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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7日 星期六

發生在某東湖私立幼稚園的事一小編家長還原

        我是故事中的小編,當然,今天小朋友也沒有再去學校,連假過後,也準備到另一間幼稚園上學。
        但會進這間幼兒園也是一種緣份,所以我也請協會這邊連假過後跟園長溝通性平教育這件事。看是否有可以幫忙及釐清的地方。

         畢竟我最終的目地不是要打擊或者是公審這間幼兒園。而是希望幼兒園可以更好,也希望藉由這件事讓家長好好想一想怎麼教育自已的孩子。

        所以,最後一段,還請認真的,反覆的,看看、想想。
        
        只是老師的教育方式與我相差太多,所以我最終還是決定先轉校,至於後續,就是園長跟協會這邊溝通的結果。(其實我是希望協會可以去幫他們上個課之類的啦,不過要看園長同不同意)



        以下述說事情的經過是依我的觀點及角度看,認同及不認同,其實都在各人。

        事情發生的第一天下午,我去接小孩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小朋友在玩搔癢遊戲,因為有碰到她,所以她就打人,她有跟我的小孩說,不可以打人,要說,我不喜歡你這樣玩。

       當我聽到的時候,我瞪了小朋友一眼,心裡想的是看我回家怎麼修理你。

       因為當下我還要去接另一個小孩,所以對老師笑笑後,我就先把小孩帶回家了。

       回家後,我問小朋友,小朋友用一種非常生氣的口吻說:「他碰我奶奶也。並且,重覆了二三次,又接著說那個小朋友是一路從奶奶搔癢到脖子,還二次(肥肥的手指頭比了YA)

        我翻開聯絡簿,老師只有寫「今小朋友搔癢寶貝,結果寶貝竟給小朋友一巴掌,所以被老師糾正不可以打人。」

        我就回覆老師「今日詢問小朋友,那個男生從她的奶奶一直搔癢到脖子,而且是二次,所以她很直接的賞了對方一巴掌。

        因為我們家一直跟小孩強調重要部位連父母也不可輕易觸碰,這是尊重也是性騷擾防治的一部份,不知道學校目前關於這方面是否有特殊教程?

        到了第二天,去接小朋友的時候,我就找老師聊昨天發生的事。

        但「聊聊」的這件事,實在是抵觸我三觀太多,雖然勉強把我的觀念跟老師溝通,但實在令我有挫敗的感覺。

        畢竟老師認為,這個年紀的小朋友都只是在而已。

        而我的觀念是,保護自已身體的這件事是對的,但需不需要到打人,是可以跟小朋友討論的,我還特別強調,不論是男生女生本來就應該要保護自已的身體,但是可以跟小朋友說這可以分階段的去處理被碰到的這件事。

       是說,老師也說了很多令我非常想當面吐糟的話,可是我忍了 ((握拳⋯畢竟我要的是跟老師溝通,而不是吐糟跟互嗆。


例如:
          今天也有跟那個小男生說不可以跟女生玩搔癢遊戲。(所以昨天沒有??)

        這個年紀的小朋友都只是在玩,不是故意要去摸的,跟你說的性騷擾應該扯不上關係。(所以在玩就可以摸??)

         學校每天課程都排的很滿,沒辦法每天去教性別教育。(那你的機會教育到底在那裡??)
        男女觀念到國小的時候就會教了 (這個我真的沒辦法了,當場就吐糟,所以現在沒在教??老師馬上改口說她平常就有教,但依照我目前的感受來說,其實我已經不怎麼信就是了…..)

        我只有看到小男生癢她一次,不是二次。(這不是一次二次的差別好嗎!!!!!)

        碰到身體這件事我沒辦法用喝斥的方式去跟小朋友說,這樣太刻意了。(……………..)

        如果碰到她身體就打人的話,這樣不會有小朋友要跟她玩。(我說的是重要部位好嗎!!!!)

