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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

我很高興,因為我的案件....

        最近大家常常在我的版面上看到我在說我的案件,許多關心我的人也紛紛敲小窗詢問我、也感謝關心的記者朋友,我很感謝、也很感動,所以我今天決定將我的案件公佈,也讓陪伴我一路走來的朋友、很關心我的朋友,一起分享這件事^^

        這件案件起因於我還沒進入白玫瑰之前開公司時,我開的是顧問公司,當時對方跟我簽的是補習班的建制及加盟合約,對於公司,一切的權利義務我都有盡到。所以站在公司的立場,我問心無愧

        但對方卻與我底下的顧問進行著私密且沒對公司交待清楚的備忘錄,之後因細故與我公司顧問產生兩人雙方合作上的磨擦,他們的協議沒有我的認可、沒有我的同意、沒有我的印艦、沒有我公司的背書但當兩人翻臉爭論不休時,我以公司立場進入了解狀況,才知道兩個人背著我發生了這麼多事!!而我也以公司的身份進入處理,我也檢視就合約精神我是否有事該做而未做,我確認沒有!!

        之後我進入了白玫瑰,也專心在做白玫瑰的所有事,因此我對於我的公司及補習班,也逐漸無力再管,這件事漸漸被我淡忘….

        以為本是兩個人都不遵守合約精神的違反規則,誰知卻在對方律師介入後,將炮口轉向我的公司。而我在之前也因對方履履違反合約規定、忍無可忍之下,發出兩封存證信函與對方解約。

對方告上了法院,以民事請求合約關係不存在,但對方一直沒有繳交裁判費、法院來的都是告知對方沒做什麼的書面通知,就這樣,這件事不了了之了一年多….

今年選舉完,101119日,我收到了檢查官的通知書,書面上告知,檢察官覺得有部份證據尚代釐清,因此用刑事詐欺主動偵辦。收文者是我,我是以公司負責人的身份,但卻不是寄到我的公司,而發文日期是用藍色橡皮圖章蓋的”101112,一整個很陽春=.=

好久沒有看到用橡皮圖章蓋的發文日期,如果不是信封對,我差點還打電話去165(((((拍拍….

接著,我很快速的接到松山分局10129日要我去分局做筆錄的通知書,這次,沒有橡皮圖章,不過我的身份證字號是錯的(((((….

過年前,法務部檢察署送我一個大紅包,讓我整個過年很不快樂,兼心在淌血這種感覺在我包紅包給徐媽媽時深深的又再感受到一次((((….

我到分局做筆錄,帶著我的律師,我們被帶到一個角角,位子小到連我的律師都沒地方坐,電腦的口供只有我跟警察看的到,而我那可憐的律師,只能孤單寂寞的要了一張小椅子,坐在對面,幫我翻譯警察問的不清不楚的話,例如:”那筆錢在哪?”妳有叫他匯款嗎?”為何備忘錄我沒蓋章?”…完全是聽不懂、而且沒回答好滿是洞的問題,如果沒律師幫忙翻譯問題,我想我有可能莫名其妙在北檢時百口莫辯、直接收押((((((珮玲、羽糖、無臉妖,要來送菜啊….

剛開始,我憤怒,這種選後大算帳的方式讓我火大,而到警局警方問話的態度、用詞、再加上整份卷宗就是對方說的我不知道的事,重點還都都不是我說的!!而我卻被主動偵辦。且不知所謂的,由民轉刑”!!

而最重要的是,這種罪名實在讓我很傷,詐欺”!!這種很丟臉的罪名,實在污辱人到一個極致!!有人問我要不要去找認識的有力人士申冤,我說,這麼丟臉的事,我說不出口!!就像幹部問我說,這種感覺是不是就像收到罰單,罰單上寫著在路邊尿尿一樣,一樣的很丟臉!!一樣的還得去跟人家解釋我怎麼可能會在路邊尿尿一樣((((糖乖,我說的就是妳……

但,走到今天,我卻有了許多的高興!!更有種想放鞭炮慶祝的衝動(((燦笑

我不是瘋了,而是,如果我這麼小小小小小的到連證據都不知該如何去提供小到當事人都不想上法院莫名到裡面沒有我說的話、我的筆跡”…檢察署覺得有問題都會馬上主動偵辦!!那那些被呈報上去的、證據還有待釐清的各種性侵案件,不是更有希望可以得到他們想要的公平??而不是被輕易的以證據不足草率結案不聞不問而就被司法系統冰封!!

