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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誰不要的286—有關反虐兒運動


        反虐兒成立了新的協會,很成功的修了刑法286條及兒少法54-1條。很棒、很偉大、很了不起,這條路我走過,真的很辛苦。沒有絕對的毅力跟決心,是做不到的。

        常常在看到該協會做接個案、受訪,我覺得很踏實,白玫瑰幫過,縱使那一點都不是他們想要的,但我很榮幸我們以路人甲的方式走過一段。王童案我還不時會去查查新聞看有沒有最新發展。我,一直持續關注著這個案件的發展。

        我常常收到該協會所開活動的邀請,我沒點參加,因為我這好大的帽子跟我那多餘的擔心,還有我承諾過絕不干涉該協會的任何會務。但慢慢的,有聲音問我,為什麼她們有這麼多的活動??難道訴求有改變嗎??他們的訴求應該沒改,只是關心面向變廣了!!我只能這樣回答每個問我的人,因為連我也有問號。

        活動有跟王童案有關的、有跟死刑存廢有關的,我其實也跟著糊塗了。

        二審判決跟一審不相同後,又開了一個活動,這次活動起來了,短短幾天已是十幾萬大軍了,打開電視也不斷會有新聞提醒我連署版面的最新連署數字,還有姑姑上過一個又一個節目的泣訴。司法院前的活動更是這一年少數非經濟問題卻可以讓那麼多人一起聚集抗議的。

        電視節目上不是討論,除了掏新聞上有陳鳳馨小姐放下情緒對引用法條的解釋、沈富雄先生表達對審判中案件其實不該有在媒體上的公開討論的另一種聲音外,輿論在姑姑的眼淚下幾乎是一面倒的支持與漫罵。這特別的兩位,在態度上於任何受害者家屬的眼中都是冷血跟殘酷,感覺上就是死的不是他家小孩般的超然理智跟淡定分析。當然,在連署活動上也不負眾望的被群起撻伐。

        而他們到底有多大的錯要大家群起圍勦而聽不下他們的話語??事實上死的真的不是他們家的小孩,不然節目裡姑姑的位置就要跟他們對調了;事實上法律的構成要件就是這麼冷血,誰都不用期待任何判決會換回溫暖的生命!!所以,撻伐到底來自於哪裡??告訴大家一個殘酷的事實??還是死的不是他家的小孩??

        到底有沒有人深刻的體會過,任何受害者被傷害的靈魂,都想把加害者千刀萬剮;而任何的懲罰,都無法恢復受害者破碎的心??我們所追求的正義,到底是我們眼中的正義??還是被害者真正需要的正義??我們滿足的,是我們希望看到的正義??還是被害者或被害者遺族真正想到達的正義??

        看到這裡,一定有人罵我冷血,因為死的也不是我家的小孩,因為接下來我也要討論司法問題。但如果我只是不斷的叫著熱血沸騰、而不是持續保持著冷靜的做著熱血沸騰,那大家還可以期待,白玫瑰為這社會做些什麼??

        如果您認為敝協會存在的目的就是哪裡有鎂光燈哪裡去、哪裡有話題哪裡鑽。而不是在事件發生時,找齊專家、律師研究司法及必要解決的方式、考慮發文給司法院召開公聽會給予這一類問題的解決方式。那我很樂意這樣輕鬆的做,而不是做那個沒有掌聲、又要念一大堆案件判決書釋字號,還得被公部門貼上黑標籤。這是我在白玫瑰官網上一位網友在版面上質疑我們沒參與司法院前活動不夠熱血,我留下的一段話。

        我面無表情,因為我沒空流淚;我沒有情緒,因為我得找到方式讓人不再破碎。如果這這樣叫冷血,那我也只能說我甘願。

        今天二審大逆轉,到底是誰出了問題??除了法官很恐龍,一切都沒問題??!!我必須得說,在座支持過這個活動的人,都有問題!!連我都一樣!!

        還記得修過刑法286時,大家開心不已,某立委帶著姑姑出來開記者會,說這叫王昊條款(對不起!!讓我念一下!!我真的很不喜歡用受害者的名字當法條的名字,因為那不叫紀念,每叫一次都覺得心痛!!沒有誰應該留下哭泣的臉為這社會犧牲,不經過自我意願的用生命換未來的安寧)是為王昊而修、為王昊而立,那今天用在王昊身上有什麼不對??當初不就是為了這個個案、為了這個判決嗎??而刑法286條最高本刑是無期徒刑,又怎麼有辦法判到死刑??大家有聽過最高本刑五年判到七年的嗎??刑期它永遠只會低不會高!!如果大家都認同將兒童凌虐至死比殺人更嚴重,為什麼當初不是將它修為最高本刑為死刑??