        中間還有提到上次我家小孩被打屁股這件事(連續被打屁股三天),她說我反應後,他們也有觀察到那個小男生真的有這樣子的動作(小男生覺得很好玩,一排的摸過去),所以也有告訴小男生不可以這樣(還跟我強調,那是摸不是打)

         當然,我覺得老師應該也會認為我這個家長是奧客。

         她跟我對談應該也很崩潰,就像我很崩潰一樣。

         你女兒打人就是不對,還在那邊爭什麼爭。

        但我想要跟老師表達的是,捍衛身體自主權的這件事,永遠都是對的,不應該有任何的混淆,至於打人這件事,可以教小孩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保護自已。

        到了第三天,這才是我真正無法認同,而馬上決定轉校的原因。

        我看到我家的小朋友在辦公桌的最角落默默的玩一籃小積木,而她班級的小朋友坐在等候家長來接的椅子上玩。

        我看到後,沒說什麼,畢竟在現場的是助理老師,不是她們班級老師。就先把小朋又帶走。

        但其實我心裡已經有底了,可是我不想在眾多的小孩子面前處理這些事。
回來後,我就問小朋友,你怎麼一個人在那邊玩?
        她告訴我,「因為老師說媽媽不讓別人碰到我身體,我也不能去碰別人的身體,所以叫我坐在那邊自已玩,不要亂跑。」

        我用LINE詢問老師,老師說,因為她要提早離開,怕他們玩的不知道規矩,所以才讓小孩坐在那邊,現場還有四五個小朋友,是不是因為我比較晚接送,所以沒看到?

        可是老師沒說的是,小朋友的班級(中班),只有她一個人在辦公桌。
另外三個是大班的小朋友。

       事情到這邊,也結束了。

       隔天我沒讓小孩上學。也馬上找了另一間學校要轉校。
對我來說,捍衛身體的這件事,不應該用懲罰式的孤立來處理,很抱歉,原諒我無法接受這種教育方式。

       這不是我第一個孩子,但卻是我第一次碰到這樣子的狀況。

      

       綜觀整件事情來說,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想一下,當然我不是認為我的觀點全然沒錯,這都是可以讓各位家長,彼此互相討論的。

        其實我家小朋友,因為姊姊還在放暑假,所以已經延後一個月上學了,上學第一二三天被連續打(?)屁股後,老師才發現有個小男生有這樣子的動作。

        我相信被摸的小朋友不是只有我家的一個,可是,真正有反應的,可能只有我家的一個。

        之前有個案件是,七歲性侵五歲的小孩,大家認為是玩的,還是故意的呢?

        我傾向相信是玩的,可是造成的傷害卻是永久的,如果,如果,當時這位五歲的小女孩有多一點的反抗,事情是不是就會不一樣了呢?

        我知道對於很多的家長及老師而言,這個年紀的小朋友是被歸類在無性別的。

        所以打打鬧鬧不打緊,只要不受傷就可以。

        但對於我而言,因為常常在接觸這類的案件,所以會比任何人還嚴謹,從小孩懂事開始,我就教導身體自主的這件事,重要的部位,不論是誰都不可以毫無理由的輕易碰觸,連爸爸、媽媽、阿公、阿嬤都不可以。

        這也是為什麼她被搔癢胸部後,反應這麼大的原因。

        而打人這件事,對我而言,也可以分成二個方面來看。

        如果小孩是單純因為搶玩具,或者因為言語玩鬧去打人,這是不對的,不用老師說,我就會對小孩再行教育。

        但如果是因為保護自已的身體而打人呢??

       還有就是,小男生並不認為自已去搔女生咯肢窩的這件事,是有問題的。他還跑去找老師說,我只是要跟她玩搔癢而已呀,她幹嘛打我!?可見他是不懂得。  

        雖然我認為,老師當場沒有把二個人都抓來機會教育一番,其實是很可惜的一件事。(不要問我怎麼知道沒有,這是依照跟老師的對談中下的判斷。)

        而老師一直跟我強調,他們只是在玩的這件事,而不面對性平教育這件事,也真的令我無法苟同。

        最後打垮我的是被孤立這件事。

        因為找過老師溝通,所以我以為老師會依照我希望的那樣,告訴小朋友,保護自已這件事是對的,但是保護自已的身體到打人這件事,可以分階段的。

       但絕對不是用孤立的方式來告訴小孩,你保護身體,就得一個人玩。

       最後,我真的想跟大家說,認認真真的教導小孩身體自主這件事可以勇敢說,好嗎?

       只有我家小孩反應被"摸 "(打??),真的是一件很孤單的事。


8 則留言:

  1. 今年5月我家女兒在學校也有發生類似的事~
    當時女兒唸小二~
    被隔壁桌的小男生搔癢~
    他已經說不要了~ 小男生還是繼續~
    導致在躲避時, 腰側撞到椅子~
    造成約6.3*3公分的瘀青.

