,覺得暴民可能會把司法攪壞攪亂、怕修法不周造成許多問題,所以在很多的報告中都說到:「自從去年人民運動開始(白玫瑰常被直接忽略),司法院過度回應、快速修法恐造成.....」等,我們是被檢討的,不被受邀也叫正常,不然把人叫去批總有點不太人道,雖然我多麼希望當初不人道一點,以免現在我落了好幾拍。
只有團體在說,立委不知道嗎?
尤美女委員與這些倡議團體的關係,尤美女委員也是在一場婦團的記者會後
當上了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在102年開了公聽會並做成了決議
對不起,我打臉了,哪些團體是綠的、哪些是藍的,很多人都清楚
但相對藍營跟藍營的團體沒有一點表示,真的覺得很失望
所以簡單的說,回推回去,102年幾乎是所有的公部門、藍綠兩黨、婦團及兒盟都有這個議題的研究跟論述了,甚至於心中都已經有了答案。
而這其中,唯一不知道議題已經如此確定並火熱的,只有人民。刑法227的廢除跟修正,已經在路上跑了,而且跑了很遠很遠。
103年度,已經多方研討成熟,這個議題在行政院的報告中出現
我抓出受害年紀數據,供大家參考
會發現12-18歲是最多的,這也是兩小無猜要除罪化的立基點
勵馨是研討會的主辦單位,也有申請政府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的預算,有沒有用於此議題我就不知了
這一場次的研討會是我唯一受邀參加的一次,這次的與談人都是有名人物
我比較訝異的是,原來在去年前年都有舉辦婦團的圓桌會議,且已經有共識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在狀況外,之前沒參與
所以現場只有我一個人是持反對意見
把資料整理到這裡,大家還要再罵同志嗎?也許在227他們訴求的互相探索無罪中,他們深有所感,但那也是一時感觸,真正整個運作到現在,同運只出現在一次當中,當然婦團中也有同志,消息互相交流是正常,可是,這根本不是同運的主軸!我們應該的是面對問題、面對現在的狀況、面對大部分團體現有的共識,而不是一直罵同志團體!或者我們也該感謝同志團體,如果不是他們不夠專業、不會玩法律文字、不會修改說法,也許這個議題出現時,我們早已束手無策!
這份粗率不夠完善的整理,我想我已經將團體跟人都得罪光了!以後大概沒有人想要找我合作了!但沒關係!我還有大家!我本來就是人民!我不需要討好誰或害怕誰!我只是人民的解說員罷了!
我這篇不是要打臉誰,如果有人覺得臉腫腫的,那不是因為我反對你,而是因為你對人民不夠誠實、不夠坦白!
我這篇不是要打臉誰,如果有人覺得臉腫腫的,那不是因為我反對你,而是因為你對人民不夠誠實、不夠坦白!
至於我到底贊成還是反對,我想我是反對的,為什麼?容我下篇補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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