        我知道有人會跳出來跟我說,我們要啊!!可是法務部說跟罪責相當性原則(就是我們這種理盲鄉民在說的比例原則)不符,所以不行。那為什麼又沒有跟當時的專家立委討論過是否可修在刑法271條殺人罪裡面??是不是有人當初倉促修法為趕業績,而造成我們今天又要再去吵一次,到底一刀斃命比較嚴重還是凌虐至死比較可惡??刑法牽一髮而動全身,修一條刑法要累積多少力量,如果不能一次到位,下一次的機會可能要等到政黨輪替到你我都往生還在眾多待審條文中不見天日。何況既叫王昊條款,大家還期待法官會換一條來審理嗎??

        再來,立法時有沒有專家提醒過吸毒者有多可怕??他們在吸毒時是沒有理智的,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完全是一群腎上腺分泌破表的無腦人。他們是最容易落到無明確殺人的要件裡,一個完全喪失心智的神經病,哪來什麼叫故意殺人之犯意??最後毒癮過去腦袋清醒時,良心發現慌張不知所措只好送到醫院就變成量刑裡的有悔意而減刑,用以跟把受害者分屍棄之垃圾筒有所區別。之後大家一起吵吵吵、罵罵罵、問為什麼還可以量刑、法官全該拖去鞭刑了,但是非呢??這點,沒有防範過嗎??沒有思考過嗎??

如果今天這個法條不是因為個案而修,我們尚可說法律無法規範其每個細節,但這條法它就叫王昊條款,加害者就是一群毒蟲,如此為個案量身訂做的法條,為什麼今天卻讓個案家屬、督促修法者如此不爽,讓社會大眾跟著氣憤??到底是哪個專家沒盡到責任??哪個立委沒思慮完整??為什麼今天耗損的是這個社會??是專家也活在神界不盡了解還是大家都好傻好天真??

        說到法官,我們又得把當初白玫瑰修法的原因提出來講一遍,當法不足時要法官如何判??當構成要件如一刀一線時,是要當審級法官放棄構成要件以滿足我們的正義??再讓被告律師拿來大做文章、大喊司法不公,最後司法團體、人權團體介入,來個三轉四轉、更五審更十八審,越判越輕,搞不好最後還得因為關的時間過久而必須國家賠償全民買單嗎??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不說,正義,更是越來越遠!!先論法再論人,一再一再的說,為什麼我們總是學不會從根本解決起??依法有據了,誰敢亂判誰就等著出事,不是更師出有名不怕被質疑嗎??這保障的不只是現今的個案,更是往後案件最大的保護傘。

至於刑期,今天我們只給法官三個選項,有期刑、無期刑、死刑,不管哪一種都會遇到特赦,一特赦就會得到假釋的機會,死刑更優,因為太嚴重了還得強迫上訴、強迫被救、強迫被免死。為什麼我們沒有想過給法官多一點工具,多一點選項??像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取得原諒為假釋條件之一(這是我在實務工作中所得,真正的請求原諒,往往在服完刑後才能看見)…等。讓法官可以不只拘泥於量刑只能低判,還能給予更大的武器讓不知悔改者失去更多的權益??

而對於我們自己,除了生氣難過、氣憤難平、大聲嘶吼、流淚吶喊,我們能不能也給自己多點選項??我們能不能抹乾眼淚冷靜清醒、找尋答案解決問題、群結眾力改變現狀、堅強面對打破不平??我們真的不能下定決心理性說服的把所有人拉進我們的希望嗎??我們真的不能給自己多一點力量跟武器找尋我們要的正義、受害者要的正義、受害遺族真正需要的正義嗎??我們真的不能??真的不能不止是流淚怒吼、悲情要求嗎??我們不能??我們不能嗎??

我知道,我很冷血;我知道,有人將罵我沒有同理心(從接觸的第一天開始好像這三個字就一直跟隨著我)。我難過,但我不能退縮。因為我知道如果一個人不想流淚,就必須先學會從堅強開始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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