    這件事讓我非常生氣~
    所以跟老師約好下個上課日來討論這件事~
    也請對方家長一同出席.
    老師跟家長的說法如出一轍~
    也還是在說小孩還小...
    他只是覺得好玩~ blabla~~~

    如果被他人搔癢~
    當事人就已經說不要了還搔癢不停~
    這不算性騷算什麼??

    要是我女兒沒受傷~ 沒被我發現~
    這件事是不是就平平淡淡的過去了??

    所以不管幾歲~
    都要尊重他人的身體權~
    不能當他們還小就不教.

    另外~ 跟這位小編一樣~
    我也很注意+留意這一區塊~
    所以請不要覺得孤單~
    一定會有一群人是與你同路的!
    堅持自己覺得對的事就對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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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小孩找人家玩,還不準人家碰到自己?那就不要跟人家玩阿,跟你小孩玩要被打,你家小孩是人別人家小孩就不是人了?5歲就玩騷癢是侵犯,這思想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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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為什麼不先告訴老師,而是直接打人,如果我是男孩家長就告你小孩傷害,你小孩"主動找"我兒子玩,結果賞我兒子一巴掌,你小孩不能碰,我小孩就能給你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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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前的小孩亂摸人被打 回家敢告狀 通常是被打得更慘 難怪治安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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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事實嗎!
    就是因為有恐龍家長的關係導致台灣教育體系從這麼基礎的地方就開始失敗腐爛
    難怪現在老師沒人要做了不然就是放爛式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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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當過補教老師,也帶過安親班的孩子,請讓我報告跟我處理方式會如下:

    我會在上課時間跟大家把事情還原兩個孩子各有不對的地方,也讓大家了解身體介界的部份(當然這樣做的結果老師的事情會處理不完,因為一定會一天到晚有小朋友來投訴xxx碰到我的oo,xxx對我怎樣,我就累死過我自己。但是身體保護的教育本來對小小孩就是模糊的,需要一次又一次的釐清跟教育)

    再來,我會請小女孩道歉,「不小心」不是理由,對小男孩碰到女孩的胸部或者是女孩反擊變揮巴掌(一個人犯錯不代表你也可以跟著錯的概念),所以小女孩也要對動手道歉,討論對不同的情境對象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最後雙方及大家感情修復,握握手還是好朋友,下次有事情用說的,像樓下有網友提到大喊也是一種。

    最最不好的方式是讓孩子孤立,不管對哪一方都一樣(今天被孤立的是小男孩小編家長一樣會不高興)

    簡單的說,就是先肯定孩子有拒絕反抗的權利,在來要學會對象跟情境不同的處理,最後大家討論更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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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件事情會觸動我將它像「事件簿」一樣整理出來的原因是—我們是否認同在學校中,遇到問題用「孤立」的方式解決?

    大家可看前篇我的側寫跟這篇家長自述(我完全一字不改的讓家長用帶有情緒的文字做最真實的心理呈現),當然既成事件簿,就會有之後的溝通處理,這畢竟才是事情發生後要面對的態度。

    在接觸過許多各式案件的犯罪者跟受害者後,我發現他們大多在某個時間點某個接段被「孤立」過,以至於怨恨、抗拒、沉默、過於討好⋯⋯的性格,而轉變為大家所說「個性決定命運的」悲傷結果。我曾試想過如果在那些時刻有人不是用「孤立」,而是陪伴溝通解說的方式呢?是不是有一部分人的結局可以重寫?

    小女孩打人這個舉動跟小男孩誤觸的行爲,對我們而言是兩個層次的問題,該怎麼教育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

    這整個事件,兩個孩子都沒有錯也都有錯,是我們大人該面對要怎麼處理整個事情及之後如何不再發生。問題蓋著它不會消失不見。

    我問過我自己好幾次,如果今天我是男孩的家長,我會如何?我會很生氣的要對方家長出面吧!因爲我的孩子不懂也無法告訴我爲什麼,但被打就是不容忽視。在跟家長溝通完後我是否會完全接受?坦白說,我不知道,但我會認真面對避免再有這種無謂的誤解。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今天如果被「孤立」的是對方男孩,我一樣會如實紀錄,並跟現在相同的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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