我感動,法務部檢察署動起來了!!所有的受害者都有希望了!!只要比照對我的辦理,那在司法中流淚的受害者,都可以得到檢察署不放棄的偵辦!!跟快速的積極審理。

多少性侵案件,夾雜在其它案件中,但在官司期間、檢察官明明在案件受害者提供的證據中有性侵的可能”(雖然案件主體非性侵案件)但性侵案件本就是公訴罪,檢方只要知道,就會偵辦、也該偵辦,這是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也是國家賦予檢察官的權利!!但多少案件就這樣被默默的略過了!!

曾經有一個受害者因被告用她的名義買了一部車,並在之後不繳違規費、稅金,車子也不願意歸還給受害者,受害者只能跟加害者打侵佔官司,希望能將車子拿回或過戶,受害者告訴我,她無奈,她不知道什麼時候那輛車子會變成犯案工具。但對於她自己被長期加害的性侵案件,在警局被告知種種證據不易採集,只有錄音檔加害者自己承認的對被後者的侵害甚至虐待,她不敢提告,怕受到的傷更傷。因車子案件呈報上去的證據有:錄音檔、存證信函裡面皆有提到所有加害者對她的傷害。這個侵佔官司最後不成立,她也曾小小的希望,檢方看到、聽到那些資料,能為她主動偵辦、讓她沒有的勇氣在司法中找到,但隨著主案子落幕,她的希望也落空。

她只是個案嗎??!!有許多案件,裡面皆包含有性侵的事,有許多都有待釐清,雖最後案件不是以性侵為主體,但呈報的證據卷宗都有呈現。按中華民國法律,檢查官只要知道就該辦理、甚至因為性侵為非告訴乃論,只要第三者發現,都可以逕行舉發,讓檢察官可以去辦理。但,做過嗎??主動辦過嗎??我不知道!!最少在我授理的個案中沒有!!

因為我的案子,我很高興,只要依我的規格,檢查官發現就主動辦理,我相信許多案件會因此而減少,因為我們的司法人員是如此的主動,讓所有的犯罪無所遁行,也有所警惕,讓性侵犯罪黑數可以稍微下降一點。這是一件好事。

我很光榮,從我開始,我也希望,從我開始,這個法律就是這樣,所有檢察體制動起來,沒有案件的積壓、沒有案件的被輕易忽略,我很高興我等到了這一刻。

同樣的,我也很高興我成為了司法案件中的嫌疑人,讓我能體會真正司法流程中嫌疑人該付起的義務與該擁有的權利,相信在這之中,會讓我學習更多、了解更多,對於未來要走的路,我能更有力量。

謝謝你,主動偵辦我的檢察官,讓我知道連這麼微小到不具意義的案件也能不有遺漏,還該有的人公平與正義,相信面對更大的案件,在我之後一定能比照辦理。

而我,也會因這個案件,促使我讓所有我接觸的案件,都會去仔細檢視,讓明明有證據呈現卻沒有主動的檢察官去了解這司法重大的意義,也更能襯託出主動偵辦的檢察官的用心。

經過這一次,我相信用心的檢察官、讓案件無一疏漏的檢察官依然存在,而且是切切實實的存在!!只要這樣一直下去,受傷的人一定會更有勇氣走上法庭,因為每個證據,都會說話、都不會被放棄,只要有一點點的疑慮,都有再開啟的可能!!

我很光榮,因為我的案件,不管結果如何,我都不會大喊司法迫害司法不公,我聽憑所有的結果。雖然有前科後我將沒資格再當理事長,但如果能打開這扇門,我無怨、無悔….

因為我知道,未來的案件,將比照辦理。就算我不在,白玫瑰也會看著所有的案件,讓受傷的人,都會收到檢察官主動偵辦不棄不捨的好消息。也會讓那些明明看見卻選擇忽視不見的檢察官,一一點名。

謝謝你,主動偵辦我的檢察官,你讓我看見了那一絲絲的希望,被害者可以不被放棄的希望….謝謝你….

3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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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希望,檢察官們,
    持續著這種主動偵辦的主動力,在許多其他發生的事件上,
    用相同的積極方式,處理著,
    台灣會更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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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偵查期間,檢察官如對當事人有疏失不當等作為(如:態度、問話、供詞..)等疑慮,
    在地方法院法庭上,依法可申請閱卷。
    該案~刑事偵查階段(尚未起訴),由以上資訊此詐欺部分鮮少主動偵辦,個人研判與
    經驗似有告訴人存在。
    一般三個月左右會再度傳喚,準備好相關資料(前偵訊內容)......
    詐欺、背信不至於會成立(不起訴)。民事也很重要喔~~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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